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玄幻奇幻 > 封天魔帝 > 第三十二章 一剑光寒十九州

?    人道孤寡,兽道丰盈,天道独宠兽而轻人类。

    除开普通暴兽乃是寻常野兽,只凭本能捕食生存外,并无其他明显优势。可是只要涉及到暴兽家族层面上来,那么暴兽一族优与人类的地方就显现出来了。

    能够传承天赋神通的暴兽家族,不知凡几,犹如天空繁星,数不胜数。它们天生便会神通,并且不需要刻意的去钻研修炼,对神通的理解也会随着年纪的增加而递增。

    因为那是暴兽一族的天赋神通,传承了不知道多少万万年的天赋神通,已然一体。反观人类,天生体弱,需要后天锻炼是其一。

    其二,暴兽一族不需要寻找神通修炼,可人类需要各种神通来修炼,否则永远都踏不进修士这个门槛,见识不到这个世界的奥秘。

    其三,暴兽一族不需要可以的去修炼去钻研,而人类需要时时刻刻的苦修,苦练,三天不练,境界不稳,十天不练,直接掉境界。

    如此种种,无不体现出天道的不公来!

    凭什么暴兽就有天赋神通,而人类则需要冒着生命危险,猎杀暴兽,用极小极小的几率,或许才能得到一个并不完整的神通。

    凭什么暴兽生来强大,无论是躯体还是灵魂,哪怕只是一个幼兽,都比几百个成年普通男子要强大的多?凭什么他们的寿命是那么长那么久远,而修士则需要不断的进步,来获得寿命的增加?

    凭什么暴兽不需要刻意的修炼,仅仅只是随着年岁的增加,修为和神通就能随之增加,如果还刻意修炼的话,效果甚至更好。而我们人类千万人中才有可能有一个人得到神通印文法术,但是需要天天的钻研,月月的苦修,年年的修炼,恨不得将时间劈开,一份做两份花!

    有些时候,世事就是这般没有道理可讲,有些时候就是如此,本该如此,不是你能牢骚几句就能改变过来的,那是天道,天道即是天意!

    天意不可违!

    违者死无葬身之地!

    九眼暴兽不仅仅是传承了千万年的暴兽家族成员之一,还是凶兽中比较有名的凶兽。凡是能够被称为凶兽的,无不是强大且狠辣之辈。

    它们一族的天赋神通,就是九眼!九只眼睛**出的金光,乃是先天金气。金者,戈也,锐不可当,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王平一下子就懵了,因为那金光实在是太过厉害,将他身上伤害的极其严重,又是同一时间所伤,所以令王平的大脑都已陷入混乱,无法给王平意识一个准确的信息,所产生了混乱,混乱的后果,那就是王平懵了,彻底的懵了,这时候他感觉不到身上的痛苦,因为痛苦已经变成了麻木。这个时候他无法感受到自己身上的意识,因为意识已经混乱,他现在整个人都进入到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

    那是一个极其危险的状态,那是一个即将面临死亡的状态,那是一个等死的状态!

    九眼黑袍人当真是所言非虚,他这一击,用出的十足的力量,就算是寻常普通的涅槃境界强者,也无法抵挡的了这一击!

    王平自然也不可能!

    “先天金气神通,啧啧,很稀罕啊.”忽然,天空响起了一声感慨,虽然声音很小很小,但是听在在场几个人的耳朵里,却是犹如五雷轰顶!

    有人来了,而且也不是一般人呢!

    九眼立刻戒备起来,随着他的动作,他背后的九只虚眼,全部都睁的大大的,东南西北上下左右中,九个方位,一起探查着。

    “古人说,剑属金。不知道是你的金厉害,还是我的金厉害。”

    声音继续响起,却是从王平身后传来。众人一看,立刻脸色大变,个个失声说道:“你怎么也来了?”

