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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的地方叫羌城。
那是个边塞小城,最早是边关守卒的粮仓。出了羌城,就是关外。所以无论是出关客还是归人,都愿意在那里做短暂的停留。
人多了,就有了城。
少爷,你以后会明白,世间诸多看似完全相反的遭际,却往往深藏同样的触动。诸如去国和还乡,成功和潦倒,圆满和离散。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一座让人想起将军白发征夫泪的城。
*
我果然看到了将士。
一座砂石岗的残垣边。二十几个正在歇脚的押送粮草的将士。有人在吹羌笛。
笛声中,好像有人因久别重逢而无限欢喜,又好像因这等待的时间实在太过漫长而无比凄凉。
戈壁、落日、断垣,古道、将士、残笛。
这样的图景,可以徒生豪情,也可以枉断肝肠。我和离叔不由得都放慢了脚步。
然后我就听到了短箭飞来的声音。二十六支短箭。二十六支后面还有更凌厉的八支短刀。于此同时,我听到有二十五个人已经拔出了兵刃。只有那个吹笛的人还一动不动,他的白发在风中颤动,似乎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笛声里。
漫天花雨,喷薄的血。死亡是一场华美的海市蜃楼。
笛声止。
因为吹笛人已经倒下。
另外二十五个人,也已浑身寒颤,跌坐在地。他们的脸上都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
他们难以置信,是因为甚至没有人看到我出手。
“你本不应该用喂了剧毒的暗器,对付一个尚不知来意的人。”我对吹笛人说。我对一个已经倒在我剑下的人认真叙述我杀他的理由。我杀他,却放过其他二十五个,至少我欠他一个理由。而我想他听见,所以让他一息尚存。
但是难以置信的是,我看到他在微笑。
他说:“很好,你做得很好。现在我相信你所言不虚。”
他对离叔说。
我转过头,看见离叔已经热泪盈眶。
*
他又说:“身处险境尤能明辨秋毫惩戒分明,能杀伐决断又还心存仁念。十八年了,我想我已可放心,很好,很……”
他的话没说完。我看见倒在地上那些伤者眼中的热泪,我看见离叔已经跪下:“恭送将军!”
我杀的第一个人!
在离叔讲述的故事里,将军曾浴血保护过襁褓中的我,曾为护送我而千里迢迢。
我想起他的笛声,好像有人因久别重逢而无限欢喜,又好像因这等待的时间实在太过漫长而无比凄凉。
我觉得这样荒凉。
*
少爷,你并不必愧疚。若非如此,你必定也已死在将军的暗箭之下,他的“穿杨箭”已是天下无双。他们虽无杀你之意,但确是使出全力,招招致命。因为将军以为,你若是连这一关都过不了,那么到得江湖,你也马上会变成死人。
少爷,这是将军的决定。他希望用生命让你从此牢记,有时候你最大的敌人也许就是你认为最可信任的人。
少爷,人这一生终究难免错失,你以后注定还会杀错人。对已经发生的错误,若无法弥补,可以记得,但万不可沉溺。
少爷,无情不摧才是残荷听雨的最高境界。
*
可是离叔,如果可以选择,多么希望有更好的方式。
*
离叔和我开始为受伤的人包扎,并让他们服下雪融丹。若不如此,寒气会纠结在五脏六肺,在每个雨雪天气,侵蚀他们的身体。
和离叔一样,他们叫我“少爷”。
他们的身子发冷,但眼神温暖。像此刻漫天铺展的云霞。
而我只是觉着心酸,因为知道这生命的些许慰籍和片刻宁静也只能是稍纵即逝。因为我已经听到了远处纷乱的马蹄声。
八匹马。
*
八个身佩长剑的人。
为首的两个是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华服锦带,眼神明亮而骄傲。也许是第一次到江湖闯荡,他们的马蹄比其他几个年纪大的更急更快。
杏衣少年的马上系着一只受了剑伤的狼,沿路滴着鲜血。蓝衫少年的怀中也有一只受伤的野兔。
看见我们,他们勒马停下。
“师叔,有人受伤。”蓝衫少年喊道。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长须中年人答应了一声。他们下马走了过来。我低下头,继续专心包扎。
“怎么回事?”中年人问。
“我们遭突袭了,也许是马贼。”有人虚弱回答。
中年人蹲下来检视伤口,片刻,他的脸上露出奇怪之极的表情:“袭击你们的人长什么样,几个人,多大年纪?”
