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玄幻奇幻 > 异血锋芒 > 第十六章 利益、南下

狼人们正在兴头上,任何跟‘人化’二字有关的信息,他们都很愿意听。

        于是一帮狼人都变成了好学生,乖乖的围着李云,听他忽悠。

        “人化的秘密有很多。我这次只说最重要的一个,智慧。”李云顿了顿,道:“区别高级与低级的门槛,从来不是**的形态,而是智慧。智慧的重要性毋须我多言。人类为什么比很多动物都聪明,这涉及到人体构造和动物构造的差异,我这里不多讲。我只说结果。人形态,的确要比狼人形态更具智慧。以人形态长大,那么这人就会是聪明种,不比任何人类的智慧差,反之就要差一些。”

        狼人们听的兴致勃勃,眼中的渴望之色更浓。

        “具备了人化能力后,有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灵魂的形态变化。**变了,灵魂也必须跟着变,你们可以想一下,将两桶水装入一桶会怎么样?反过来,一桶水,倒进两个桶,又会怎样?”

        如此简单的问题自然还难不倒狼人。“溢出和不满。”有狼人大声说。

        李云指了一下那名狼人“反应很快。换到你们身上,溢出会丧失记忆,不满就无法驾驭身体。”

        狼人们面面相觑,一个狼人道:“那变身几次不是彻底成傻子了?”

        “所以说,变身是看着简单,内里大有门道的一门技能,若是它真的很容易,就不需要我在这里告诉你们如何做了。”

        这时又有狼人道:“可看胡尔达的样子似乎也不算难。”

        “那是因为技术方面的问题,由我通过战纹代管了。也就是说,技术还是我的,而不是你们自己的。”

        “我们需要把这个技术变成自己的。”

        “没错,我们还要把技术留给子孙后代。”

        “上苍见证,血脉传承!”

        “对,血脉传承!”

        狼人们的思路很快总和到了一块儿,他们意识到这个技术必须是自己的,并且还要一代代传下去。

        李云火上浇油:“你们不但应该将这个技术彻底学到手,还要将它精益求精。人类形态用于日常,可以节约能量,可以正常做事,战斗的时候变身,具有强大的战力。保护自己和亲人,守卫家园。”

        “对的,就是要这样。”

        “我们要这样。”

        李云道:“你们需要的还很多很多,你们需要修行,让灵魂凝纯,让**储备更多的能量。你们需要信仰,生时能聚众,死后有归宿。你们需要学习,每一个技巧千锤百炼,每一个人贡献一个技巧,就是狼人的传承之书,哪怕不能通过血脉传承,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传承。只有这样,才有望一代强过一代,让其他智慧种族不敢小窥你们,不敢将你们当作野兽。”

        狼人们一个个张大嘴,觉得李云说的好有道理,他们真是长知识了。原来他们竟然有这么多重要的需要。

        “这都是你们应该具备的,也是结束狼人几千年来悲惨境遇的关键。从远古到现在,再到未来,有一条法则是永恒的,跑不快,就会成为猎物。一个种群的奔跑,就是进化,不断变好,不断变强,你的儿子要比你强,你的孙子要比你的儿子强,这就走对路了,而现在你们已经落下很多步,再不追赶,你们就会彻底变成野兽,然后被肆意猎杀,被不断利用,被黑心商人坑却毫无办法,看着自己的亲人因食物缺乏而一点点虚弱下去直到死亡而束手无策,你们愿意这样吗?”

        “不愿意!”狼人们齐声怒号。

        李云点头:“那么来找我吧,我可以助你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然而,进化之路是艰险的,会有牺牲、也会有失败、并且不是一代人所能完成的伟业。你们想要选择这条路,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半途而废就像一次不成功的捕猎,没有收获,还会损耗体能。”

        狼人们纷纷表示,他们是粉身碎骨浑不怕,奔狼部族再也不能毫无希望的苦日子中蹉跎下去了。

        李云这个时候却欲擒故纵起来。说:“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仓促做决定呢?回去好好的想,跟你们的族人商量,跟长辈商量,统一了意见,充分认识了道路的艰难,再来找我。”

        包括胡尔达在内的狼人,因为这句话对李云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李云虽然毒舌不讨喜,但在大事上却是很厚道,这要换个人,巴不得赶快入彀,以免夜长梦多,哪里还会往外推?

