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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识古山

    高老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成功的人,一定知道不完全占用自己的时间,他会从时间的空隙中去了解别人,从而帮助别人,最终快乐自己。

    以前我对高老的这个观点怀疑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成功的人称之为“披着人皮的狼”。我总认为他们所谓的了解别人、帮助别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反省自我,再去征服别人。

    我一直想的是把记忆重封起来,然后打包,扎上钢丝,放进黑色的垃圾袋里,然后一并丢入灵魂的垃圾场。

    有时候我还真以为自己做到了。我以为我早已忘记了过去,我以为我早已找不回自己执意扔掉的记忆的钥匙,我以为我过去所有的日子都是一场梦,一场醒了就不再记得的梦,或者一场永远也醒不过来的梦。

    然而我错了。

    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成长、发育,看着父母的头发变白、皱纹加深;看着外公外婆心不甘情不愿地辞世;看着事物的变迁,看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进步与灾难,然后再花上很长一段时间去回忆,去惋惜,去珍藏,去丢弃。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我是在回忆中长大的,所有的人都是在回忆中长大的。而当我们去挖掘这些所谓的记忆时,我们要么痛苦,要么失望,要么甜蜜,要么酸楚。而当所有的味道积聚在不着边际的思维中时,我们又会让它慢慢沉淀、遗忘甚至迷失,然后再在一个合适的时段将它重新取出,温习往日未曾遗忘的故事。

    是的,即便我们可以错过整个世界,我们也不可能错过记忆。所以,每当我高兴亦或痛苦的时候,我就会把记忆重新掏出,拍拍上面沉积已久的灰尘,然后再喷上一点空气清新剂,以便让我去慢慢品读整个世界。

    我的童年、少年时代像很多年轻人一样是在迷糊中度过的,真正的记忆也许是始于我的花季,始于我的高中时代。当时我就读的是一所省属重点高中。至今我每年仍去采撷那我未曾获得的果实,我一边讨厌着高高的围墙,一边想方设法架上一段铁索以联络外面的花花世界。忍受不了孤独与寂寞的时候,我便偷摸着开始了恋爱的勾当。

    记得最初看中那个足球队的男孩是在高二下学期。而在此之前,我已谈了不下一打数目的恋爱。在别人还未能领悟到恋爱的甜蜜滋味的时候,我却早已成了早熟的瓜蒂。朋友们义正辞严地警告着我:这样会使你丧失体会爱情本质的机会。

    于是我问她们,什么是爱?

    答案是一致的:当你意识到自己应该主动为自己所喜欢的人干任何事、承担任何责任时,你就是爱上他了。

    毫无疑问,这些答案都是源自于张爱玲亦或台湾的一大批言情小说家的金玉良言。

    而当时,我们中间年龄最大的也不过才十八岁。

    现在想来,当时我们的想法或者某些知名人士的名言都是如此地幼稚。听听,爱情就是一种责任!

    我为此而不断与她们争论:“假如如此的话,一个男人强奸一个女人以后,发誓要永远爱她,这算得上是一种责任吗?”

    当然,无论我的理由是多么充分,在我们这帮少不更事的丫头眼里,肯定是讨论不出什么名堂的。

    那段时间我一下课就往足球场上跑,目的只是为了多看他一眼,看他不要命地玩球,看他潇洒地甩着头发,看他脱衣时裸露在外的健硕的肌肉,看他口渴时喝水的男子汉模样,看他向我这边凝望……而每当这时,我都会像老鼠见到老猫一样转身就逃,然后我便会再花上几堂理化课的时间偷摸着回想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话语,最后再偷摸着发笑。

    我以为我爱上他了。

    直到在那无数个我看他踢球的某一天,他终究没有让我逃掉,老鹰般深邃的眼神紧盯着我紧张得涨得通红的脸庞。他紧紧地抓住了我。我突然觉得我不过是他这只老鹰眼中的一块猎物,一块只需放着长线等待一些日子便能钓上来的大鱼。

    可是当时年轻幼稚的我并没有因此而清醒,我当时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我和他谈起了恋爱。

    我和他一开始就是热恋。不过一般的情况下,我不叫他老公而叫他雄猫——我希望他能够像雄猫一样威武。

    我喜欢他抚摸我的感觉,我把这种感觉称之为“飘飘欲仙”。

    学校后面的花果山就是我们爱情的见证。花果山上植了许多茶树,一年中有三季是绿的,春天的小草总是疯狂地长着。躺在上面,小草机灵地划过裙子,一股酥痒的感觉便迅速地散布全身。我想起五年前的那个我,一定是紧闭着双眼躺在草地上,心里默默地数着羊,然后静静地期待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赴约。

    雄猫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能够凭借我的体香找寻到我所躺的隐秘之地。而每当我不解地问起缘由时,他总是神秘一笑,然后便用他那狡黠的舌头卷绕着我的身躯,让我半酥半软,麻醉得没有力气再说话。

    我和他的恋爱是如此的简单,以至我们拥吻的时间远远胜过我们聊天的时间。

    我真的以为那便是幸福。

    那个时候我总喜欢穿裙子,粉红色的裙子外配粉红色的毛线衣,整个儿一团火球一样在学校里飘忽来飘忽去。

    没课的时候,花果山肯定是我们避开众人目光约会的绝佳场所。那时我始终不明白的便是,为何山坡上每个隐秘的地方都会有一些诸如避孕套、卫生巾之类的东西。

    雄猫说他也不懂,我知道他是在狡辩,因为他的眼神已经告诉了我一切。

    我庆幸的是,我的不明了给了我走向大学的机会,也给了我丢弃不必要的麻烦的机会。

    不论是什么清规戒律,我也有着自己的原则,那就是绝对不能够在进大学之前失去贞操。因为直到目前为止,我都是如此的势利,我坚信在那个小小的县城,没有人能够配得上我的贞操。

    这也正是我想不通其他的那些少女那么急不可待地献出自己最最宝贵贞操的原因。

    每个星期天我都会和雄猫去花果山。那时,他会带上一袋满满的我爱吃的阿尔卑斯奶糖。

    天空在那个时候真的好蓝,太阳也是那么温柔,山草疯一般地生长,茶树张开着伞一样的枝叶为我们遮挡着阳光。我总爱和雄猫并排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沉默着,吃着自己喜欢的零食,彼此间一言不发。吃完零食,彼此都觉得无聊的时候,我们会发疯一般地狂吻着对方的身躯,互相爱恋着。

    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情,从小我所汲取的并不是“知足常乐”的教训,而是父母类似“前进、前进、再前进”的鞭策。

    我早已说过,我是“性本论”者。

    提出分手也是如此的寡味而又烦恼。雄猫静静地抽着烟,眼睛肿得像灯泡一样,我知道他肯定是一夜没睡,分手是我几天前提出的,但是我没想到他爱我爱得如此不能自拔。

    “说点什么吧?”我不想我曾经爱过的人和我是如此沉默地结束。

    “……”雄猫张了张嘴,似乎说了点什么。

    而这一切,都不是我故意的。天意如此,我只能如此说。

    当时已经高三第二学期,我看了眼教师后面的倒计时——离高考还有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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