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答谢程月,谢明宇在邮件里说请她吃饭。那是家看起来很不错的餐厅,谢明宇准时前来,依旧斯文淡漠,笑的时候也感觉不到温度。程月递给他磁碟和厚厚一叠资料文件,“望远镜下次拿给你或者你亲自去我那里取,好重,再说我刚才去研究院不方便带。”
明宇道谢,“辛苦了,我去你那里取吧。”拿过伺应手里的菜单,没情没绪的研究。“想吃什么?”
明宇叫了一桌子菜,程月劝阻,“可以了,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啊,这么浪费不好吧?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呢。”
明宇冷冷道,“我浪费是我的事情,没理由我吃饭的时候还要想想索马里的难民?”
“你何必去想难民?”程月讽刺,“爱国点,你只要想想自己住的这个城市里仍然有人为三餐奔波就好了。”
“为三餐奔波的人是他没用,这个社会给每个人的机会均等,”明宇瞥眼程月,刻薄,“你什么时候变得慈悲?做这种姿态也分人的,唐僧可以,耶酥可以,你不可以,因为样子实在做作。”
程月极优雅的吃掉面前一盅乌龙茶香鳗,道,“同理,装酷也分人的,木村拓哉可以,周润发可以,你装酷就很罪恶,身段不合,东施效颦。”
md,这面孔精致的男人是株骄傲的水仙,此类水仙现在到处开花。程月心里狠狠骂,猪,他们都是猪。他们都把自己当个人物,眼里除了自己没别人。他们要的世界,谁都要围着他转。他们要的女人,上得厅堂,入得厅堂,没学问他们当你是白痴,有学问的他们又嫌意见太多,听话说你软弱没主意,不听话就皱起眉头说你不够贤良淑德。爱这样的男人是自讨苦吃,女人的付出他们看不见,权当是理所当然。再高学历的包装也藏不住他们骨子里的自私自利,嘴角是斯文的微笑,肚子里却鄙夷的讥诮。
程月的讽刺明宇只一笑而过,他一向不屑于与不相干人等说那么多,适可而止。明宇对面前的食物没兴趣,坐在那里玩弄着一只打火机,倦殆,疏离,无所谓。他大多沉默,长睫毛垂着,眼睛不知道看什么地方。只不过他风度很好,对程月也不算太冷落。与在美国的时候相比,他显得心不在焉,意兴阑珊。
虽然明宇没食欲,程月却吃的很尽兴,天崩地陷了也是食字为大,没什么事情可以让程月失去好胃口的。明宇看着据案大嚼的程月,不得不感叹,同样是吃东西,路云的无拘无束看起来自然天真,程月就粗鲁丑陋。免不得心里冷笑,这样的女人他真是见多了,最是可恶。男人大度了不计较,她们把男人当傻瓜。男人若稍有算计,她们又嫌弃男人没风度。还没涉险江湖,先购置了软猬甲,练了金钟罩,自诩已经刀枪不入,任是情天恨海放在眼前也不为所动,还没付出已经在计算成本,你约她出门她预算已经开好。再多的学识再高的学位也隐藏不住骨子里的色厉内荏张牙舞爪。她们最常骂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是猪,私下闲谈的内容又离不开男人,嘴里挂着,心里吊着,眼里瞟着。
这是moony程与Alex谢相识两年来第一次单独吃饭,却吃的各自心怀叵测,同桌异梦,但好歹是酒足饭饱。临别前程月给了明宇她家里的地址,方便他来拿望远镜。
程月当然没那美国时间计较谢明宇干嘛不开心,只管一门心思忙弟弟的婚礼。她喜欢未来的弟媳路云,如今这样简单善良,宜家宜室的女孩子不多,能进程家门是程家的运气,所以,爱屋及乌,程月卯着劲对路云好。平时不爱花钱的她把在美国攒的那些银两大方的用去路云身上,还订了件华丽的婚纱给路云,午后时光,十八道金牌令箭发出去,把路云和弟弟召回家,让路云换婚纱自己看。
谁晓得明宇偏巧赶这个时间来敲门,他来拿望远镜。前去开门的是程妈妈,明宇很礼貌的问,“您好,我找moony程。”
“摸你程?”程妈妈重复一句,看着门外模样漂亮的年轻人,怎么他说话自己听不懂?
回应,“这里没有摸你程。”
听到声音程旭跟过来,瞪着门外的明宇,吓坏,半晌:“你认识我姐?!”
明宇也吓坏,“moony程是你姐姐?”程旭点头,世界真细小,明宇苦笑,“我来拿令姐帮我带回来的望远镜,我同她是在加洲留学时期的邻居,她住二楼,我四楼。”
“哦,是这样啊,”程旭好意外,连忙请明宇进来坐,“你等一下,我姐在房间里。”程旭没说姐姐在房间里是陪路云换婚纱,怎么说呢?
程家客厅扑面而来的是一团喜气,满坑满谷的大红喜字砸进明宇的眼里,还有新的家具,被面,床单,各色包装盒子,糖果,衣物,程家,在准备办喜事,给谁办的?程旭和路云?明宇被充斥在周围的热闹繁华压迫到无法呼吸。
有扇门打开,出来身穿婚纱的路云和程月。路云笑的灿烂无比,裹在一团轻烟素雾里。她好美,象朵轻云,明宇痛心地听她叫程旭,“阿旭,看,你觉得怎么样?”