        他们却是不知,李云这时候早已经不担心他们不投靠,他为之努力的是低报酬,他就差直说你们需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备干粮跟我玩种田了。

        胡尔达和她的银嗥狼伙伴最终留了下来,作为联系人,其余狼人一股脑都撤了,他们急着回狼穴商量大事。

        原本他们打算向瑟维斯报告兰卡这里的情况,这时自然是作罢了。他们巴不得瑟维斯跟李云晚联系,以免游说李云改变初衷,李云的抹黑发挥了作用,这帮狼人们觉得,跟瑟维斯比,李云就是个嘴臭但实际上很大方的凯子。

        而瑟维斯则是笑面虎,表面文章做的很好,但背后尽是算计。

        估计瑟维斯若是知道这档子时,心性会变得更黑暗几分。

        多年的交情啊!敌不过一次污蔑和抹黑,传说中智慧不足但对认定的盟友很忠诚的狼人就这么背叛了,简直就是憨傻变奸猾的经典案例,这世间还有真爱吗?

        且不提瑟维斯日后知道真想会怎么想,李云自己就很有感慨。他的记忆自我封印,联想不到那句:无所谓忠诚,只看背叛的筹码是否足够。但这事至少让他意识到,跟群体,真的别谈忠诚。

        这也是为什么他费力巴巴的给狼人们解释魂力溢出、体能消耗的原因,他发现必须有一个长期的美好愿景,一直吊着狼人们的胃口,否则获得变身能力之日,也就是关系结束之时。

        当然,这种结束不是说一下就散伙了,而是说进入了一种还账模式,当狼人们觉得不欠他什么了,也就真的该散伙了。

        他可以使用反制手段,以死亡进行胁迫。可强扭的瓜不甜,消极怠工和积极肯干之间差的很远很远,若只是御使奴隶,他完全可以瞄准狗头人、地精、鱼人等等而不必选狼人。

        他看重狼人,是因为从文明的角度,狼人目前处于最低谷,他们有上升的巨大潜力,意愿也不缺,若他能完成技术入股,双方合作,就能各取所需。

        换成豺狼人什么的,人家对自己的小日子不知道多满意呢,讨厌的就是各种打扰,更重要的是,它们没有人类的思维模式,虽然智商不算太低,但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行,真正的只顾眼前。能驱使这种次级智慧生物的,也就是皮鞭和实实在在的好处。

        更让人倒胃口的是,次级智慧生物的思维特征让它们象是一个个存不住水的破桶,掌握的技巧和知识自己忘的快,也很难传给下一代。当苦力也不是好苦力,因为没有长性,愚昧,自我约束力差。

        也只有通过神术那样连学习都可以替代的填鸭方式,才能更好的驾驭它们,却也不能指望它们有什么大发展。

        总的来说,次级智慧生物的整体投资性价比极差,有那辛苦还不如研究魔像,将制造成本,尤其是活性化和智慧赐予这两个技术的成本降下来,那么魔法版的机器人产业大军就指日可待了。

        不管怎么说,目前这一步走的还是蛮顺当的。光是避免了一场准备不足、以少对多的血战,就是一大幸事。他暗自算过一笔帐,真要跟狼人们开战,不说狼人们最终如何,他这边损失惨重就绝对免不了,最终能活下来的,恐怕也就是他、黛娜和卡里斯,而且之后短期内肯定是别想再战了。

        狼人们离开之后,他让胡尔达去清洗了一下,随后拿了自己的衣服,让她穿上。裤子正好,上衣因为一对****而显得小,绷的紧紧的。

        他对这位大洋马交代了几句,就去休息了,距离天亮也没几个小时了,勉强能眯一觉。

        然而今夜注定不得安生,大约凌晨五点半,他被胡尔达唤醒,有人来了。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有人来,简直就跟白日闹鬼一般让人纳罕,但胡尔达的伙伴,命中后再补网,最后垂下来擒抱,将目标拉上去,整个捕猎过程就基本完成了。吐丝蜘蛛非常勤快,即便它们吃的饱饱的,假如有机会,也会发动攻击,裹起来吊到那里当备用粮。

