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韩小仕之变迁 > 第三十五章 大四时候 3 -离骚

?    到家,他没急着联系她,决定准备份特别的礼物先。知夏在韩小仕的高中日记里,还是出现了好几次的,这时看,感觉是挺不同的。他干脆做了一个摘辑,买了个笔记本,摘摘,抄抄,再写写,一天半,磨出三十面的规模,手很酸,心很甜。累手甜心的工程ing的第一天晚上,接到她的电话,吩咐两件事:1)2004.1.18开同学会,地点另行有人通知,初定海风酒店;2)她的手机丢了。听到她的第二件事,韩小仕的第一感觉是:完了,以后的戏难唱了。同学会当日早晨,他又在文末加了366个“我爱你”的词,每天一个,年年的祝福,多出来的半个算是年年有余的意思好了。小仕偷偷想过,这个本子可能是能给她的最好最全最后的记忆和纪念品了。

    同学会,是在海风酒店的宁波厅举行的,开席,知夏坐到小仕在的一桌来,中间隔一个位子。见面的感觉,和第一次同学会时候,很相似的。尽管,之前,和知夏有过很多事了,但面对面地说话,仍旧是脸红心跳,两鬓烫的。事实上,这一年来,除了面谈,其他他们可用的通讯方式,用得差不多了。但小仕觉得,这个缺了的东西,需要更上层楼的勇气。这个场合,他没和她说上几句话。他只请教了两个自己很想知道的问题。

    你的手机什么时候丢失的啊?

    前天。

    那么,小仕火车上发她的信息,她该是收到了的。

    你几号回家的啊?

    8号。

    那么,小仕又明白了,那个和很多同学的招聘会是在宁波的。

    她的简短回答,足够满足韩小仕的求知欲,但绝对慰藉不了他对她的喜爱。知夏下午要去宁波参加一个推销汽车的面试,提前要走,在察觉她行将快已的时候,把摘辑和一份调酒笔记交给她,她轻轻地放进包包里。给她调酒资料,是因为从前,她说想去酒店当个管理人员,那时候,小仕有一点紧张,道:酒店、宾馆,现代烟花地,你要是去了那里,我可有的担心了。当时,是彼此的氛围挺缓和的时候。下午,她去的是推销汽车的公司,不是酒店、宾馆,小仕却没有什么分外的开心,他们已经很久的雪花冻片的隔膜了,这种感受,和酒店外头倾洒的雨,一样冷。

    晚上,韩小仕打电话给她,想知道她从宁波回来了没有。是她妹妹接的:

    姐姐,回来了,去了叔叔家。

    他没再问什么,没有留名字,也没有留电话号码。次日,他接到了她的电话。我们不可能的,我不喜欢你的做事方式,我很讨厌你,我不要看你给我的本子。她一口气说完,小仕不知道她畅所欲言的时候,是不是跺着脚,闭着眼睛。

    那我们还是见一面吧。

    他苛求一点光,拿小毛子的话讲,是怀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希望。见面,是好几个电话的交涉,最终得来的,大年三十那天,14:00pm,四水路上,天伦之光再东些的1314路站口。小仕从来的好感觉亦会去猜想很多的见面场景,毕竟电影看了好多的,他觉得自己也在演绎一场戏。他想到过,她会带上一个男生来,那个男生会是她哥哥,但她会说成是自己的男朋友,在站台,她会给自己一点点时间把话说清楚,接着,她和那个男生跳上回去的车子走掉,把自己的11路车远远地落在后头,望着远去的车影,仰天长啸:噢,天啊,我咋搞不定爱情嗫!可怜的后宫佳丽三千,可怜的人间九月天。

    从小仕家去约见的地方,只要半小时的脚程,为了逛的方便,他决定辛苦两条腿。同时,他提前半小时去的。在新明路的新明超市买了袋水晶之恋果冻,在新明路与建行路之间的甬路边的花店买了生平第一枝红玫瑰,花蕾部是用泡末网罩起来的,老板包装了一下,喷了点香水,她说,一旦把网摘掉,玫瑰花便会绽放,发出很香的气味。小仕把这两样东西放到联华的塑料袋里,小心地提着。他想过,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她了,但向来的好感觉会立即把这个乌鸦想法枪毙。在站台,等了20多分钟,她来了,她没有迟到。跟着她下车的还有一个男生,小仕想到过的场景,竟然走向现实,不新鲜的情景,老土的韵致。她称,那个男生是他男朋友,靠,以自己多年的当哥经历,他顶多是一个哥哥,没准还是无可奈何,被知夏拽来的呢。兄弟,你好,你是她哥!

    他不置是否,那就是默认了。她本是带着包的,把几天前他送她的东西拿出来还他。

    她冷冷对小仕说:你有什么话,就对我说吧,赶紧说。这个我不要看,还你!