    来人有着一张长长的马脸,下巴上胡子拉碴,身上更是穿着破破烂烂,散发着一股酸臭味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但是能够让人第一眼注意到的并不是他的人,而是他背后背着的剑!

    这把剑实在是太耀眼了,就算是头能够说人话的猪和那剑在一起,大家所注意到的也永远是剑,而是会说话的猪!

    那剑长约三尺七寸,通体青色,剑身中间有着缕空的印文痕迹,无鞘有柄,剑把上还系着一只鲜艳如血的红色丝带,那红色丝带此时正在风中微微飘荡,像是顽皮的小孩,在和众人招手,打着招呼。

    如此打扮,如此邋遢,如此风骚的剑客,除了那个独上蛮山,斩杀蛮山八大王,单枪匹马闯大荒京都,败一千九百九十九名剑道强者,最后惹得大荒皇帝亲自出手,且最后能够与大荒皇帝战得平手,潇洒离去,不是那个酒鬼剑客是谁?

    古华,人称酒鬼剑客,痴情剑客,浪子剑客,邋遢剑客,疯子剑客等等称号。自一千二百年前闯入少年至尊总决赛而闻名天下的剑客,一战成名便越级斩杀了十八名一流强者,最巅峰一战,当然是在大荒古国,连续七天七夜败一千九百九十九名一流强者,最后古国皇帝技痒难耐,亲自出手。两人只交手了一回合,却以平局告终,最后古华潇洒离去,无人敢挡。

    据说,此人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四大门派掌门级的水平,但是无人敢肯定。

    今天他怎么会来这里?

    九眼并没有见过古华,但是听过,不仅仅是听过,还听的很多很多,关于这个人,他熟悉的很。因为,他是与古华同一个时代的强者,可是完全没有达到过古华高度的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在古华那个时代,最耀眼的就是他自己!甚至是比那一代的少年至尊还要耀眼!

    断剑心潮澎湃,咚咚咚的像是有个鼓手,在演奏最嗨最嗨的鼓歌,令他血液加速,不能自已。要知道,他乃是一代剑痴,虽然比古华完了整整一代,但是依旧将古华视为自己的偶像,是其一生所要达到的目标,超越古华,他自己都不敢想!

    面对如此一个剑道巅峰强者,每一个用剑的修士,无不是将他视为自己修行路上的一盏明灯,一个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个彼岸。

    古华没有多说什么,手捏剑指,刷的一下,他背后的宝剑就自己飞出,钻入那团包裹王平的金光之中。只见得,那剑进入金光之中后,金光正在以肉眼可及的速度,正在飞快的变小,变小着。

    直至到最后,那金光居然消失,只留下不断在王平身边盘旋的宝剑。又是刷的一声,那剑自动飞回古华背后,贴在他的背上。

    “丝丝~”众人看的大惊失色,为何大惊?因为正如古华刚才所言,那九眼黑袍人的天赋神通最根本,就是那先天一点点金光,是金属性的。

    而古华的剑,自然也是金属性。修士们都知道,同一个属性的对决是很难发生彻底将对手的法术驱散的,毕竟是同源,又不相克,最后只能是硬碰硬。

    但是这条古老的法则,在古华的身上则是完全失效了!那剑居然是如此的神奇,不仅仅硬碰硬的完美压制且消灭掉了那先天金气,而且自身毫发无伤,似乎只是出了一个呼吸的力气而已那样的轻描淡写,最最恐怖的是,居然没有伤到王平一点点毫毛。

    虽然王平此时已经昏了过去,虽然王平的身上拥有很多创伤,但是并没有一剑是那古华宝剑所造成的损伤,这就有够恐怖了!

    “你,你究竟是什么怪物。”苦涩,深深的苦涩。九眼黑袍人非常非常苦涩的感概着。他厮杀的经验不说非常丰富,但是对手没有遇见过八千也有三千了,但是每有一个对手能够做到古华这种轻描淡写,潇洒写意。

    似乎,根本就不是和自己在一个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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