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文上上下下打量戈伟,皱起了眉。
戈伟的装束实在太令人奇怪了。压得极低的兜帽下,却又是一副覆面式铠甲,连脸都看不到。任谁都会被这股神秘唬住,猜不透戈伟来路。而戈伟身后这些人,虽然能看得到容貌,几个男人,一个老头,还有两个女人,另一个美得惊人,可相比另一个美得非人,就大巫小巫了。
欧文下意识便觉得,戈伟这群人不简单。这些人提出也要接受雇佣,欧文就有些迟疑,盗贼的敏锐让他总觉得这些人哪里不对。毕竟他的雇主可不怎么见得光。欧文下意识就想拒绝戈伟。
“先别急着表态。”戈伟的声音透过面甲传出:“我们是刚刚成立的佣兵团,正需要接点小活,好积累积分,提高佣兵团等级。我想我们有足够能力应对你的委派,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就像我说的,我们需要的是积分,报酬什么的倒是其次。所以——只要给我们每人5个金币报酬,任务结束后结算,就可以了。”
欧文刚到嘴边的拒绝,立刻就咽了下去。
“好!我雇佣你们。”欧文狠狠一点头。
管他呢,反正到时候有那个亡灵法师处理麻烦,自己只要把人带到了,就算完成任务。这些人只要每人支付5金币,每个人身上他就能多捞10金。这么划算的买卖,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当即就和那群自由佣兵以及戈伟这群人签了雇佣契约。
戈伟挥手让法兰第负责签约,背手冷眼旁观。这个自称叫欧文的小子,他一看就知道是个贪财的家伙。对付这种人,只要给予足够利益。这种人连灵魂都敢出卖。区区几十金币就把他背后的亡灵法师给卖了……戈伟都替这素未谋面的同行感到悲哀。
签完契约,连同戈伟一行人,欧文已经招募到了近60人。这已经是规模不小的团队了,像这种规模的招募,平时都很少见到。这么多人围聚在一起。自然吸引来了更多佣兵注意。佣兵们顾盼欲试的目光,让欧文很是得意洋洋。
平日里,他哪有这么风光。
欧文的身份是盗贼。盗贼往往和小偷不会区分开。以往面对欧文的人,不是人人咬牙切齿,就是各自捂紧钱包。看待欧文的目光也多是鄙视,瞧不起。
这些人怎会想到他欧文大爷也有今天。雇佣了这么多人。当中还有身份一看就不一般的一群,这么大手笔,将来他欧文可就名声在外了。说不定从此生活就有了转机。
“来来来,还有谁,还有谁?15个金币跟我走一趟。不用卖命,不用吃苦,只要跟我走一趟,露个脸,回来就能拿15金币!机会百年不遇,都抓紧了啊。”
满大厅就听欧文一个人的吆喝声。
还真有不少佣兵动心,纷纷朝欧文打听具体事宜。15金币对于一个自由佣兵来讲可不是小数目,大陆居民平日一日三餐费用加起来也就1~2个银币顶了天。15金币。足够一家五口人安安稳稳过上半年!
“喂,欧文小子,你说签了约就能拿5金币。是不是真的?”有佣兵问。
这些佣兵大多都认识欧文,只是没想到欧文今天这么财大气粗,真是太阳西边出来了。
“我欧文小爷说话算话,当场兑现!”
欧文大大咧咧一摆手,随之从口袋里掏出那袋金沙,大咧咧道了句“都伸手来!”。先前已签了契约的佣兵们顿时纷纷挤上前。戈伟等人则是无动于衷。那20人佣兵也面面相觑没人移动,他们都受雇戈伟。老板都说了一共只拿5金币报酬,他们也没办法。其实心里很舍不得。觉得他们这位新老板有些慷慨过头了。
于是沧桑男人佣兵们只好眼睁睁看着其他自由佣兵上前,用手捧着,在一声声惊呼声中,却见欧文挨个给他们倒了一小堆黄灿灿的金沙。
“天呐,是纯金!这可比掺了铜的凯撒大金币值钱多了啊!”
“这金沙……就算折换成大金币,也比5金币多了吧?”
“值,太值了!我要把我的金沙熔了,请工匠做件传家宝。”
佣兵们一边惊呼赞叹不已,一边手忙脚乱纷纷将自己那一份金沙收好,个个脸上都是难以抑制的欣喜之色。
沧桑男人佣兵们都看得暗暗吞口水,眼睛里全是金灿灿的光芒,羡慕不已。法兰第在旁看见这些佣兵的表情,暗自不屑的撇了撇嘴,暗笑这些蠢货,犹不知他们走了多大运,追随了一位何等人物。区区那点金沙算得了什么!
法兰第如今也是财大气粗。戈伟对自己手下向来不吝啬,除了每次法兰第运尸体过去,戈伟都会教他一两手魔法外,法兰第喜欢金子,戈伟便花了100能量币找位面商人兑了几吨金子。在大位面,金子这种东西,也就是普通金属的价值而已,既不能像秘银那样导魔,物理导电性也不咋样,还不如铜。所以位面市场上金子通常都和铁、铜一样,论吨卖。
戈伟直接几吨金子甩给法兰第,从那以后法兰第再也不哭穷了,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起路来也一副土财主范,倍儿有面子。看谁不顺眼直接金子砸过去。当然面对戈伟时还是充孙子。法兰第现在是铁了心的跟定戈伟。戈伟曾经是他的骷髅魔宠这一点,也被法兰第选择性遗忘。什么魔宠,你在说什么啊?法兰第一脸迷茫。
挨个发完金沙,欧文跳到一张桌子上,振臂高呼:
“看见没有?小爷我说话算话。刚刚签了契约的,人人都有金沙拿。眼见为实啊大爷,还等什么,快来加入我们吧!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现在就拨打……”
戈伟脸上一抽。多么似曾相识的情景……给这小子配上个扬声喇叭,稍微培训下就能上岗。
一众佣兵眼看别人都拿到金沙了,立马忍不住了,轰然一拥围上,顿时将站在桌上的欧文差点掀飞。七嘴八舌地嚷嚷着要接受雇佣。
“别急别急,一个个来!”欧文满头大汗。
就在这时,人群外面一声断喝:“都给老子闪开!”
