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是因为谢湘,要他这样好好地去打发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他甚至连看都不会去看一眼。
哪怕他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什么对不起那个孩子的事情。
他的一贯的骄傲不允许他去俯就一个小破孩。
为了谢湘,他只能这样做足姿态。
“送他回去?回哪里?夏雪宜你知不知道?就为你偷吃了他们家的一只母鸡,害的他爷爷到处寻找,到现在还不知道有没有回去……”
看见夏雪宜又摆出小时候那种亦正亦邪的模样,谢湘完全忘记了此刻他们之间身处的是何境地,越来越火大的说道。“呃……我已经知道了,是我的错,我给了那孩子一根金条,吴大娘也给了他一根金条,虽然她的金条也是我给她作为我们叨扰的谢仪的,不过给了她就算是她的人情了,两根金条总可以抵得过一只母鸡了吧?”
夏雪宜对着谢湘眨眨眼睛,几乎有些嬉皮笑脸的说道。
“什么?你们给了艾叶两根金条?真是一群疯子,夏雪宜你是想害死艾叶吗?”
谢湘气坏了,挥舞起一只手,瞪着夏雪宜怒声说道。
夏雪宜顿时满脸黑线,他一把抓住谢湘挥舞的手,不服气的叫道:“你真是不讲道理啊……你把一颗夜明珠发针都送给那孩子就不是要害死他?”
夏雪宜几乎有些咬牙切齿,“那个孩子真是招你喜欢啊,转眼你就把我送给你的东西给了他,那也就算了,只要你高兴我也无所谓;两根金条不够一颗夜明珠的一个角儿,我只听说官兵不讲理的,没见过你这秀才也这样的不讲理啊?”
谢湘挣扎了一下,却没能甩开夏雪宜的手。
夏雪宜的质问虽然叫他心里很感到理亏,但是他却不愿意认输,愤声强词夺理道:“夜明珠和金条会是一样吗?”
“艾叶不会认识他头上的发针是一颗夜明珠,别人也不会相信一个衣衫破旧的孩子会戴着一颗真的夜明珠,如果那颗发针不是你给我的,你会相信这样一个衣衫寒酸的孩子戴着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发针吗?”
怒气之中突然开口和夏雪宜争吵了这么多话,谢湘不禁气虚的喘息了一下。
但是,他却还是觉得不能释怀,夏雪宜不应该就那么拿着两根金条草草的把艾叶给打发了,最起码要等他醒过来……
“我知道,不能说一个孩子戴着一颗夜明珠没有危险,可一般情况下别人可能只会觉得那一定是颗不值钱的赝品,就算是有危险,也得碰巧遇见识货的。”
“但是,因为那颗发针是我给他的,他可能会仔细保管,将来他长大了就会有用途。你现在却给了他两根金条,如果他回去可以找到他爷爷又好一些,如果还是找不到他爷爷,一个孩子带着两根金条,还有一颗夜明珠,啊,我的天,不行,我得去找他……”
谢湘越说越担心,突然用另外一只手使劲掀开身上的被子,就要翻身下床。
夏雪宜哭笑不得,赶紧拉住激动的谢湘:“别别别……谢公子,你听我说,你的脚暂时还不能落地,你先好好地躺着,你也别和我吵了,我投降,我认输,我的错,行吧?这样吧,我去把那孩子给你找回来如何?”
谢湘一使劲,顿时才感觉到双脚传来一阵刺骨锥心的疼痛,忍不住龇牙咧嘴了一下,头也是一阵天旋地转,又坐跌回床上去,半晌才看见自己的双脚都缠着绷带。
“那你还不赶紧去?”
谢湘咬咬牙,赌气对夏雪宜嚷嚷道。
夏雪宜认真的对着谢湘的脸看了看,自言自语似的的嘀咕道:“我怎么又会遇见你这样一个毫无道理的人呢?我是不是前辈子欠了你什么呢?弟弟,我等会去行不行?你饿了没有?”
谢湘一只手使劲的敲了敲床:“别叫我弟弟,我不是你从小的那个大宝了,请叫我谢湘,或者谢公子,夏雪宜,我正告你,艾叶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就正式绝交,我不会再认得你!”
夏雪宜伸出一只手去摸摸谢湘的额头,嬉皮笑脸的说道:“唔,这么严重,弟弟,不不不,谢公子,你不会还在昏聩吧?一个萍水相逢的野孩子而已嘛……”
谢湘”啪“的一巴掌打下夏雪宜的手,怒目瞪着夏雪宜。
那神情,好像要抓住夏雪宜咬几口似的。
夏雪宜见谢湘真的急了,赶紧举起双手说道:“不闹了,不闹了,我先拿点东西你吃,然后我就去找那个孩子,如何?”
