? 一辆半旧不新的老款五星轿车驶出市立精神病院。。。车是副院长的座驾,开了十年了,当年买的时候因为南港是红色汽车的大本营,所以落地才二十五万,比其他地方的便宜了将近三万块。
这款畅销中级车已经发展到了第七代,随着时间的推移,从五年换代到四年换代到现在三年换代,车托之家有消息称以后两年就会推出一代。这种更新速度让老百姓们又爱又恨。
但没办法,谁叫社会发展太快呢?
扎实的底盘、软硬适中的悬挂、充足的马力,任何人都不能从五星轿车身上找到和同级车不一样的地方,没什么特点。但恰恰是没有特点,成为了它最大的特点。商务家用皆宜,甚至还被用作外交接待车。
车是副院长的车,但此时此刻,在晚上十一点多的现在,车里的不是他,而是凌霄。
凌霄独自驾车外出。
驶过一条车辆相对较少的公路,凌霄凭着记忆看着路牌,找到只来过一次的那个路口,拐进去,驶上了一条土路。看了看导航,已经来到了西郊偏远处。
大灯照射着前方的路,道路弯弯曲曲的,偶尔会出现积水坑,幸得五星轿车扎实的底盘和韧性十足的悬挂,才让凌霄依然可以一只手把方向盘腾出另一只手拿起手机,从通话记录中找到最近拨打的号码,打了过去。
“是我。”
电话对方传来一个鸭公嗓,“第三个路口左转,然后给我打电话。”
挂了电话,凌霄仔细看着前面,到了第三个路口,他放慢了速度,先是往右打了一下方向盘,让大灯扫过右侧,看看有没有隐藏在黑暗中的车辆。一切正常,他才重新转回来,从左边的路口开进去。
随即,再次拿起电话。
鸭公嗓又传过来,“是个谨慎的人。往前开,路边有一个土厕。在那里靠边,把你的车停到树林里。我在这里等你。”
挂了电话,凌霄顿时紧张起来。
以前,需要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他出面,自然有下面的人去做。树倒猢狲散,家族倒了,除了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全都有多远躲多远。就是那个以前受了父亲极大恩惠的副院长,也是收受了不菲的钱财才答应帮自己。
世态炎凉,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这就是现实。
巨大的落差之下,凌霄涌了几天的时间去接受、消化、顿悟。可惜的是,他顿悟出来的不是悔改,而是选择了一条道走到黑——对于他来说,李麦是不同戴天的仇人。
凌霄会按照家里的意思卧薪尝胆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吗,很显然,他根本不会相信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事实上别说是他,就是他的父亲凌云飞也能够肯定,就是给他们凌家一百年,也无法做到堪比老李家那种程度。那种家族不是单单努力就能发展起来的,那需要一个乱世,而不是太平盛世。
甩掉这些杂念,凌霄看到了前方有一个破落的土厕。于是靠边,慢慢沿着树林的一条小路开了进去。
找了块空地停下,关闭大灯,眼前瞬间一片黑暗。
手机适时想起,鸭公嗓说话:“熄火,下车。”
凌霄嘴巴张了张还没来得及说话,鸭公嗓已经挂机了。他坐在车里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咬牙从手套箱里拿出一把匕首藏在身上,深深吸了一口气,熄火,推门下车。
到处一片漆黑,等听力适应了寂静的环境,凌霄很快就听到了不知名昆虫的时有时无的鸣叫声。慢慢的,眼睛也适应了黑暗,借着淡淡的月光能够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些景象。
黑暗之中忽然走出一个瘦小的身影,猛地亮出一柱光,那人手里拿着手电。
“跟我来。”
是那个鸭公嗓,说了一句,掉头往前走。
凌霄艰难地吞了吞口水,握了握装在裤兜里的匕首,举步跟上去。
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走了几分钟,弯弯曲曲的小路不知道延伸到什么地方。鸭公嗓还在继续往前走,凌霄忍不住了,沉声说,“到底在什么地方?”
