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长的时间就见到了陈思蕊的男朋友,我和阿拓接到陈思蕊的电话,请我们出去吃饭。
陈思蕊换了一个装扮,红色的羽绒服,长皮靴,深棕色的靴裤,我有些不习惯。
陈思蕊的男朋友就是那天献血的那个人,我今天终于看到了他的样子,戴了个眼镜,有些发福,额头上有两颗青春痘,脸上挂着一副官僚所特有的皮笑肉不笑自以为亲切的笑容。
陈思蕊说:“这是刘华。”
我说,哈哈,好名字,缺个德就是刘德华了。
阿拓大声笑起来。
刘华没介意,说:“蕊蕊,你的朋友真开朗。”
陈思蕊反而很生气,她的脸上没有笑容了,她说:“闻科,大家见过面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陈思蕊就走了。
刘华对我们赔着笑脸,说:“女人就是这样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生气了。以后再聊啊。”
说完就追了出去。
阿拓拍了拍我的肩膀:“她本来就争强好胜,不招惹她还好,相信了吧?我比你了解她。”
见我的表情有些变了,阿拓说还有个约会,也走了。
只剩我一个人,失一场莫名其妙的恋。
我想,在陈思蕊的心目中,我已经是一个连献血不敢的懦夫了吧。
如果,你说,我献血了,你就选我。我可以试试的啊。
你为什么不说呢?
我不再考虑我自己的不知从何而生的感情,专心教老大开车,等老大学会之后让他去教林萱,给老大一个接近林萱的理由。
结果,老大把林萱带上了。
我一直认为老大很迟钝,没想到老大竟然这么迟钝。我努力为其营造一个二人世界,他却直接变成了三人聚会。
就从不担心我会横刀夺爱么?
林萱给我和老大一人一瓶水,说:“谢谢你们记得教我开车。”
老大说,其实我也不大记得了,是闻科叫我出来的。
林萱对我笑了一下。
我咳了两声。
没人是真的在乎学车的,只是在聊天而已。
林萱说系里也许会有元旦晚会,问我可不可以帮忙弹钢琴。
老大说:“我可以帮忙布置会场。”
林萱礼貌性的给老大一个笑容,又对我说:“看到你家有钢琴,你应该会弹吧。”
我点了点头。
弹钢琴是我的噩梦。老爸是小学音乐教师,早年最大的热情是作曲,第二大热情是让我作曲。除了嗜赌的那几年,我惨淡的成长经历是在弹琴和弹不好琴就挨打之中度过。老爸是一个喜欢把自己的爱好强加给别人的人,我想我的未来是经商。庆幸的是经不好大概可以不用再挨打了。
这个世界上,不管什么事,自己心甘情愿去做就是乐趣,被人强迫去做就是负担。不管什么人,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就产生引力,在身边亲切和煦低眉顺眼就产生斥力。
弹琴是被强迫的事,林萱是眼前的人,这一切让我感到没有挑战不够刺激提不起兴致。
林萱说:“那你可不可以……”
我说,我没有时间。你自己不是也会弹吗?