谢湘瞅着夏雪宜点点头,慢慢地说道:“那孩子将来会是一个忠勇大器之人,夏雪宜,你就当积德了吧。”
夏雪宜无可奈何的摊摊手:“你肯好好地儿和我说话,我就算是积德了。”
……
为了讨好夏雪宜,吴大娘倒也确实没有去为难艾叶。
她让手下一个得力小厮拿了那两根金条,雇了一辆马车把艾叶送出城去。
尽管小厮一向畏惧老板娘如虎,但是,在出城之后……
很不幸,谢湘的担忧就像所有的坏事情定律一样,立刻运行生效了。
而且更糟糕。
吴大娘贴身的小厮看起来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美男子了,当然了,面目粗笨的也混不到吴大娘得力面/首的地位。
他伸手拍了拍艾叶:“小子,知道你家是往哪条道去的吗?”
机灵的艾叶立刻从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子眼睛里看出了不怀好意。
不是艾叶真是特别有天资,这可怜的孩子练就的这种敏锐全是被他生存的环境所逼;他必须得学会非常警醒的自我保护,否则就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他赶紧做出懵懵懂懂的样子,挠挠自己的脑袋说道:“老爷,我记不起了……您能让我下去看看不?爷爷往常带我进城都是走来的,坐在马车上我分不清了。”
坐在马车里的小厮舒服的踢了一下腿,在心里嘎嘎笑了几声,妈的,一个稀里糊涂的小破孩,老板娘真是糊涂油蒙心,拿两根金条赏他?
自己跟了她几年,白天黑夜的不知道卖了多少死力气,性命都给了她,从来就没有见她这样大手笔过。
不就是看着那个什么叫夏雪宜的江洋大盗脸蛋俊俏体态风流吗?这两天老板娘恨不得人都贴上,真是连那男人带进落芳院的一条狗都是好的。
和夏雪宜比起来,他们这些人真是连他带进来的一条狗都不如。
而且,这些人都还必须做出比狗还要温顺的样子。
昨天夜里吴大娘轮流拿他们泄火儿,五个不中用的小厮都被她给从身上踹下去了,一怒之下,那个可怕恶毒女人竟然揪住一个小厮往他口中倒了半包药粉……
那个淫/**人终于泄了火,那个可怜的兄弟就算不废,估计最少半年也爬不上老板娘的床了。
没办法,奴才就是奴才,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他这个奴才还要比其他的奴才待遇好些,比如,从来没有被老板娘强行灌药,比如,今天老板娘交给他的这份差使……
他心里清楚,这全是托他爹妈的福,叫他生了这张比其他人更俊俏些的面孔,老板娘才没有舍得往死里荼毒他。
正如那句话所说的:得不到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老板娘是专门的叮嘱了他,叫他好生的送这孩子回去,替这孩子拿好夏公子和她的赏赐,但是,把这孩子送到家以后……
别说老板娘,谁也不能保证这孩子就有福气享受得了这笔意外之财。
三尺红绫掉大街,自己不捡别人捡,何况,小厮又馋涎欲滴的看看艾叶发髻上那颗颤巍巍的夜明珠发针。
常年缠绵在老板娘的枕席上,他对于这些珠宝首饰他并不陌生。
虽然这个小厮也有些不明白一个小破孩怎么会得到这样一个更值钱的物件?
不过他也不想去弄明白,左右不过是老板娘和她的那些姘头给的,这些江洋大盗有的是用不了金银珠宝。眼下只要先把这小破孩给送回去,然后再把这些东西弄到他手里就对了。
所以嘛,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自己取而得之。
不过,这城门口人来人往的倒也不好就抢了他,还有一个车夫,总不能都一起杀了。
总得送到家了,再做个被强人入室杀人抢劫的假象。
可以说,从坐上了马车开始,这个小厮就在盘算着怎么能把这些属于艾叶的东西全部据为己有,并且最好还不令吴大娘得知。
吴大娘对他们这些下人的要求一向是令出必行,极其严厉的,这个小厮尽管持宠而骄,心里多少也有些畏惧不遵守老板娘吩咐的下场。
不过,财帛动人心,他觉得,只要他做的巧妙,没有人去向吴大娘告发,一个和落芳院无干的野孩子,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最主要的,他们这些跟着吴大娘混的人,都是荒淫贪财惯了的,如果艾叶得到的只是三五两散碎银子,头上也没有那颗夜明珠发针,这个小厮断然也不会起什么无良念头,最不济就是把艾叶送到城门口撵下马车得了。
现在,面对这样大的诱惑,真是想不叫一个强盗犯罪都难啊!
“嗯,快下去看看清楚……老爷我真没时间和你瞎耽误功夫。喂,赶车的,停下,这小子忘记回家的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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