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光的,终于写光的,难以置信似的,竟然写了一篇9万多字的小说,累的筋疲力尽,看来我不适合做这种事。
始终觉得这种东西老是被写成故事梗概,知道结果的比赛有什么好看的呢,所以知道结局的小说也就没什么意义了,抓紧时间,就谈一点写这篇小说的初衷吧。第一个要提到的就是〈悲惨世界〉,雨果之于我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导致了文中两个主人公都沿用了原作中的名字,创作的过程是很无趣也很疲劳的,要查阅很多的资料,本想写一篇什么惊世骇俗的大作,但到了最后也成了为了完成任务似的草草了事,没有办法,时间不多了,我究竟不是雨果,花不了30年的时间去写一篇小说,顶多花3个月,想想即便花了60年时间,写出来的想必也只是洋洋洒洒的数百万字,可读性恐怕低的出奇了。
文中为了创作需要,也同时因为能力所限,只得将伊拉克战争的时间延长了几个月,把2005年的伦敦爆炸案拉到了03年,自觉非常的抱歉。
而若问及文章的主旨,我一时到无法说上来,只是想突破一下传统,力求真实吧。中国人有两个最不好的东西,一个是“恨富”,另一个就是“盲忠”,小时候不是很理解这两个词的意思,现在确是有切身体会了,恨富就不过多解释了,盲忠在古代多指君臣间,当然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很多,最突出的便是妻子对丈夫的忠贞,似乎丈夫死了,那么原配就必须终身守寡,才显得对丈夫的忠诚,本篇小说也就有意突破了这个观念.
太急太急,想的多了写的就少了,我不再多说些什么,还是往下看吧,毕竟文章是最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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