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巨大的高清真彩电子显示屏上,男人坐在咖啡馆窗边,窗外的雨染湿了城市的街道和树木,行人撑伞匆匆而行,只有他在光线昏黄朦胧的房间里,享受着手中的那一杯咖啡。
温暖,温馨,香甜,惬意。
握着细白瓷咖啡杯的手指修长白皙有力,比那价值不菲的白瓷杯还要细白而精致,带着难以言喻的优雅美感。
而那只露出侧脸来的男人,柔柔地对着窗外一笑,五官俊逸静美,气质温文出众,从容雍容,不愧他头上诸如“翩翩佳君子”“五官最出众的新生代男星”“演技和气质刷到满点的实力偶像派”之类的词。
有女白领从那大显示屏对面走过,总要停下来多看两眼,还和身边的朋友说,“每天对着庄籍看,加班心情都好几分。”
“是这样没错,不过,也有坏处。看多了他,别的男人都看不上眼了,每次相亲都见光死。”
“哈哈,是这样没错。”
夏榛站在君腾大厦三十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里,办公室空间宽阔,一面全是落地窗,他站在落地窗边,手中端着咖啡杯,里面正是那显示屏广告中的产品——欧香,伴您每一天。
夏榛隔着蒙蒙细雨居高临下地盯着对面大楼上的广告屏上的男人,眸光幽深,却温柔如注视深爱的爱人。
他看了很久,一杯咖啡见底也没有转眼,这时候,手机响了,他走到宽大的办公桌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就接了起来。
听到他说,“三叔要用庄籍代言新产品?既然早说了,这事由我负责,怎么又要来指手画脚。……告诉他不行。……对,不行。……我们已经找了云枚,我认为女星比男星更适合我们这一系列的产品。……不管他有什么理由,不行就不行。你不要说了,他亲自来我的办公室,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决定。”
夏榛态度十分强硬,隐隐有发火的意思,似乎是完全在忍耐怒火,挂断电话就会摔手机一般,但讲完电话,他反而没有了怒气,只是稳稳地将手机放回了桌上,人也坐到了椅子上,办公桌上放着一叠资料,其中一份就是庄籍的资料,因为他三叔很想要庄籍代言新的产品,之前只是对他提了一句,他直接无视了,后来又让助理送了庄籍的材料来,他将这份材料按下,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像是完全不给他三叔面子。
夏家家大业大,最初是做矿产,后来产业涉及家具,酒店,房地产,酒庄等等,在福布斯富豪榜上也榜上有名。
最初,这份家业是夏榛的父亲夏奕军开创,借着其母柳云琇的娘家背景,很快就将产业扩大了。产业扩大后,两个弟弟便也入了集团帮忙,就是夏榛的二叔和三叔,两人在夏氏集团里工作多年,劳苦功高,自然也占有不少股份。
夏榛父亲夏奕军是一代商业奇才,眼光准,又很能吃苦耐劳,再加上贤内助的帮衬,这才有了夏氏集团最初的规模,但他死得也早,夏榛读本科时就罹患癌症过世了,从查出癌症,他在很短时间内就不治身亡。
他的遗嘱倒是写得清清楚楚,倒不至于让夏氏集团因为内部利益问题一下子就乱套。
按照遗嘱,夏氏集团,由夏榛占有最多股份,但他的股份要暂时交给他的母亲管理,而他的母亲也因此具有了控股权,成了集团董事长。
夏榛的母亲柳云琇才干和手腕都不差,所以,夏榛父亲逝世至今已经有了八年,夏氏集团一直在稳步上升,没有丝毫乱象。
而如今,夏榛在读完双料硕士又在国外大集团工作过两年之后,回国进入自家集团工作也有两年了,柳云琇的意思是,等夏榛再历练几年,就会渐渐放权给他。
而夏榛并不让她失望,自从进入集团,便做出了不少成绩,而且从没有出过错,在决策上的零失误,让柳云琇和集团中一干老臣都不再小瞧他,且很是信重。都认为他不仅继承了其父的商业天分和勤奋干练,而且比他还多了远见。
夏榛的三叔夏奕博最终没能改变侄儿的决定,让他任用处在二线顶尖上的男星庄籍代言新的家具产品,最后的定案里,风情万种的女星云枚一身华服游走于奢华的家具之间,贵气典雅,宛若尊贵皇族。
夏奕博在一次会议后等在后面同夏榛一起走,和他低声说,“你和庄籍初中高中时候不是好得很嘛,怎么现在有好处反而不想着他。”
夏榛听他说庄籍,心里就是一痛,但神色上却半分不显,道,“这是做生意,又不是做慈善,这一系列的产品,根本不适合找男星代言。再说,三叔这次一定要让庄籍来,才让我好奇呢。他给你什么好处了吗,让你这般为他说话。”
夏榛这话可不好听,不过,他和夏奕博的关系一向称不上亲近,让他和他虚以委蛇说动听的话,根本不现实。
夏榛很厌烦夏奕博和庄籍关系好,娱乐圈里本来就关系复杂,夏榛曾经听过别人隐秘地暗示他,庄籍最初是靠着夏奕博上位的。
庄籍已经是有些分量的男星,粉多黑也不少,不过,像这种传言,倒是没有人敢随便乱传,不仅是因为庄籍公司里不会任由这种传言传播,更多是因为夏家的身份。只是夏榛所处的圈子,让他总能知道一些小道消息。
夏榛想到别人说过的那些有关庄籍的不堪言论,此时对着夏奕博就更没有好脸色。
