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呆坐在窗口,一直在听katestjohn的歌,实在是听不懂她在唱什么,只是很喜欢听。时间接近中午,我的文档仍是空白,那篇写了一万多字的小字再也写不下去。
突然很怀念游走的感觉,从小就熟悉的流离。我查看我现有的资金,实在不多,回来也许就付不起房租而不得不去找一份讨厌的工作。但我已经在收拾东西。
我发电邮给吉媚,告诉她我交不了稿了,因为我要去旅行。我称她吉媚亲爱的。其实我一直认为她是中性的,连名字都是。
只带一套衣服和笔记本,与外界的沟通只有它了,手机完全当了闹钟。向来坚持旅行要一个人,当然我也认为两个人最好,但是如果没有最好的一个人,两个人就不是最好。随团更是让人发呆的事情。
我走得不远,却是在海边。天晚的时候我拎着鞋子走在沙滩上,找到一户寄宿的人家,其实他们的基本生活是要靠游人来维持的,所以他们收费,但很便宜,男主人是个黝黑厚实的人,女主人的脸上盛开菊花状的皱纹。我揭掉床上的床单,赤脚坐着看吉媚的回信。
“艾美可爱,记得早点回家,你知道是哪里。”
我笑,回家。因为对失所的清楚,所以我明白她说的。我和吉媚完全不认识,她只是我的接头人,告诉我一段时间需要的文字和日期,再发给我有时是恭喜有时是抱歉的回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已经只有这些,有时简单得让人抓狂。临睡的时候,我收到赤炼的电邮。我只见过她两面,是个对爱情无法投入却又渴望的孩子。她是我的网友,赤炼只是她的网名,以前我常想不通为什么她会取这样烈的名字,直到看见她。那天她散着漆黑的长发坐在广场边的台阶上,两手支在两边,微仰着头,眯着眼。刹那间,我觉得有些东西我和她是可以水乳相交的。
我在夜的潮声里读她的字,觉得四周都是潮湿,让人惧怕一伸腿或一抬手就会触到冰凉。“艾美,我把头发剪了,剩下很短,我母亲说这样很好。她给我买了一件高领无袖的长裙。……艾美你记得你祖父的样子吗,我记得祖母,回忆中是青黄色的。”
赤炼的字里沁出了水,我打开窗,风是窗外伺机已久的,此时呼啸一声窜到房间里,呛得我有几秒钟喘不过气来。我抚着胳膊上冷冻的颗粒,回复赤炼,我说她还在吗。外套裹在脖子里,纤维温暖让我想起我的祖母来,思绪是会皱眉的,就在我不想想起她的时候。
第二天我整天都在海边的小屋附近流窜,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会有人来,不过这个海滩是背对夕阳的。我一直喜欢赤脚,只是走在大街上会招人注目,这里是不必考虑的。鞋子就扔在小屋,根本不曾带出来。沙很细,从我的趾间涌上来再在我抬脚的时候流下去,风又开始变凉了,我坐下来把脚埋在一堆沙里取暧。不远处有一家三口,儿子低头看着水里的什么东西,妈妈在附近半蹲着,一直在叫“宝宝?看这里呀!”孩子的爸爸拿相机对着他们,他想把他的儿子和妻子拍在一起。我看到斜阳拉长他们的影子。
这天我一直写字到天亮,中间曾停下冲咖啡,听音乐。午夜,我收到赤炼的电邮。
艾美,你是说我的祖母吗?
她死了。我父亲死后两年死的。
你介绍给我的歌我很喜欢,听一夜的黯然和游离。
对了,如果我告诉你我的祖母是我母亲杀死的,你会信吗?
我有点讨厌她的这封信,打断了我的思维。回复说,我不会揭发你母亲,但有可能会敲诈你们,你知道我是个穷鬼。她很快回了过来,说,艾美,我爱上了一个人。我回她说,我在海边和一个渔民结了婚,现在已经有一个小宝宝了,每天太阳下山的时候,我老公就给我和宝宝拍照片,我特别叮嘱他要把影子拍得清晰一些。赤炼回了句粗话,后面一串哈哈大笑。
我的脚趾失去了知觉,用手一触像石头一样的冰。太阳的清光透过窗纸斑驳在我的手臂,推开门坐在门槛上,冰凉窜进脖子里,脚渐渐有了温度。我环抱两腿宿在门口,对着清晨的海,忽然就很想念赤炼,那个幽游的孤魂,她该来享受一下这样的清晨和太阳。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有她的消息。
我习惯独处,见到生人我会不知所措。如果有人给我介绍说,这是某某,我很少会说出一句话,哪怕只说你好。我会拘束得像个客人,缅缅地笑笑。人情世故就像虱子,牢牢地粘在我麻质的生活里。因此海边是我失所之后的复得,异常地让我感到欣喜。但我的生命又总是会乐极生悲的,钱包里几剩下几张小钞。晨晓,海风,夜凉。我笑,收拾东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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