        李云倒是不惧吐丝蜘蛛,黑暗生物,别说是躯干,驱使它们效力都是可以的。但当他看到路两旁的龙血树,却是感觉相当无语。

        这种树就像是超级麻花辫,粗大的藤状树干螺旋纠缠,然后在顶端打开,形成树冠,叶子都在顶上,从下面看就像是伞骨众多的不规则大伞。

        龙血树的树干无法用来制作家具或用搭建房屋,也不适合当柴烧,因为汁液丰富,枝干枯死后,汁液会凝结,烧起来很呛,烟大且有毒。非要找用途,有人用它那深红色的汁液当染料又或漆料。但这种暗红色并不讨喜,除了当地人用一些,基本没有销路。

        如今的龙血树已经被黑暗力量侵蚀,彻底成了问题存在,它的枝干和树叶生长的更快,更高大,更霸气,枝叶并且彼此纠缠连接,将天空堵了个结实,即便是白昼,林内也是异常漆黑,全靠零星的冷光植物照明。

        黑龙血树的存在,改变了树下的环境,凡是不能适应潮湿、黑暗、无光环境的物种,要么变异、要么灭绝。

        新的植物体系对人极不友善,植物有毒,气体有毒。昆虫、动物也变得危险性大增,吐丝蜘蛛不过是在黑龙血树的伞盖下织网筑巢的一种生物,巨大、但毒性不强,若是组队通行,就算有人中招,也能救下。遇到另外一种寡妇蛛就比较倒霉了,飞扑到身上,一口下去,不赶快解毒,就死定了。

        至于森林深处还有什么,已经没人知道,连胡尔达都表示,奔狼狼人不会进入密林深处。

        李云还特地下马,进入路旁的林中看了看,从而确认了整个森林都已经被黑暗侵蚀,成了幽暗森林。

        他不知道是瑟维斯造就了这一切,还是类似这样的环境成全了瑟维斯。

        由于能运用黑暗力量带来的便利,一路上没有吐丝蜘蛛来骚扰他们,但那密布的蛛网结构,还是看的人毛骨悚然,感觉不像是在一条重要大路上行进,而像是进了蜘蛛巢穴。

        光是这一条路就看出了卡玛兰的问题,这可是卡玛兰通向外界的唯三大道中的一条,另外一条在二百多公里外的奔流河下游,就是奔流城到黑鸦城那条路,还有一条是向南去无限森林的,那里根本就是人类未涉足的蛮荒之地。

        黑鸦城现在落入了瑟维斯手中,通往蛮荒的路意义不大,能跟外界联系的路就剩这一条,路况恶劣如斯,说是被断了后路也不为过,至少换成是他,组织些黑暗生物封死蜘蛛森林很容易。

        “这卡玛兰,简直就成了死地!”他心里这样想。

        通过约十四公里长的蜘蛛森林,感觉就像从山洞中钻了出来,哪怕天空已经乌云密布,降雨的趋势非常明显,可天空的光亮度仍旧比森林里高的多。

        李云举目四望,入眼的是一片丘陵地带,由于所在的位置地势较高,有种站在高峰看矮丘的效果,遂感觉‘坟丘’这一地名真的是很形象,近处、远处,一个个的矮山包,看着确实像是坟茔。

        并且,起这样的名字,也能体会到人们对这里的厌恶。

        这里乍一看地理环境不错,东西是山,南北是林,是一块大盆地,丘陵虽然有点坏画风,不及平原好处理,但也能容忍,山能开、海能填,丘陵上自然也能种梯田。可这里没水是个什么鬼?盆地啊,说白了就是一大坑,周遭的高地绿树成荫不缺水,这么大个盆地却没有水,这不是见了鬼是什么?

