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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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请起了。”稳重的男中音把我从睡梦中唤醒。
已经早晨了啊!我揉着睡眼晨起更衣,吃早饭时管家小心的提醒我今天的沙龙聚会。尽管他有些婆婆妈妈,我还是得感谢他每天叫我起床,告诉我一天的日程安排,或是提醒我该做的事,或是等着我的吩咐。说实在的,他是个得力助手,没有他,我的生活不一定是什么样子。
我一边戴上礼帽一边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叫他备车出门。其实……往往我说出门时,车已经备好了。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热衷于沙龙。看着那些名为贵族的人骄纵奢靡,我会不知不觉的用冰冷的眼光望着他们忸怩作态,像是看一场表演。一场没有导演、剧务的演员作戏。他们也许没有观众,可依然津津有味的演下去,直到退出贵族生涯,或是死亡。自然,他们也不见得喜欢我。只是鉴于我出身的名望和分量不得不邀请我而已。虽然上流社会中不见得比下层高尚——甚至不如他们,不过……出身和血统还是很重要的。参加聚会不只是人们之间的交往,还会得到一些不外传的政治消息。所以……有时他们的唯利嘴脸在这里一览无遗。既然能得到重要的消息,又可免费看戏,我见见他们的丑态也无妨。
“这次沙龙会议主要是欢迎温莎公爵和他的新婚妻子回国。他们两位是这次宴会的主角。少爷应该好好的和他们认识认识。”管家叮嘱我。
是的,我和人来往不少,但深交的朋友很少。我想我的心是冷的,我不曾向任何一位贵族小姐献过殷勤,我想我不会爱上她们当中任何一位。也许……我的一生都会这样,也许……比较幸运的话,我会遇到一个想法和我比较一致的人。但是,感情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少爷。到了。”管家知道我经常发呆,不过……他的另一个好处是:除非必要,决不会打扰我思想。
且看这温莎夫人如何与众不同,我边想边大步流星的走进去。
米迪亚勋爵!不停有人和我打招呼或举杯示意,我一一还礼。“哈哈,你可来了呀!”这个个子高大,红脸金发,有着大胡子的豪爽男子就是主人霍斯金,出于礼貌,我和他碰了杯。他迫不及待的领我去见温莎公爵及其夫人。
温莎公爵是个风趣幽默的人,有一种军人般的豪爽大气,他对政治不甚开口,只那双聪明的眼睛随着众人的思想打转。他那高大魁梧的身躯不象是个斯文的贵族——如果不是他那威严否定了我的想法,我真会以为他是参过军的呢!在我还没来得及细看他的时候,他就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并说喜欢我这样的年轻人。“小伙子,一起来喝一杯!”我想很少有人能够拒绝这样一个邀请,我同他一起到桌边倒酒时,我才有空细细打量他。他红褐色的头发有些天然的卷曲,胡子刮的很干净,露出有些发青的下巴。一双深蓝的大眼镶在宽阔的额头下面。看起来很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他小心的牵过夫人的手介绍我们认识。
温莎夫人年轻标致,有一种超出年龄的沉静气质,她长着意大利人的白皮肤,黑发黑眼。看到那双温柔而深沉的黑色眸子,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太阳升起的国度。她有着那么一双温柔的眼睛,像一泓清澈却不知深度的湖水。我就仰面栽进这湖水里,一直沉下去、沉下去……直到她向我伸出手来,我才又升起到原来直立的位置,礼貌的吻了她的手。她的手柔软细嫩而小巧,之后很久,我还觉得唇上留有她手背的温度和触感。她是一位真正高贵的夫人,她把我们谈话的内容从讨厌的政治和琐碎的蕾丝花边布料引到文学和绘画艺术。我觉得那清亮的嗓音很适合这些纤细的东西。我们讨论莎士比亚哪部戏剧更出众及各种产地葡萄酒的口感有何不同。我觉的时间很不够用。破天荒地,我第一次在沙龙聚会中留到那么晚。不可否认,温莎公爵和他的夫人是那么出众。
晚上回到家,我没有向往常那样嘲笑任何一个人。我静静的思考一些事情。温莎夫人似乎让我想起了什么,是什么呢?