“太快了,看不清。好像有很多人,又好像只有一个人。”
“你说好像只有一个人?”
“是。”
“你们的粮草都在,不是马贼。而且,马贼不可能有这样的武功。”中年人断然道。他的话音未落,突然长剑在手,指向离叔:“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是郎中,正好路过,给几个兵爷止止血。”
这时,中年人左手两根手指已快如闪电地朝离叔脑门后的死穴点去。离叔似乎浑然不觉,我亦没有动。
在我眼里,这个中年人已是死人。
最后一刻,他的手指似乎要触到离叔的最后那一刻,突然硬生生地收回。我仍然没有动。
“你不会武功,否则你一定会有反应,看来确实是个郎中。”
接着,中年人从怀中掏出一个药瓶:“这是泰山的金创药,止血极有功效,你给他们敷上吧。”
他转身要走,招呼其他人上马:“大伙赶紧上路吧,前面不远就是羌城,这一段路须得步步小心。”
就在这时,蓝衫少年叫道:“等一下。”
*
他走到我面前,问:“你是药童?你能给这只野兔包扎一下吗,它被狼咬伤了。”
我接过它手中的兔子,说:“兔子无大碍,但那只狼挺不过一个时辰了。”
他瞪大眼睛:“你说狼?恶狼怎么能救?”
“狼咬兔子,人杀狼,岂非人更恶?狼生为狼,是没有办法的事。狼要吃兔子才能存活,这岂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认真回答。我认真,是因为很少说话,我总是诚恳对待我要说的每一句话。也因为很少说话,这样长的一段话我说得十分笨拙。
蓝衫少年呆在了那里。这时杏衣少年已十分不耐,大叫:“远墨,你看他说话的样子,你这是和一个傻子在说话呢,快走吧。”
蓝衫少年如梦初醒,接过包扎好的兔子,也认真说:“谢谢你。但我想狼还是不该救,否则世上的恶人就没人管了。”
看到我腰间的箫,他问:“你会吹箫?”
听到“箫”字,业已上马的中年人突然警觉,他说:“把那支箫给我看看。”
失语箫在他手中显得暗淡陈旧,他把箫放在唇边,用尽力气也吹不出声音,他舒了口气:“原来是一支破箫,我说怎么可能,他的箫音可是天下无双。”
他把箫抛回来。箫落在了地上。蓝衫少年歉疚地捡起来,拂去上面的沙尘,递给我,说:“你喜欢吹箫?下次若有幸相见,我定送你一支好箫答谢。我叫张远墨。”
*
我看着他们远去。我想起那个少年说:狼还是不该救的,否则世上的恶人就没人管了。
远墨,我知道我们会再相见。
*
半个时辰后,受伤的人均已能站起身来。
士兵和粮草都是装扮,他们是将军的旧部,一直跟随将军行走四方。
离叔说:“少爷,前面就是羌城。你一个人要小心。
少爷,你只须记得我们都是你的仆人,若有需要,我们定会出现在你的身边。而现在你要做的事,我亦是不能成为你的负累。”
*
苍茫暮色中,我目送他们远去。
从头到尾,满腹经纶、教我诗书史学和医理的离叔,确实不会武功。
他只是个郎中。
人心即江湖。少爷,你要记得,无情不摧才是残荷听雨的最高境界。
离叔,我希望我们能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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