开车绕了这个城市一圈,我又把车开回了学校。
一路上我和林萱没有再说话,只有老大一直在自说自话。
阿拓似乎又找了新的女友,不再每天和我一起。寝室里老大和小楼都常常在图书馆里面,我只好一个人独来独往。
很快找到了新的打发时间的去处,酒吧。
学校旁边的一个很小的酒吧。是我们系一个学生自己开的,里边灯光很昏暗,墙上挂满了各种自以为很艺术的黑乎乎的脸谱,音响不管放什么歌都“哐哐当当”充满了重金属的摇滚气息。
酒吧里的调酒师胡子拉碴,调酒的动作永远又酷又帅,调出来的酒从来都让人不敢恭维。
调酒师叫jack,他说他去过中国的大多数城市,混过无数酒吧,认识很多朋友。
jack很快成为我的朋友,大多数时间我会在酒吧和jack聊天。在外漂泊的人永远都有很多好故事,艺术家需要一种大惊小怪化平凡为特殊的气质,再索然无味的事情都能咀嚼出一种特别的美。
晚上在酒吧观察众生百态,或者听jack描述众生百态,沾染上烟酒很漫长时光的气息,每天都感觉似乎是活了几百年,萧索又倦怠。
白天在一个很小的饺子店吃东西,这间饺子店唯一的特色就是小,东西说不上好吃也不难吃。吸引我的是饺子店的女主人,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名叫小九,因为她在家排行第九。小九的腿有残疾,因为很小的时候被坏人骗走,坏人为了利用小九行骗而强行拧断了小九的腿,后来停留在这个地方坏人不见了,于是小九就被现在的爸爸妈妈收养,成为第九个小孩。
小九的哥哥姐姐都在外面打工,小九和妈妈两个人撑起了这间店。
如果可以选择,我更愿意跟坎坎坷坷的人相处,那样才能同病相怜。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心灵有残疾的人,总是不懂如何才能幸福,从前认为有钱就是幸福,现在钱够花了,心却还是缺少了一块,总有挥之不去的自卑感。
小九很开朗很乐观,我对此很佩服。
小九说,如果一直一帆风顺,那么,遭遇风雨,翻船了,必然会难过,可是一直开着一个小破船乘风破浪常常漏水,时间久了必然就习惯了。已经知道情况不可能更糟糕,当然就不用不开心了。
在应该奋发的年纪,我没有变成小九或者是晁山那样的人,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小九才十六岁,小学毕业,学历并不影响她的聪慧,她聪明质朴且脚踏实地。
我问过她想不想继续读书,她说她一直在继续读书啊。小九没什么上天入地的伟大目标,自然也就没有目标实现与否的大喜大悲。
这个时代把我们培养成一群设定一个个目标再去努力去拼搏去厮杀去痛苦的物种,我们已经忘了什么叫淡泊。
把一切做好之后又如何呢?只能徒劳的等待死亡。
我知道我该活成理想中的样子,可是什么才是理想?
做一个成功的商人?音乐家?或者就遵循我从小的成长轨迹成为一个混混?
我做了太多事,可是每件事都无法提起我的兴趣。
现在我只想躲起来。与世无争。
因其不争而天下莫能与之争。
波澜不惊的日子过了很久,直到某天被阿拓叫去医院。
住院部二楼,门口,阿拓刘华都在,陈思蕊在轻声安慰一个在哭的女孩。
看到陈思蕊一切平安,我提到嗓子眼的一口气渐渐松弛下来。
阿拓的眼睛有些红,他向我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阿拓轻轻拍了拍陈思蕊身旁正在哭的女孩,温柔地说:“爽爽,我们先回去休息好不好?”
爽爽没有反应。
阿拓叹了一口气,我发现阿拓竟然在一瞬间添了几分沧桑。
阿拓说,那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我和阿拓一起走了出去。
记忆的大门徐徐打开,爽爽,那么大家守着的该是李奇,想到这个憨厚真诚的人,和我无意识的刁难,真是很抱歉。
阿拓说,李奇病了。
我能体谅阿拓的宝玉心态,怜惜所有值得被怜惜的女孩。阿拓如此操劳,想必是为了爽爽。早先就意识到,阿拓和爽爽竟是般配的一对儿。邵霞太坚强,阿拓与之相比少了几分雷厉风行,而爽爽,恰是可以被阿拓保护的人。
这样一想,我对此事多了几分热心。我问:“李奇什么时候可以好?”
阿拓说,也许明天,也许永远都不会好。
阿拓说话时仰着头左手握成拳轻捶着额头。
我去买了点吃的。阿拓说,麻烦你了。
我诧异于我的朋友如此拘于小节,阿拓想必是真的很难受,已经不像原来的他了。
阿拓又回去守着爽爽。
刘华和陈思蕊坐我的车回学校。除了那句毫无意义的“再见”我和陈思蕊再没有别的交谈。
我想我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了。
其实,我们本来就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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