        所以当年拓荒到这里的人,一怒之下就让这里滚粗了,至今还荒着。连同蜘蛛森林,这里没有归属,当初的东卡玛兰伯爵倒是说这里是属于伯爵的领地,可如今这个伯爵已经不存在了。

        坟丘也有植物,绿色在这里就是点缀物,棘刺植物霸占着大大小小坟头一般的丘陵,土壤是褐色的,还能很轻易的看到裸露的岩石,整体给人一种戈壁边缘的饥渴感。

        道路在丘陵间曲折向前,车队行在其中,有种转山的感觉,不时就得上高出看看,因为这里的道路很天然,很容易拐错道。

        李云没有留意这些细节,他在沉思,他觉得这个地区很有意思。他觉得1,定然有发达的地下河,否则以这个地区的年降雨量,不至于连点积水都没有。2,估计下面有矿。矿物辐射严重,会影响植物的生长,若非如此,森林中的树木还是有办法蔓延覆盖的,毕竟这里不是降雨量不够,而只是留不住水。

        当然,有地下河也好,有矿产也好,都不如有人好。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资源其实就是人,至于土地,真的不缺。

        他这次南下,主要就是来抓人来了。不管是以黛娜的名义,还是谁的名义,一定要有人。

        他算是想明白了,要么,一手抓普通人,一手抓狼人,两者揉到一块,建立根据地。要么,普通人抓不住,狼人也会鸡飞蛋打。光一帮苦力,也就能玩个拦路抢劫什么的,而这种玩法,无论对他还是对狼人都毫无意义。纯属浪费了能人化的感情。

        车队快要进入灰叶森林时,李云看了一眼东面,目光的尽头,是高耸入云的群山。那里是灰石山地界。

        他始终觉得,人类在卡玛兰生存,最大的威胁就来自灰石山,那里就是一个天然决斗场,那里生活的生物,没有一种是好惹的,龙在那里都有****死的记录,可以想象,当那里的生物某一天准备换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住住,卡玛兰会怎样。

        灰叶森林目前还比较正常,杨树是这里的主要树木,树叶的背面是灰色的,森林因此得名。

        行走在这里,能看到小动物奔窜的身影,能听到鸟雀的鸣叫,能嗅到夹杂了花香的泥土和树木的清新气味,能感受到自然的和谐以及静谧和生动有机统一的美妙。

        李云还对卡里斯说:“这里不错,就算淋点雨也认了。”

        结果还没乐呵多久,整个人就又变得不好了,因为遭遇了神圣秩序骑士团。

        这些人就在道旁的林间空地搭建起一个临时的营地,看样子已经提前吃过午饭,如今正在放懒消食。

        “哈,艾瑟骑士,很有缘啊,竟然又相遇了。”打招呼的是凌晨率先下马跟他交谈的那个骑士,姓什么不知道,但叫加德纳,他的同伴就这么叫他。

        “圣骑士你好,圣骑士再见。赶时间。”

        李云的应对让加德纳哭笑不得,笑着邀请道:“差不多也该歇歇脚了,这里虽然简陋但设施齐备哦,连营火都是现成的。”

        “感谢你的盛情邀请,不过我们准备去碎石农庄再歇息。”

        “这里距离碎石农庄还有些路,雨快要来了,你们会被截在在半道上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冲一程,说不定雨刚下起来,我们就到地方了。”说着李云向其他骑士颔首致意,便驭马追上了车队,继续向前而去。

        望着远去的车队,加德纳收起笑容,步行回到临时营地,“队长,他们不肯停留。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

        亚德里安哼了一声,“察觉到了又如何?一个猩红骑士而已,还能翻的了天?既然不识好歹,那就让教典军团的游骑兵去处理他们好了。”……

        这边,李云被神圣秩序骑士团的人这么一搅和,不但刚萌生的一点点好心情没了,连停车歇息的打算也取消了。

        胡尔达提醒,雨真的要来了,而且雨势不会小。

        李云一咬牙,道:“车队全速前进,到碎石农庄前不停。”说着,他给拉车的两匹挽马施法,又给车辆加持了平衡术,这样能让车辆的颠簸大大降低,否则一旦速度上来,以目前的路况、以及那没有轮胎、避震系统也很成问题的车辆,乘客非得颠散了不行。

