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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年之后,有人问起过我一生中最大的错是什么?我仰着头,望着苍穹,我想,我一生中最大的错就是入了江湖。
在剑·魂这个名字如狂风般席卷整个江湖之后,围绕在我身边的人也越来越多。有的向我挑战,有的要拜我为师,有的要杀我,有风骚的女人说要陪我,更甚者,有些无知的小家伙就要称我为大哥要跟着我混的。我将他们通通打发了。
我一向喜欢孤身一人,纵驰江湖。我不喜欢身边有太多的人,因为人都很庸俗。虽然我自己也只是一介庸人。而我只需饮酒杀人。酒能让我忘了自己忘了一切。杀人能让我解脱让我麻木。
望月楼,烧刀子。当我喝光一坛烧刀子之后,常如意站到了我桌前。常如意,江南首富,家奴上千。无人知晓他的来历与他到底有多少家产,只知道皇帝老儿都让他三分。
“给你一百万两银子,帮我杀一个人”。
“我从不为钱杀人”。
事实上,一个穷人,当有一百万两银子摆在他面前,除非他是白痴或傻子,否则都会心动的,我既不是白痴也不是傻子,所以我心动了。
尽管我所求的只是日日有酒,无所谓穷,无所谓富。但突然我想尝试一下挥霍的生活,过一下那鲜衣怒马,醉酒美人的生活。
“你会的,你的眼神已经动摇了。”
烧刀子不惭是烧刀子,心头竟有火烧的感觉。
“眼力不错。”
“剑兄大可想一下,饮最好的酒过最华丽的生活。”
一个人要胜利。必需要有一双灵敏的眼睛和深厚的心机,要能看穿别人每个变动的眼神。从中抓住他的**。常如意就是这种人,所以,他胜利了。
邹雄,中原第大门派一刀门门主,号称中原第一刀,手握紫金宝刀,无所不克。
值一百万两银子的命,当然不会是轻易拿得下的命。我甚至想到了紫金刀与魂相撞会有什么反应。
三月春风伴花香,我闻不到花香,只有酒香。我用酒浇湿了魂,魂和我一样,不仅需要血,它还需要酒。
“你是剑·魂。”
“是。”
“你要杀我。”
他的眼神是空洞的,如同漆黑的暗夜,望不到边。却有些许的游光在微微闪动。
“你怕。”
“不,出剑吧。”
剑光如清晨中的白霞,在黑暗的宇宙间穿梭。
我曾经认为,世间最美丽的东西是剑光。只那么一瞬间,却又似永恒。我不想用魂用碰他的紫金刀。魂和酒一样,是我生命中的唯一。虽然魂并不比紫金刀差。
中原第一刀不愧是中原第一刀,每刀都有那样的霸气,每刀都有那样的快捷,瞬息万变,如九天之上的雷电,似欲劈天混暗的天地。
我是从不打没把握的战的。钱再有用也没自己人的命有用,所以我不会卖掉自己的命。
那一战,是我入江湖以来最大的一战,从中年到黄昏。
三月初三,邹雄亡。腥风血雨再现江湖,
我有了鲜衣,有了怒马,有了最好的酒,但我并不需要女人,越是美的女人越庸俗,我一向这样认为。
我挥霍了整整三天,挥金如土,但我地觉得异常空虚,总觉缺点什么
缺什么?无人知晓,包括我自己。
之后,我要去找一个人,一个女人---婷。
邹雄叫我照顾她。我问为什么?他说只有你才能照顾她。对于一个将死的好男儿。我不会拒绝.我甚至怀疑自己当初该不该杀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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