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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四章躲进小楼成一统

    曼彻斯特,落日镇。

    这里是紧挨着海边的一座镇子,位于一个小小的半月形海湾上游,空气湿润,绿荫环绕,洁白的沙滩外围就是一条宽阔的沿海大道。

    顺着大道一直往前走,穿过整个小镇,最前方是一片巨大的花园,草坪,树林以及一条条精心铺设的鹅卵石小路,几十栋修建的颇具东方特色的庭院建筑错落其中,远远看上去,就仿佛是一片远离了城市喧嚣的世外桃源。充满了一种宁静祥和的味道。

    而这里,其实就是赵浔的家族迁至海外后的落脚地。

    曼彻斯特这座城市,是典型的海港城市,几百年前就是整个日不落最著名的外贸港口之一,是各国商人最集中的中心城市,所以一直以来也被人称之为“流金港”,意思就是这里“商业发达,遍地都是流动的黄金”。尤其是这些年,东西方的交流日渐频繁,这里就也多了许多的东方人的面孔。

    赵浔的家族就是在几十年前,辗转来到此地,慢慢的扎下了根。

    虽然这里鱼龙混杂,东方人因其面貌特征,并不会受到大多数本地人的欢迎,但赵浔一家,却凭借着身后的底蕴,生生在这里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地盘。整个落日镇,一切的经济,人口和武装,几乎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下。能量之巨大,不论是在曼彻斯特的官面上,还是私底下的灰色地带,都拥有这令人侧目的实力。

    不过,这一天显然和以前不同,安静祥和的园林里,所有的下人和护卫都屏住了声息,来去匆匆,间或是有人远远的看上一眼那正中大厅豪宅的方向,眼神里也涌动着些许的不安。

    因为就在这时候,整个赵家但凡留在老宅里的嫡系,都已经汇聚在了一起,正在召开一个只有在最紧急的情况下才能召开的家族会议。

    赵浔的父亲,这一代赵家执掌“赤红龙旗”的旗主赵祯,端坐在上首,目光低垂,虽然没有说话,可他的脸色却已经是铁青一片,显然是心情已经坏到了极致。以至于他手里被他时常把玩喜爱的那一对羊脂玉的核桃,都被他用力捏的咔咔作响,隐隐有了几丝裂纹。

    两个小时,仅仅是两个小时的时间。

    任凭苏明秋已经下了封口令,封锁一切消息,但赵浔那边发生的事情还是经由一些特殊的渠道,传到了赵家。赵浔和孙怀秀夫妻两人,带着萨什库等家族中的一等护卫,还有贴身保护的安总管,以及几十个家族死士,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曼彻斯特唐商总会的一个小小的医院里。一个都没有回来。

    而据最确切的消息表明,他的儿子显然已经是死了的。

    噩耗传来,饶是赵祯此人修养极好,平时喜怒不形于色,但碰到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事,却也忍不住气的浑身发抖。几次都想召集人马,立刻杀上门去报仇雪恨,可最终还是强忍怒火,按下悲伤,马上召来了家族所有的嫡系成员。

    而他之所以要这么做,一来是苏明秋的潜在实力惊人,容不得他有半点的马虎大意,二来这也是关系到最近发生的一件大事,哪怕他身为一家之主,也不能贸然行事。

    因为他赵家,也不过是组织中的一员。海外复兴社,志在天下,实在不是他一家一姓就能左右的了的。

    “我的儿啊……!”

    在赵祯的下首,有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妇人,年纪虽然不小了,可一身的打扮却是奢华无比,手里还捏着一长串的念珠,颗颗珠子都是用上好的沉香雕琢,色如玛瑙,暗香扑鼻。但现在,再好的沉香也抚平不了她心中的悲痛,当赵浔的噩耗传来之后,这位老妇人便已经哭得几度晕厥,如今刚一清醒过来,立刻便又是一声悲恸哀嚎。突然间,一声大叫,整个人猛地向上一停,哇的一声,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

    “哎呀,不好!大嫂她惊怒过度,只怕伤了心肝,快来人去叫医生,把大夫人送下去好生休息……。”

    说话的人,是坐在对面的一个身穿老式杏黄马褂,足蹬高靴,年纪也有五十多岁的男人,五官面貌和赵祯还有四五分相像。一说话,身边立刻就有两个年轻人站起来,过去搀住了对面的老妇人。显得说话很有力度。