我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听见晚风在拍打阳台的门,发出呜咽的声音。
几世的记忆随着风声排山倒海般涌入我的脑海里,千百个支离破碎的片段胡乱拼凑在一起。
入世之前,谁与谁赌输了的那一盘棋。
前世之前,谁与谁的相遇。
奈何桥边,几世的擦肩而过,谁与谁的约定。
“查尔斯!”
“少爷。”很快地,管家恭顺的垂着手出现在我面前。
“你怎么感觉到你是在活着的呢?或者说,真切的知道生命的存在?”
“忙完一天的事务后放松下来。少爷,皮肤的每一个毛孔都感觉到吹过的轻风。”他想了一下才回答,知道我又陷入哲学性质的问题里了。
我沉默了一会,请他拿小半杯葡萄酒给我。
周末的聚会,我们又出现在霍斯金家里。当我到达的时候,他们正在抱怨物价上涨。“成品产量升高了,价格却也升高了。”一个人嘀咕着。“这没什么。英国谷物的产量近几年一直在增长,他们的穷人却也在增加!”我说。“是啊!他们一直有大量的济贫院,可政府拨的款子下放到哪里去了呢!?纵然到了最底层,又怎能填满一个逐渐扩大的洞呢!”温莎公爵慢悠悠地说。众人沉默了一小会。我冷眼望着众人的表情,谁知道他们当中就没有国家的蛀虫呢?“他们这种做法不是不可取,可是穷人为什么会一直穷呢?总归是些不做工的懒汉吧。”瓦伦特侯爵用尖细的嗓音说。我打量他一眼,看见他一头梳的很顺的头发和高高的颧骨,瘦瘦的下巴显得鼻子很大,一双圆圆的小眼透着一种捞油水的目光。温莎公爵抽了一口雪茄,仿佛没听见他说的话。“如果您去看一看有多少人在洗衣店和工地等待一份有微薄薪水的工作,您就知道谁是懒汉了!”我头也不抬,不客气的说。这家伙一定不曾在小旅店休息时与过往的车夫或类似什么人喝一杯麦酒。不过……他是不会和那些人一同喝酒的。正如那些人也不见得喜欢他一样。瓦伦特吸了吸鼻烟,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这时,一句温柔的轻声细语在我耳边响起“米迪亚勋爵,好久不见……”我讶异地回过头。一位金发蓝眼穿着时下流行的蕾丝滚边长裙的小姐不知何时站在了我身边。我迅速回想可能在哪里见过她。查尔斯先开了口:“卡莲小姐,几年不见长大了啊!五年前和少爷跳舞的时候还是个小女孩呢!”
卡莲微微红了脸。经查尔斯这一提醒我想起来了!这就是五年前踮着脚和我跳华尔兹的那个小女孩啊!那时她还是个小孩子呢!