    一边走,一边说话啊,去公园溜溜啊,叫你哥哥一边等会!小仕接过本子放袋子里,决定后图进取。

    就逛着路讲吧。

    她转去把包包让那位哥哥拿着,并且招呼他先去新明路与四水路接头的肯德基店等待,然后,和小仕说着话,朝西边的那个路口走。不知怎么地,她突然大声,离我远点,听见没有!小仕感觉,离她是挺远的啊。他抓紧时间,从袋子里,拿出玫瑰花,交给她,她坚决不要,朝前方跑。追,第一反应,他一手提着袋子,一手捏着花枝,实在是狼狈极了。小仕曾对程琳玩笑,有时候男生是很贱的。他那时候,恐怕是一包贱骨头了。知夏,从路的一边,跑对面去了,他跟着,疾风很快吹折了玫瑰,那时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多买几枝,但当他扯去网罩的时候,发现玫瑰花蕾,并不鲜艳,小仕倒恨自己选错了花店了,把烂花丢袋子里,不再顾忌它的损坏,他追得更加执着。到对面,快追上她了,知夏,终于渐缓步伐,但是转身,却是冲着他喊:你站住,我叫你站住,就站那里,不许动的!韩小仕被搞得傻楞楞的,停住脚步。可她又往前面冲去了。靠,我才不听她的话呢,因为是我在追女孩子啊,追,追,追。

    知夏虽然跑步快快的,但她毕竟是小女子啊。在第一次开同学会的公爵山宾馆的外头,韩小仕一个箭步追上她,揽住了她的腰,她快要哭了:你放开我,放开我,这太可怕了!他赶紧放开她,嘴上说着:对不起,你知道我舍不得对你怎样的!心里,不只一遍的告诉自己:我失去她了,真正失去她了。小仕渴望做的,只剩下两袖清风的离去,把带过来的东西,给她,把她还自己的东西,也给她,尝那种不带回什么,只奉献的喜悦。

    在折回路的旧一边的时候,知夏还念叨着: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你这样只会让我讨厌你!她又诚恳的样子道:我对你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的眼睛根本看不到你,你也融不进我的圈子的!小仕零零星星的回话,只不过想多听些她的声音而已,在过路的时候,他更多担心的是往来的车子,而且不是怕车子撞到自己,她走路有点莽撞。到了路的另一边了,他才放心,剩下的任务,就是把联华袋子给她,小仕跟着她,也就是留驻最后的记忆,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脸是白的,不是红的,他又感觉自己的脸是冷的,不是热的。很快就到了肯德基的店前了,她和她的哥哥一块走,当听到那位哥们连我们没有开始就结束的事儿都不知道的话后,小仕确定他是一个哥哥,无疑了。她不要袋子,他很搞笑地跟着她们,穿过肯德基餐厅,走到新明路,又转去通向建行路的那个甬道,他恨恨地瞪了那个卖烂花给我的花店一眼。在快转向建行路的时候,知夏拽过小仕的袋子,取出花,撕得粉碎,靠,叶知夏,你要是在花店面前发狠那才好呢,最好再喊上话:“什么烂花,破花,臭花店的快枯萎的玫瑰花”,一举两得,我也解气。小仕没感觉了。但她不要袋子,小仕仍旧执着追随,转道建行路向右,再走片刻,到路左的一棵大树下,他终于丢下袋子,抛下一句“我以后不会找你了,祝你们春节快乐!”就朝新明路跑去了:靠,我疯够了,我受不了了,像乞丐一样乞讨爱情,这怎么可以是我的表现呢。我不是贱骨头,我‘后宫佳丽三千!’,我‘人间九月天!’。并且,我是很多人的大哥,我绝对不可以为爱而哭的。

    脑子里,闪过电影里会有的场景,一个失落的男人,会哭丧着跑着,进到一家酒馆,喝地呤叮大醉,趴在菜桌上睡着了。小仕不是这样子,到了新明路,他就散步,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从新明路到华山路,又从华山路到四水路,最后还在微山公园,登高远眺。没有买酒醉,只是喝了瓶百事。沮丧而谈不上哭泣,更煎熬的日子在第二次投降的时候享受了,而这回的面对只是自己枪毙了的偷偷有过的想法变成了相去不远的现实。很晚才回去,小仕又走了一遍,和知夏最后走过的终极路线,算是留恋吧,也带几分无奈的好奇。甬路上的玫瑰的残枝碎瓣已不见,也许已让风吹去;树下的联华袋子也无影,也许知夏带走了,也许她丢下了,让一个乞丐捡去了,设想那个乞丐吃着果冻,看着自己的摘辑,品着自己认真写的366个年年有余的爱字,流着泪,幻想着两个乞丐谈恋爱的故事,发个白日梦的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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