夏奕博对着夏榛一笑,道,“我倒觉得这一系列产品找庄籍更好,你不知道他坐在床上,比云枚还要诱人得多。”
夏奕博现年已有四十四岁,不过有钱人家,生活优渥,注意锻炼保养,不仅看起来只像三十出头,而且身材绝佳,高大英俊,风流倜傥,只是纵情声色,脸上不免带上轻佻浮华。
夏榛本来就板着脸,因他这话,脸色更是瞬间黑到了底,而这时候夏奕博已经快步走了,只留给他一个高大而猖狂的背影。
夏榛心里恨得牙痒痒,最后什么也没办法做,只得自己生闷气。
没过两天,夏榛就在酒会上遇上了老同学杨语。
杨语现在的职业是记者,已经到副主编位置了,之前他就想借高中同学这层关系采访夏榛,不过夏榛让秘书干脆地拒绝了,好像完全不记得他这个老同学。
没有办法,虽说忆同学当年,风华正茂,苟富贵,也不当相忘,不过,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物质的,夏榛完全不买他的账,他也没有办法,谁让他当年读书时候少年心性,心高气傲,不知道多巴结人家,混个好朋友的名头,出身社会之后,事情不就好办多了嘛。
杨语看夏榛在和几个商界大腕说话,他一个小记者,只能躲在一边盯着看,看到夏榛稍稍有空的时候,就端着酒杯走上了前去,打招呼,“夏总,幸会。”
夏榛这一天穿着一身黑西服,十分稳重,而他平时又不苟言笑,即使和那些他父亲辈的商界叔伯们在一处,也不会让人将他小瞧。
当然,他看着是年轻的,而且英挺,只是太过少言寡语,让他威严有余,亲和力不足。
明明只是二十八岁的年纪,偏偏像个苦行僧似的,不过他高中时候就是个闷葫芦,现在也没变得能言善辩。杨语这般想着。
夏榛看了杨语一眼,倒没有只是点点头便转身就走,说了一句,“幸会。”
杨语笑道,“不知道夏总可记得我?”
夏榛道,“杨语。虽然过了些年了,你变得倒不多,怎么会记不得。”
杨语惊讶了,手摸了摸鼻子,道,“真是三生有幸啊。”
夏榛虽然不是那种谈笑风生的人,却是真正过目不忘,见过的人,在之后几乎不会忘记,再说,和杨语还是三年的高中同学,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他不喜欢和杨语再扯这些闲话了,转身要走。
杨语这时候赶紧用一个话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们准备办一个十周年的高中同学聚会,还想请庄籍来参加,夏榛,你要不要来。”
杨语既然是做记者的,还是有些眼力介儿,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这种小虾米一样的人,但他在高中时同庄籍好得像连体婴儿,但据说后来两人关系也淡了,只是,杨语此时也只能拿出庄籍来吸引夏榛,以此来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联系。
他说那话,只是一种试探,没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钩了,他停了下来,问道,“同学会啊。”
杨语本来只是一说,根本就没那回事,既然夏榛感兴趣了,他也就赶紧若有其事地说,“是啊。你看,我们高中毕业正好十年,办个同学会也正好。已经联系了好几个人了,也会联系庄籍来参加。”
夏榛道,“哦。要是定下了时间,联系我吧。我有时间会去参加的。十年,居然十年了。”
他挺感叹的样子。
杨语笑着说,“怎么不是呢,一下子就十年了。以前庄籍就说要学表演,现在也成大腕儿了。”
杨语说得感叹又亲切,夏榛对他也没有了最初的反感,两人还站在一起说了几句高中时候的话题,然后夏榛叫来助理,给了杨语一张名片,让定了时间就打上面的电话。
高中时候,多少人背后说夏榛因为家里有钱就清高傲慢不和大家一起玩不得人心,那时候,杨语也是其中之一,但现在,他却一门心思地想要巴结夏榛,本来没有的同学聚会,他也去组织了。
别说,留在s城工作的人不少,一下子就联系上了近十个,而且人人都说要来,有的还会带家属,原因不过是杨语打着夏榛和庄籍的名号。
当年夏榛和庄籍都是学校里的大帅哥,但两人却很独,只彼此玩得好,不爱理睬别人,于是两人都不得人心。
但现如今,夏榛会继承夏氏集团,身处高位,人人艳羡;庄籍也是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粉丝无数,作为他的同班同学,多少人指着电视里他扮演的角色说,这是我们的高中同学。语气里很是与有荣焉。
所以,杨语打着两人的名号召集同学聚会,只要联系上的人,没有不来的。
也许是想看看庄籍现如今模样的心理驱使他们无论有什么要紧事耽搁都想赶来吧。
但现在难题来了,杨语根本就联系不上庄籍。
在一番思索之后,他给夏榛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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