她居然还记得我!我不禁微笑。仔细看了看她: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孩子模样了,眼眸还是那么天真清澈,不过,多了一种少女的娇媚和羞怯,有了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了。“这几年都读什么书?”我问。“随母亲出国了。跟着一位主教学拉丁文。”她低着头说,“还有……一点历史——听说勋爵对历史有研究……”我偏过头,饶有兴趣的看她。她的脸更红了:“听说勋爵特别喜欢东方,我也读了一些东方的故事……”我低声吩咐了管家几句,他点点头出去片刻,取回一个小盒子递给我。我又把盒子递给卡莲:“这是一块中国的丝绸,我想你应该会喜欢。”卡莲抬起头,脸上掩饰不住欣喜的表情。
我走开来去倒一杯葡萄酒,刚倒完。转身,回头,她来了!温莎夫人。我把杯举起,她遥遥举杯还礼。之后,我很理所应当的走到她那一桌去。看着她在众人之间妙语如珠,我却觉得自己学的拉丁文、天文地理都没了用处。温莎夫人目光转向我,请我讲一些旅行见闻。我定定神,欧洲各处美景缓缓流过脑海。直至音乐声响起,我绅士地向她伸出手。音乐声中,我握着她纤小的手,望着她精致的脸和温柔的眼睛。不说话我会有些迷糊。于是我小心的低声问:“公爵夫人知道东方的故事吗?”她仰起脸等待下文。“太阳升起的地方,有一个诗人……”我慢慢讲起我们的前世。她很入迷的听着,时而皱眉,时而轻叹。
你不记得了吗?你想起来没有!?我在心里说。她脸上没有回忆起什么的迹象,我心里滑过一阵淡淡的失落。
多想和她就这样一直跳下去,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呢。不过……已经到了最后一支曲子,我再继续跳下去是不合礼节的。我倒无所谓——反正我一向以行径古怪著称,可是,我不能——也不应该让她被别人讲闲话。她似乎还没注意到音乐的改变,“后来呢?”她仰头问我,我微笑了一下:“请允许我卖个关子,下次再讲给夫人听。这最后一支曲子我要润润嗓子”我礼貌地暗示她,悄悄地鞠了一躬离开。
有些不舍地离开温莎夫人,我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卡莲似乎很想和您重跳五年前的舞。”管家示意我说。我觉得很有趣,反正我是没什么关系。于是我走过去,向卡莲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卡莲不时小心的看着自己的脚,生怕跳错了舞步。我轻轻捏了下她的手让她放松,提醒她别忘了是哪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毫不畏惧的踮着脚和我跳华尔兹,一直不停的旋转。她的脸微微有些泛红,不服气的抬头看向我“您不能取笑我。”“哪会!你那时和那些贵族小姐跳的一样好。”这是我的真心话,她当时跳的确实不错,相信没有几个人在那个年纪踮着脚把华尔兹跳的那么好。现在也是,她轻盈的舞步几乎让我忘了手上有什么重量。
我在最后的音乐中闻着轻轻飘过的晚花香,完全忘记了红衣主教和国王。
“少爷。”
“恩?”
“……”
“放心吧,没事的。”
查尔斯确实聪明。我瞒不了他什么。像他这种行业的人本就擅长察颜观色。
记得温莎夫人说过她喜欢天空的颜色。清晨,我散步到花圃,寻找一种蓝色的玫瑰花。终于被我找到了——蓝色妖姬。我选了一枝,又挑了十一朵白玫瑰配成一束,用我的手帕系好。托蒙妮亚·乔夫人帮我带去。之后每星期,我都会送这样一束花给温莎夫人。(这是后话)温莎夫人收到花非常高兴,她表示很愿意有朋友表示对她这个异乡人的欢迎,并问我是否希望有什么小礼物。乔夫人带回话给我。我沉吟了一下,答复说:“这样的小礼物是不足挂齿的。不过很希望夫人能赠亲手画或其肖像画给我。”我果然收到了她亲手画的阿尔卑斯山风景画和一张镶在银相框里的小像。画像是流行的洛可可画风,银色的线条细腻的勾画出她娴静娟秀的面容,栩栩如生,却不知是哪一位画的,难不成……
之后我快活起来,邀女士们骑马打猎、外出郊游、听音乐会和戏剧。因为……如果邀请温莎夫人一个人的话,会引起嫌疑的。
万圣节假面舞会上,我刻意用了与平日风格迥然不同的服装,扮成一个黑衣骑士。我毫不费力的认出着蓝色衣裙扮成人鱼的温莎夫人,使我坚定信心判断是她的证据是她曾悄悄揭开面具透气。我抑制着激动的心情邀请温莎夫人跳一支舞,很多人邀请她。不过……她把手伸给了我。我们慢慢的踏着音乐,“骑士经常做什么呢?”她打趣说。“从太阳升起的地方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看日出。”我说。
“骑士是怎么认识人鱼的呢?”
