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女生频道 > 还我河山之中华军神 > 二四、法律问题

?    经过这两年的大规模的投资,国内的经济得到了“跨越性”的大发展,每年的经济增长率都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预计今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近二百九十亿元。而中央的财政收入也达到了近三十亿元。这也使得共和政府每年有大约近十二亿元的财政赢余。我并不想将这一部分钱全部用在军备投入方面。

    这时,广州来了第一批从路斯帝国逃难出来的由它难民,我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突然想到了我在从欧洲归国时途经红海时所突发奇想的一件事来。

    于是我找来了那些难民中的由它人领袖,和他谈了一个上午之后,我们之间达成了一个秘密协议:“由这些由它人出面,从大食半岛的那些部落酋长手上替我购买下大片的那些已经荒漠化的无人生存的土地。当然他们也可以自己筹集资金用来购买并赎回他们被占领了几个世纪的大食领土上夜单河上游的那片故国的土地。我将在适当的时候帮助这些由它人在那片土地上建立起自己的由它人国家!”

    那名叫波来斯的由它人眼睛顿时放出了光彩,由它人失去自己的祖国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了,当由它人被驱逐出那片领土后,一直没有忘记那里曾经是自己的故国。几个世纪经来,由它人散落在世界上各个国家,由于没有自己的国家和领土,由它人常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种种迫害。

    这些年来,由于欧洲各国排外思想逐渐愈演愈烈,由它人受到的歧视和迫害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由它人越来越渴望拥有自己的国家。

    我这一番话为波来斯等最早一批由它复国主义者指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而我购买那片荒地的原因是因为《国父笔记》所记载的那片土地下面蕴含着世界上百分之四十的石油贮量。我想尽早地将手伸过去。

    波来斯两眼发光,仿佛见到了大救星似的,一口将我的要求应承了下来。

    “欢迎在各国受迫害的由它人来中国避难,并在这里生活和工作,我国政府将为他们的到来提供必要的帮助,并给予国民待遇!”我在波来斯临走时说道。

    波来斯这里只顾抓着我的手用力地摇啊摇,我看到他眼里泪水已经夺眶而出。

    我知道由它民族在世界各地积累起了巨额的财富,这个民族还具有很高的创造性,我欢迎这样的民族的到来,中华民族历来都极具包容性,是好客而友善的民族。不过,被我们包容的民族后来大多都被同化掉了,这只是由于汉文明的发达和先进引起的。

    我们的民族从来都是平等地对待其他民族的到来,比如唐时的突厥,更早时的南北朝。在中国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种族大屠杀这样的事情,当然,由于战争所发生的惨剧不算。

    我欢迎由它人到我们的土地上生活、工作,当然,也欢迎各国的人来中国。

    波来斯临走时给了我一个瑞士银行的帐号,咦,咋和国父笔记中的一组数字相似,我陷入了沉思中。

    “哎,波来斯先生,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说道。

    波来斯停下了脚步,疑惑地看着我。

    “是这样,有这样一组数字,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将情况说了一遍。

    “哦,这应该是瑞士银行地下金库的保险箱密码!”波来斯还是见多识广,略一思考就说了出来。

    “不过,没有保险箱的密码,谁也不可能打开这个密码,包括瑞士总统!”波来斯的这句话又让我凉了半截。

    波来斯随后就开始了大的行动,欧洲的由它人终于又看到了希望,不过,还有一点就是将有大批的受排挤的由它人将决定逃到中国来,为此,我电令各国使馆及领事馆等机构为逃难一中国来的由它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随后到来的三批由它人两批都是欧洲的富商,与他们到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不过,从路斯帝国逃难来的难民几乎身无分文,因为他们的财产都没革命政府给没收了,他们还得依靠中华政府的救助。

    我欢迎这些由它商人在全国各地经商或开办企业,并将难民做了妥善的安置。

    波来斯显示出了由它商人高效的办事效率,两个月之后,以每公顷一百五十美元的价格从赛得酋长们的手中订购了大约二十万公顷的荒漠土地,待我的资金汇过去之后,就可以从这些酋长手中取得买卖土地的契约。

    共和政府的高官们并不理解我的良苦用心,纷纷指责我将钱扔进水里,哦,是沙漠里。议会根本就直接否决了我的拨款计划。

    “好,你们不买我买!”我这次是真急了。

    父亲那老军阀大约给我留下了大约二亿多元的财产,我先从这里拿出了一部分。

    这样,大食半岛上的土地就落到了我个人的名下。

    我现在有些奇怪,现在政府所挣到的钱到底是谁的?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就算土地是国有,但我用我们家的财富武装的军队、及建立和维持政府所花的资金高达上百亿,这笔钱该谁还给我?

    我准备同议会打官司来讨回我失去的财产支配权。

    我就此事专门咨询了一下从国外回来的法律专家们,最后他们得出了的结论是:

    从法律意义方面来讲,这些用我自己的钱武装起来的军队和政府应当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公民的私有财产将受到保护。

    但是,由于我们的国家政体属于是共和体制,从宪法的意义上来说,我个人拥有军队和政府属于违反宪法的行为,所以这些非法拥有的政府应当与以解散,这些军队应当收归国有。因为我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所以共和政府可以将这些非法财产予以没收并对我个人处以罚金。

    靠,这是什么理论!

    我十分庆幸自己没有和议会打官司来讨回我“个人”的财产,这就避免了我被宪法法院裁定败诉并被处以罚金的命运。

    看来我得高兴才是。

    无缘无故损失了上百亿的家产,还违反了宪法?这是哪里的道理?!

    这事到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一切都是共和惹的祸,若非如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哼哼,就没有这些法律问题出现了。

    不过我还是决定要遵守宪法,谁让我已经选择了它。

    让人心疼呀,一百多亿的财产,就这么已经不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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