    这个人叫赵淳,是赵祯的亲弟弟。而吐血的那个老妇人则是赵浔的母亲,赵祯的妻子,也是他的大嫂。

    虽然早已风光不再,离开了故国,身在异乡,但像是赵家这种人家却仿佛仍旧是活在过去的日子里。不但衣食住行,一切用度都还保留着前朝的传统,而且三妻四妾,家族子弟,也都住在一起,上下尊卑,规矩森严。

    赵浔父亲的这一代,兄弟姐妹五个人,除了两个妹妹早早嫁人联姻之外,剩下的兄弟三人,连同家眷子女,全都生活在这座巨大的宅子里。每天在一起吃饭,早要请安,晚要叩拜,就连家里的所有开支进项,都统一由专人掌管,然后按需分配。而这些兄弟的子孙后代,也以房来划分,有嫡系旁系之别,虽然都受家族供养,但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整个家族依旧按照老一派的传统来运作,充满了一种古代官宦豪门的味道。

    而这显然完全是前朝权贵们的那种活法,也只有像他们这种始终不忘故国的遗老遗少,才不肯放下架子,非要躲进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自成一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家族能被称之为贵族,那可不是有钱有势就可以的。按照日不落这边的说法,想要培养出一个贵族,最少也要三代人的努力!所以在赵祯的眼里,哪怕是如今他们失势了,可身为世家权贵的规矩却是不能变也不能少,相对于此,国内的那些人虽然掌了权,可上到王侯下到世家,大多数也都只是一群没有规矩的暴发户而已。

    别看现在他们得了大势,但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赵祯这些人没有一个会认为,自己始终就是个失败者。因为暴发户就是暴发户,连自己的家里都没有规矩的一群人,又如何能治理好整个国家。

    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些土豹子,始终都不是贵族啊!

    叫人把大夫人扶下去休息的赵淳,脸上神色紧张,看起来似乎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但事实上他现在的心情实在很好,如果不是平常习惯了绷紧脸,只怕现在已经要忍不住偷笑了。因为赵浔的死,就等于断了赵祯的一条胳膊,长房的势力弱了也就是相当于给了自己一房壮大的机会。

    这就是大家族内部的倾轧之道,子孙多了,但好处就那么多,那结果自然就会明争暗斗。

    所以,对于今天的这件事,赵淳虽然也有些担忧,但更多的却是暗自松了一口气,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可惜老大还有一个儿子,而无极那个家伙更优秀,不然要是全都死光了,就轮到我家出头了……。”

    目光随意的扫过下方几个年轻人的座位,赵淳在欣喜之余,不由得还有些遗憾。

    赵祯有两个儿子,除了赵浔之外,大儿子赵无极现在不在家,但这个人年富力强,交游广阔,在这一代的复兴社里名气很大。相比于赵浔,这个赵无极才是最令他忌惮的一个。

    剩下的,至于三房么?

    赵淳又看了一眼挨着自己坐的那个身高体大,一身戎装打扮的兄弟,不由的摇了摇头。

    这个人,就是赵家这一代的老三,年纪比赵祯和赵淳都小,儿女年纪也不大,如今还在外面读书,所以对他这一房的威胁有限。

    “老三是个莽夫,一天只知道打打杀杀,训练家将,倒是不足为虑。不过为了对付老大,还是拉拢过来的好,毕竟有些事我说不好,他说就合适了。老大对他可向来是信任多多的!”

    赵家虽然一直执掌前朝的赤红龙旗,但到了这一代,人丁却说不上兴旺,尤其是直系的几家后代,加在一起也没到十个,所以尽管只是死了一个赵浔,可对整个赵家来说却依旧是个不小的打击。

    另外,赵浔的妻子孙怀秀,还是孙承恩的关系。赵浔一死,这关系可就要断了!!

    孙承恩在前朝虽然只是大内侍卫营的统领,不论官职地位,还是权力,都远远无法和赤红龙旗的旗主相比,但今时不比往日,孙承恩护佑正统一直客居在扶桑,他的身份和地位却早已不仅仅是一个前朝大内侍卫统领那么简单了。

    是以有了孙怀秀这一重关系,对于赵家在整个海外复兴社的地位,无疑有着重大的影响。

    “老爷,苏明秋杀了浔儿,他这是根本没把你放在眼里啊!简直欺人太甚,罪该万死,咱们一家虽然远走海外,但天佑正统,却也不是这么一个草民就能随随便便欺辱的。”惊怒交加,突然一口血喷出来的大夫人,并没有如赵淳所愿,被人搀着离开房间,而是双手一抖,甩开身边两个人的胳膊,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目光如炬,死死的盯在自己丈夫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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