“我们认识很久了,只不过才见面而已。”
“您真有趣。”
“更幽默的是您。”
“您富有哲理。”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我爱你。”我说。
她的手在我的手中颤抖。过了好一会儿,她才低声说:“我也爱你,米迪亚……我——不能……”“我知道。”我截住了她的话,“我只是找得太久了。我什么都没想。”她感激地捏了捏我的手。她居然能认出我!我的心动了一下。
对我来说,这已足够。不过……以后应该怎么办,却是我所不知道的。
夜晚都会过去,万圣节也不例外。
我正思忖间,管家端着半杯葡萄酒进来。
“少爷。”他低声说,“乔夫人在隆辣邦德舞会上掉了您的手帕。上面绣着一朵红玫瑰和您的名字首字母。”他担忧的望着我。
“她怎么说?”
“她什么都没说。”管家一脸懊丧的表情。
是的,什么都不说才糟糕。不过……没牵扯到她我就放心了。我不准备做任何解释。
在我来看是无所谓的不在乎,在梅林·德——我父亲眼里看来可就不一样了。他闻讯从伦敦赶回来教训我这个不肖子。马车刚进园子,我迎上去:“父亲……”。没等我说下一句话,鞭子像雨点一样劈头盖脸打下来,谁也没拦住。我依然一脸冷峻的表情,这就是我父亲,问都不问,直接给定罪了!我越是倨傲,父亲自然打的越狠。在我晕过去之前,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母亲带着哭腔喊:“天啦!你真要打死这孩子不成吗?”
呵,打死我吧。不,我宁可死在战场上。
当我醒过来,首先闻到刺鼻的药水味。接着听到谁在和我父亲讲话:“伯爵,您也不必太在意。这种事多了,何止令郎一个?现在年轻人不都是这样?大家心照不宣罢了,您这家教也太严了点!”父亲深深叹了一口气,似在悔自己下手重了。我略动一下便隐隐牵扯着伤口的疼,只觉手臂、后背火辣辣一片。
养伤期间,不断有人来看我。以前看我行为怪异的人态度似乎也温和了很多,仿佛我由于这件事一下从石头变回了人类。
在我伤口将好的时候,杰米·乔伯爵托人带白手套给我。于是我们约定了决斗的时间地点。
杰米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剑术不甚高明。应付他在我是太容易不过了。我轻易把剑尖抵在他的左胸前,之后停下,收剑。在路过他身边时我轻轻对他说:“我和尊夫人没什么。”我不想杀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没去看他脸上的表情。
当我再次回到周末沙龙时,身上的伤已经不算什么了。宴会上多了一位我不认识的人——大卫·德龙。他有一双深邃的蓝眼睛,棕色头发,脸上很有些肉,棱角不很分明,披散着头发。和霍金斯很像,不过多了一份野性。当我走进大厅他就开始不客气的打量我。
“呵呵。又多了一个娇嫩的纨绔子弟!”他嘲讽的语句懒散的拉长音调钻进我的耳朵。我扫了他一眼,又平静地看向众人。大部分人看向他的眼神都有一种怒不敢言的情绪,正如看当初的我,这使我对他的厌恶登时减少了一半。霍金斯在他话出口后赶紧打圆场:“米迪亚可是和其他的年轻人不一样,他一心自己选择道路,拒绝了世袭的爵位……”大卫眼里少了一丝嘲讽,嘴里却仍然不饶人:“哪里不一样?还不是一样的喝酒赌钱,向所谓一见钟情的女人献殷勤——不管她是谁的女儿还是妻子。一吃苦就以为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这些年轻人都应该送到军队里调教调教。”我急转回身:“这位先生,您这样说的话可就太过分了!您有权评论现象,不过我希望您在不了解一个人之前不要对他妄加评论!”
“好一个有胆识有口才的小子!你要和我决斗不成!?”他哈哈大笑。
“您——和我同为客人,因一点小事起冲突而决斗。不觉得和世家子弟的身份不符吗?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很愿意在军队里呆上一段时间呢!”