这声断喝中气十足,声音滚滚回荡在佣兵大厅当中,震得大厅里的佣兵全都面色一变。
好强的斗气!
至少是五阶武士的实力!
在场不少佣兵们都在血泊里打滚,不乏眼色。单是这声断喝。就让他们判断出,不论声音发出者是谁,都不是在场绝大多数人能惹得起的高手!
场面肃静片刻,佣兵们不由自主地都向两边让开。
就见一名浑身铁甲的高大武士,走进人群。径自朝欧文走了过来。在这名铁甲武士身后,跟着十几名同样身高马大,浑身铁甲裹身,长剑在侧,杀气腾腾的武士。其中有两人格外引人注目。这两人却不是武士,而是两个身高比在场所有人都高出两个头的野蛮人!
两个野蛮人半露上身,皮带捆札之下浑身肌肉虬结,头戴角盔。面目狰狞,腰间两侧各挂一柄斧头。
看到这幅装扮,立即有人认出:“野蛮人狂战士!”
野蛮人狂战士。这个词,特拉维斯堡的佣兵们并不陌生。据说是偏僻大陆角落里的蛮族当中最强大的战斗者。个体力量甚至比中阶武士还要强。一身蛮力挥使一对斧头,陷入野蛮人特技狂化之后,在战场上就是绞肉机般的存在。
这样的狂战士,这样的强大战力,许多贵族领主都渴望拥有。但是野蛮人排外的特性。让贵族领主们都成奢想。
可偏偏特拉维斯堡就有两名常驻野蛮人狂战士,就是眼前这两个。在场不少佣兵都见过。
既然这两名野蛮人狂战士出现了,那么领头这位铁甲武士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唰,铁甲面罩划上去,露出一张年轻、轻佻的脸。
呸,年轻人把嘴上叼的牙签一吐,轻笑着对欧文道:“呦,‘欧文殿下’,几天不见,换了个人似得。都混得这么好了?听说,你要雇佣人,很好,你看我的人怎么样,够不够格被你雇佣?报酬不用多,其他人就照15金,奥拉夫和塞恩一人50金。”
年轻人说话语气完全不像商量,倒像是命令。语气里满是不容置疑。
欧文见到这年轻人,目光瞬间变了三变,旋即躬身:“原来是诺曼勋爵。”故意把勋爵一词咬得很重。
父辈有爵位,子嗣还没有继承到爵位之前,谓之勋爵。
年轻人冷哼一声,似是没听见欧文用词的嘲讽,继续说道:“怎么,‘欧文殿下’敢不敢雇佣我的佣兵团?”
欧文沉默下来。
这人谁啊?戈伟在旁冷眼观望。耳朵一竖,听见身边几名麾下佣兵的谈论。
“哼,这个诺曼,仗着是城主的儿子,就敢这么傲慢。”
“不就是接收了城主老伯爵的两个野蛮人狂战士么,要不要这么嚣张。”
“小声点,别惹事。咱们现在得听团长的。”
“哼,狂战军团。除了两个野蛮人,其他的都是渣滓……”
戈伟很快就听明白了。敢情这突然杀出的程咬金,是这特拉维斯堡城主的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典型的富二代异界版。这个诺曼勋爵平日里嚣张跋扈,对谁都一副俯视态度,算是背后人见人厌的那种。
特拉维斯堡城主老来得子,对这唯一的继承人十分宠溺。几年前把家族里仅有的两个野蛮人狂战士送给了这小子。这小子借此成立了佣兵团,名字也起得霸气侧漏,叫“狂战军团”。只不过这小子本身实力等于零,绣花枕头一只,就靠着两个野蛮人狂战士在特拉维斯堡肆意横行。这些刀山血海拼出来的佣兵们自然瞧不起这种脓包公子哥。
不知怎么,这诺曼勋爵似乎和欧文不对付。两人各自看对方的厌恶,傻子也看得出来。
诺曼要求欧文雇佣他的狂战军团,佣兵们都看出是搅局来的。
诺曼扬着下巴轻蔑的看着欧文,在他想来,欧文肯定不会雇佣他。欧文拒绝,他就有更多话挤兑欧文。
却没曾想,欧文只是略一沉吟就答应了:“好,就照你说的办。两个野蛮人狂战士一共100金,其他人各自15金。”
诺曼目露惊讶,没想到欧文还真答应,一时间没了话说。
戈伟暗自一笑看了欧文一眼,心说这小子八成是想借用亡灵法师了。
蓝鳍在戈伟身旁嘟囔着评价:“九万年过去了,这个世界的人类贵族,还是这样野蛮。”
戈伟笑道:“在哪儿都一样。我对那两个野蛮人倒是更感兴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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