鸭公嗓站住脚步,扭头看过来,说,“你要就跟着我,不要就请回吧。”
说完他就继续往前走。
凌霄有些惧怕地扫了眼四周,一片黑,什么都看不见。黑暗之所以让人恐惧,是因为犹如不可预见的未来。人类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怀着恐惧和好奇,前者更甚。于是有了前途黑暗之类的话语。
但转念一想到此时此刻李麦极有可能压在关巧玲还有那个挺漂亮的大学生沈紫嫣的身上,奋力地抽-插着,凌霄心中的那团火就一下子上来了——恐惧感瞬间逃散。
凌霄急走几步跟上去。
跨越了一条小小的溪流,鸭公嗓终于停下了脚步,指着前面亮着淡淡黄色灯光的小木屋,说。“到了。”
两人举步走过去,边上闪出来一个人,手里赫然拿着手枪。
看了眼鸭公嗓,又用手电照着凌霄仔细地打量了一阵子,这才打开门,甩了甩头示意他们进去。
走进木屋,凌霄紧张的情绪终于有些缓和。相对封闭的空间和光明,是令人心情舒展的。
这里看样子是林场工人遗弃不用了的地方,被他们暗暗改建,改成了相对舒适的一个秘密住处。在冬天,大片的林场需要巡林工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巡视,因此得有距离相差不多的休息处,用作遮风挡雨。
只不过,随着林场管理单位陆续启用了无人机空中巡视,人工巡视频率被减少。只有再夏季火灾易发时期才会辅以人工巡视。
“钱带来了吗?”
木屋里面还有一个小里间,里面转出一个人,叼着一根香烟,脸上有一道吓人的刀疤。一出来,就眯着眼睛打量凌霄。
于是,鸭公嗓问凌霄。
凌霄扫视了一眼,点了点头。
刀疤转回里间,片刻提着一个木箱走出来,放在桌子上,打开,里面放着一支半新的54式手枪,三个备用弹夹,两盒子弹。
凌霄凝神盯着,仿佛看到了自己亲手开枪打死李麦的场景,嘴角微微扯了起来。
刀疤吐了口烟,说,“越南产黑星,质量不必俄国佬做的差。两万三,送两盒子弹三个弹夹。”
凌霄顿时抬起头,盯着刀疤,又看向鸭公嗓,“不是谈好了一万五交易的吗,你们坐地起价。”
鸭公嗓笑了笑,说,“谈好一万五不是说就是一万五卖给你。两万三已经是最优惠的价格了。”
刀疤嘿嘿地笑了笑,说,“你第一次吧?”
凌霄不解,皱眉,“什么意思?”
踱了几步,刀疤拿起黑星手枪(54式手枪),啪啦的一下拉扳机上膛,说,“做我们这行的,谈价和交易价是两码事。我没收你三万,已经是看在死去的黑狗份上了。”
原来,凌霄是通过一条线转来转去联系到他们的,而那条关系跟几个月前被击毙的黑狗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凌霄沉默,他还是真是不知道有这回事,正是如此,他才怀疑对方是在坑他。
“全新的黑星,不是二手货,还附送这么多东西。两万三是很厚道的价格了。”鸭公嗓说。
凌霄低沉着声音,缓缓地摇头说,“没有这么做生意的。既然已经谈好价格,就按照谈好的来。”
他暗暗拽紧了裤兜里的匕首。
刀疤把烟头往地上一扔,一脚踩灭,把枪放进去合上箱子,不耐烦地说:“三万!妈的,这是杀头的买卖,你要这东西也不见得是去善事。爱特么要不要!”
面对刀疤和鸭公嗓冰冷的目光,凌霄逐渐冷静下来,猛地想起外面还有一个人看守,顿时完全冷静了。
缓缓舒了一口气,凌霄缓缓点头,“我不在乎这几千块钱。好吧,只要东西没有问题,三万我给。”
刀疤顿时眉开眼笑,鸭公嗓说,“你放心,准星什么的都是校对过的。你直接撞上子弹就可以打。”
凌霄扯了扯嘴角,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三扎软民币,一扎一万,仍在桌子上,走过去,打开箱子,拿起黑星手枪,边看着边说,“我对枪械很熟悉,你们最好货要对版。”
刀疤看见钱眼睛顿时亮了亮,抓起来塞进怀里,挥了挥手,说,“兄弟,你尽管放心。货是好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几发达姆弹,递过去,说,“我喜欢爽快的人,这几颗子弹送你。”
鸭公嗓走过来,比划着说,“这是达姆弹,一颗比其他一盒子弹都贵。打在人的身上,外面看就一个小洞,里面全都会被搅烂。”
凌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子弹,不由接过放在手心里,仔细地看着,“这么厉害。还有吗?”
刀疤看了他一眼,说,“等着。”
他转进去,很快出来,递过来一排,“十二发,就这么多了。我看你是个爽快的人,就送你了。”
凌霄把零散的那几发装进口袋,接过那一排,动作有些熟练地把子弹压进空弹夹,啪的装上去,说,“希望我们合作愉快。下次我要货,直接找你。”
“哈哈,找我们就对了。南港地区你哪都找不到这样的好货。”
扯着嘴角笑了笑,凌霄突然拉扳机,眼中凶光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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