“啊哈!年轻人!你受不了那个苦的!蚊虫、劣质的饭菜、糟糕的环境、每天的训练。得了吧,您!你能在那里呆上三个月的话,我可以支付五百埃居。我愿意和你打这个赌!”
“好吧。我接受。为了名誉,而不是您的金钱。”我倨傲的说。
众人之中发出一阵惊呼。
“真的吗?年轻人!隐姓埋名,不利用你或家里的地位而获得某种优待?你可以反悔的。”他眼里有赞赏的神色。
“不!除非您舍不得您的钱。”我微笑着耸了耸肩。
“三个月后见。”我和他握了握手,向在座的人告别。
“好吧。你可别当逃兵啊!”
“放心。我们少爷一向说到做到。”查尔斯向他鞠了一躬,随我离开。
离开后我在街道橱窗里看见自己褐色的头发眼睛,还有一张苍白的脸。我不禁暗笑,怪不得给他那种印象。呵呵,他输定了!
三个月后。
我带着一身小麦色的肤色回来。回家之前我先到市边的小酒馆要了一杯麦芽啤酒。还没有人知道我回来了!我的口袋里只有二十几个利弗尔。桌子边几个年轻人在聊天,听他们大谈王后召见英国使节的那件事,我不禁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们马上站起来:“你可是对我们有什么不满吗?我们可都是使剑的好手!要比试一下吗?”“年轻人火气不要太大。不过,想比剑的话我奉陪,你们一起来吧。”我慢悠悠的说。
正当我打掉左边那个人的剑,刺中右边那人的左剑时,回头又刺中了后面人的手腕。在军队呆的这段时间确实让我比往常更加敏捷。三人正发愣间,老板嗔怪的对我说“你看你,怎么好得罪这几位呢!他们可是……”说话间,一匹马停在外面。我居然看见查尔斯从外面走进来!
“少爷!”查尔斯的眼睛一下亮起来,我们来了个热情的拥抱。
“少爷!您要回来怎么也不写封信……”
旁边老板的眼睛瞪的更大。
回来后第一次在沙龙上露面,我把我的军牌送给温莎夫人,也给其他人送了小礼物,并理所应当的赢了赌注。手帕的事已经没人再提了。
不久……革命的战火烧起来了。战争势在必行。
卡莲拜托我送她的家人到法国的东北部,那里有人可以保护他们。不过……在这个战乱的年代,在我看来,哪里都不安全。
本来卡莲应该和她的家人呆在一起,可她坚持和我回去。有时候,真搞不懂她在想什么。到底是年轻人,在生命最灿烂的时候尽情挥霍的让人可惜。
可是,当我回来的时候……
“怎么了?大家怎么都这副表情!?”我很诧异。
“温莎公爵和他的夫人、大卫都到巴黎去了……”有人说。
“开什么玩笑!?这么危险的时候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我喊的很大声。
我立即出门,骑马回家。
“少爷!”查尔斯紧跟着我。
我快步走进屋,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一口气喝了下去,我现在需要冷静。
“少爷……”
“谁叫她去的!”我捏碎了手中的波斯酒杯。我恨!
鲜血随着玻璃碎片流到地上,我也不管了。只能感到热度,却感觉不到疼痛。我只感觉到心在抽痛。
不知时间流逝了多久,我只听到自己空洞的声音让查尔斯送卡莲去她家人那里。
没多久,消息很快传来:巴黎一片混乱,没有那三个人的消息,生死未卜。查尔斯安慰我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可我没办法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几天后,我终于恢复了思考,我决定要去参战。我决定的事,向来不改变。
查尔斯平静地帮我套马,母亲哭的像个泪人,我郑重的向母亲拜别——今生,我只跪我母亲。
“查尔斯。”我回头看向他——我最好的朋友。
“少爷。我希望您走自己想要的路。”他说。
我点了点头,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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