        护卫们则是直接激发其战纹,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懂得如何人马合一了。或者说,一股力量由他们身体中勃发,刺激了坐下骑乘,完成了人马合一。

        随即,整个车队的行进速度徒然飙升。

        普通情况下,马最快能跑60公里/小时,可连续跑100公里。但现在,跑出的是80公里的时速,虽然马很快就汗流浃背,但能看的出,越跑越有劲,完全是一副跑发了性子的架势。

        飚速度!这一极限运动的刺激感觉被几人体验到了,肾上腺素的分泌应和并强化了这种感觉,美!爽!感觉要飞起来了一般。

        道旁景物飞快后掠,大风顶的人嘴都张不开,但卡里斯他们十分兴奋,贝克特声嘶力竭的大声嚷嚷:“这就是骑士,这就是骑士!我一定要成为骑士!”

        雨还是在半路上就下了起来,豆大的雨滴,砸在脸上生疼,并且很快就成了瓢泼大雨。然而这时却感觉不到疼了,因为李云又帮他们激活了一重战纹之力,顿时人和马身上都生出一层光膜,这膜阻挡了雨的侵蚀,将冰寒隔绝在外。

        与此同时,那种大风顶脸的强烈刺激感也大幅度的消弱了,这个让人不爽。但很快卡里斯他们就被另一种玩法吸引,感受并深入驾驭战马。

        人马合一,就仿佛真的连为一体了,能感受到战马的心跳,能感受到奔跑时的肌肉发力,甚至能感觉到四蹄踏落。

        它有点象是自己在奔跑,但又不完全是,而且能够跟战马进行意识沟通,那是种很奇特的心领神会。战马有些孩子气,实际上它们也的确是5岁左右儿童的智商,对于成年人来说,它们还是很好哄的。

        当更深入的参与到了战马的奔跑运动中,当象哄孩子一般哄着战马做出各种动作,那种新鲜而又繁多精细的掌控感,让人好奇,也很愿意去进行各种尝试。

        对卡里斯他们而言,路途就在这样的新奇感受中甩到了身后。然后,碎石农庄渐渐出现在了视野中。

        本来因为雨的关系,还要再近一近才能看到的,可农庄发生了变故,浓烟滚滚,数间建筑竟然在大雨中熊熊燃烧,远远的就看到了烟火,应该是雨还未下时就已经别点燃了。

        “吁!”李云戴住马,卡里斯他们的马也相继慢了下来。

        马匹四蹄踏踏、打着响鼻,白气不断的从其口鼻间喷出,消散在雨幕中。

        卡里斯几人就觉得一阵眩晕,险些从马上栽下来,随即虚弱的感觉如潮袭来,软的就跟面条似的,连戴缰绳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是强行实用战纹力量的代价。

        不仅仅是人,马也已经打晃了,有损失跪倒的可能。

        脖颈一痛,感觉有股火被注入,这火流入心脏,然后被泵动到全身,气力回来了,不,比之前更盛。

        然后卡里斯就看到了李云在给其他人注射,晶石的针管,金属的针头,猩红的液体,人和马都注射。

        注射很快完成,稍许,人欢马炸,原地重生一般力量充溢、精神百倍。

        李云暗自检查了一下,生命能量已经没多少了。这都是用棺材钉从地精身上榨取的,然后提炼而成。

        他对该种能量的依赖性很高,平时还好,一旦有战斗或大量的施法,就一定得有这东西,否则光靠吃饭很难补回来。

        现在,战斗已经迫在眉睫,他简单讲话“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屠戮民众者,死!明白没有?”

        “明白!”卡里斯等人在雨中大吼。

        “好,我会通过战纹遥控,对你们进行战场指导,需要你们做什么,到时你们自然会知晓。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你们唯一要做的事。风雨无阻!”李云握拳高举。

        “风雨无阻!”卡里斯等人纷纷高举武器。

        车队再次出发,以李云为首的五骑渐渐与马车拉开了距离,距离碎石农庄缩短到500米,冲锋开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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