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们走了后,我扶着若梅找了住处。进房间后,先把若梅放在床上,自己也乱了一天,觉得累了,就在旁边一张床上躺了下来。模糊中听见若梅在喊水、水,赶快起来倒水给她喝,看见她非常难受的样子(从来没喝过酒),就想去再买点醒酒药给她吃,看看表,已经12:00了,不知道还有没有药店开着门。
“我出去买药”,和她打声招呼就走出了门,已经是晚上12:00了,街上果然很冷清,很多店都打烊了,找了一路,还没有看到药店或看见的药店已经关门了。走着走着,我着急了,跑了起来,听见过“机会只有在不断奔跑中才会碰上”,再说跑是我们体育系的拿手项目,跑跑看看能不能碰到好机会。
跑了很久,终于看见了一家24小时营运的便利小药店,不禁喜出望外,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进去买了醒酒药和葡萄糖剂,我听说酒醉伤人,买点葡萄糖补补。怕若梅等得太久担心,又跑了回去,汗透衣背。
喂她吃了药,看着她象婴儿一样熟睡,自己也困得歪在一边睡着了。
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一双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却定定的看着我,见我醒了,对我笑了笑,
“睡过来嘛,干嘛睡得一丈开”?我走过去,把她扶起来,她又闷哼了一声。
“怎么了”?
“头还晕晕的”。是啊,酒醉伤人,可能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怕一时难恢复。
“再喝点葡萄糖恢复恢复”,喂她吃了药,我就在她身边躺了下来。
我不是柳下惠,一个漂亮又发育很好的女孩子躺在身边,不意乱情迷是假的,天人交战了很久,但要动她却是不能的。若梅才元气大伤,当然不能不顾她的死活,所以我只是抱着她躺着。
“我是怎么来这里的?你什么时候来接我?我喝了点酒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若梅发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前后不搭,看来还没醒好。
傻姑娘,你可不是一般的醉,是迷幻药之类的吧,幸亏他们只用了迷幻药而不是下流的春药,要不然就对着老天爷爷哭吧。
“我昨天开完会就去找你了,还和她们一起扶你回来呢,你看看你醉成那个样子,真失礼”,我只想蒙混过关。
“不对呀,我隐约觉得好像看见了很多人,但不是女人,好像很多男人,而且还穿着绿绿的衣服”。
“是啊,他们是来买你的,你不知道,你昨天差点被拐卖了”,我继续打趣。
“我被拐卖了,你会伤心吗”?
“伤心,我会拿头撞地的”。若梅突然不说话了,定定地看着我,我赶紧转移话题。
“不会喝酒就别喝嘛,醉得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别人递过来的别再喝了,容易醉的”,我叮嘱,一语双关。
若梅吐了吐舌头,还是很可爱的样子“我以后不敢了,醉得好辛苦啊”,是啊,如果不是幸运的话,她以后还能这么天真浪漫吗?
说起“浪漫”这个词,又想起痞兄说的“不浪漫是首罪,任何罪过与不浪漫抵触者无效”,可见浪漫与宪法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任何法律与宪法抵触无效),但是经历了昨天才知道凡有“浪漫”的地方,都有凶险性,昨天的浪漫山庄就可以证明。
前几天又听见某男为某女点蜡烛(点些iou之类白痴的形状),想来感动某女,看着很浪漫,浪漫干什么?拿浪漫来感动她。感动她干什么?还不是想要她的那个处女膜之类的东西。男人就那么一点心思,我是男人我当然知道。可见,浪漫中存在着很多的危险。
女人就是这样,宁可相信听到的,也不相信见到的;宁可相信见到的,也不相信事实,而且对浪漫的抵御能力几乎为零,古人有“狸猫换太子”,我们现在的人有“浪漫换处女膜”,发扬光大,继往开来。浪漫是很虚无的东西。
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会问:“你是不是和浪漫有仇”?答案是:不。我不但和浪漫无仇,而且认为相处必不可少“浪漫”,只是不想再见到所谓“点蜡烛”之类老调过时又呕吐的“浪漫”充斥在身边,特别有目的性的“浪漫”更是“该杀”。
因为“浪漫”,因为“浪漫山庄”的事,我和若梅渐行渐远。
余不好浪漫哉,余不得以也!
其实,浪漫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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