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乖,我先带你去梳洗一下,然后我们去吃大餐。”话语中带着哄骗的成分。千风爵已经总结出一条规律,向若昔的胆子很小,怕事,怕麻烦,还是一只懒兔子。
果然,此梳洗非彼梳洗,从发型到服装,整整用了两个小时。待她梳洗完成,她肚子都快饿的前胸贴后肚,脚都发软了。更可恶的是某人还在呢那挑挑剔剔的,说风凉话,一会儿说自己穿的这件衣服不好看,一会又说自己头发蓬的像鸡窝是的。
尼玛,你自己来试试看,向若昔灰常灰常纳闷加诅咒,上辈子要不是欠了他钱,就是做了什么坏事,你看这辈子遭报应了吧。
千风爵的胃口还不是一般的刁钻,明明自己就觉得衣服很好看,但总能被他挑出一大堆毛病。这两个小时全用在这上面了,设计师个个忙不的晕头转向。
唉!他们应该烧香请老天爷保佑不要再让千风爵这类人光顾了。
千风爵不知对那个设计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个中年妇女急匆匆的走了出去。再回来时,手中提着一双银色的高跟鞋,至少增高了十厘米,尽管鞋子很美,犹如仙子一样薄薄的流苏花带,可以说这双鞋子超越了美的级别,但是,她明白穿成这样上街会被骂死吧!而且她向来不穿跟这么高的鞋子。
所以说,向若昔不管千风爵用什么手段,坚决抵抗,千风爵拿她没有办法,只好让人换了一双可爱的平跟褐色小皮鞋。
向若昔往千风爵身边一站,两人绝对是一对闪光体。
“你要带我去哪里吃饭?”向若昔纳闷的看着自己的装扮,是个很正式的场合吧!
“买零食,然后就去玩。”
“零食?”向若昔惊呆了。搞什么呀,闹了半天,居然让自己吃零食,早饭中饭就这么抵了。
听了向若昔的回答,千风爵的脸上划过一丝失望,他还是比较尊重她意见的,就是今天的计划被她毁了也无所谓。“你想去哪里?”
向若昔嘟着嘴想了一会,既而可能被这个问题烦到了,狠狠摇了摇头。“那就零食好了,所有的零食都是草莓味或者是原味最好。”向若昔算是很好养的,她不会很挑剔,只要有吃的就行。
“嗯。”千风爵很爽快的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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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风爵很快和向若昔到达了超市。
两人很合谐的一起拿着篮子。千风爵不会选购零食,直接从柜台上一把一把拿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都装进篮子。
他很少进超市吗?
比起他,向若昔只要看到是跟草莓一切搭边的物体,就通通拿下,两人显得很幼稚,说不清有多萌。先不说向若昔,毕竟她本来就是一个萌妹子,成熟的千风爵原来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短短几分钟,篮子就被他们装满了。
买完零食后,千风爵淡淡的开口,“我们去游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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