她曾经是我的新娘,明宇悲哀的想,知道她会嫁于别人,可是蓦然见她穿着婚纱,新郎不是自己,仍然甚有落差,原来眼睛看到的和想象中的感觉,不一样。
路云抬头看到明宇的一瞬,笑容凝固在脸上。
程月看着明宇见到路云后倏然变白的脸,不明所以,又似有所悟。
程旭是了解的,他知道他的伤痛。如果今天自己的位置与明宇互换,此中依然,这一羽孤单,细思量,凄凉是一般样。
客厅里除了走去里间接电话的程妈妈,四个年轻人心思徊异,面面相觑。
明宇眼深如井,直视路云,“不要指望我恭喜,”明宇任性的不给祝福,“不要给我喜贴,我不会去喝你的喜酒。”
可以的,不给祝福,不喝喜酒,都可以,路云知道明宇不开心,可是她也知道不能对他的心情,表示怜悯和歉意,因为他是那样骄傲的谢明宇。
程月迅速分析情况,自己的弟媳,难道是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应该戴蓝宝石戒指的女人,嫁给自己的弟弟,戴了白金戒指,有点~~亏,对不对?
明宇掉转目光,对着程月,“我来拿望远镜。”程月把装望远镜的盒子递给他。明宇嘟哝句谢谢,心情差,差到不想掩饰。他甚至不愿意和程月多话,并且不愿再与她有联系和纠缠,他只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和程旭路云有关联的人,不要!
再凝视路云一眼,明宇的眼里浮了层水雾,闪着几星脆弱的光点,想说再见,可那句再见,竟也无法出口,这间喜气洋洋的屋子,明宇呆不下去,没有道别,退出。外面的阳光好刺眼,明宇眼里那层水光,在阳光下融化成滴晶莹的水珠,他的灵魂失控。
“Alex,Alex,”后面追来程月,“我帮你叫车,你搬着东西不方便。”
“不用。”明宇看都不看她,绕过挡在身前的程月,抱着望远镜独自前行。从今后,明宇的生活里只有望远镜和星星。程月惊在当地,因为明宇眼角那颗泪珠,老天啊,他居然会哭?!!!
程家的客厅,程旭站在窗口,看着远走的明宇,对路云说:“他很难过。”
“我知道,”路云靠在阿旭旁边,“可是我想,一切会过去的,他是好人,一定会幸福。”
程旭拥路云到怀里,抵着她的额头,说:“是的,就象我们一样。”
窗外,明宇的背影渐行渐远。路云还记得初见明宇,是在家咖啡馆的落地常窗前。她很不情愿前去相亲,却意外的见到一个王子,是路云最喜欢的那种漫画里的王子。他穿着件米白色暗条纹衬衣,黑长裤,头发不长不短,打成时下流行的薄碎发,额前的刘海没遮到他浓长的眉毛,春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他身上,有种打了朦胧光出来的效果,他目光幽深,神情安静,整个人清朗到不像话。路云头一次,因为贪看王子,而忘了干掉面前碟子里的水果蛋糕•;•;•;•;•;那是很美丽的从前啊。
sars终于过去了,新闻里播报**的死亡率接近零,出院的康复者越来越多。程旭看这些新闻的时候,表情平静。可是,在一些可以安然休息的夜晚,程旭却会莫名的醒转,一头是汗,再也不能入睡。有次和路云一起散步,程旭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们医院的一个护士,一病下来就高烧,喘的连话都不能说,喝水吃东西也没力气,医院人手紧,没人贴身照顾她们,好可怜。后来子游生病的时候,我不敢离开他,谁知道我不过眯了会儿眼睛,他就走了。要是我不休息的话,可能他还好好活着。”说着说着,程旭就眼眶红红。
路云知道,她的阿旭因为那些日子压力太大,心理不堪负荷,而这些她都愿意分担。所以,每次她都靠着他,好好倾听,款言安慰。“阿旭,你没做错什么,你最棒了。你不知道,我多庆幸,幸亏,你仍然活着。因为你活着,我才觉得,我之前二十多年的岁月,是值得的。我所相信的,是存在的。我的梦想不是个玩笑,是能够被人珍惜的。我的未来也是可以期待的。”
程旭搓搓鼻梁,很难以置信的,“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当然当然。“路云连连保证,程旭宠溺的笑。
路云还没忘记那个赌约,若后悔了当初选择等明宇回国的决定,她要请阿旭吃海鲜大餐。当然,她并不后悔当时的决定,不过,她觉得有必要请程旭吃那顿海鲜大餐。那天,路云去程旭宿舍等他下班,顺便帮他整理东西。他的宿舍有段日子没住人了,很乱,还堆着些子游的cd,书籍,包括制服。程旭说要好好收着,想子游的时候,就穿他的制服去上班。
用一下午时间整理好杂务,开大窗户,雨后的空气干净清爽,路云烧壶开水,冲奶茶,用子惯常用的那种方法,冲好放在桌上晾凉,等程旭回来。
随手翻阅一本杂志,静静看一段句子,“他给了我整片的星空,好让我自由地来去,我知道,我享有的,是一份深沉宽广的爱,在快乐的角落里,才能,从容地写诗,流泪。而日耀的园中,他将我栽成一株,恣意生成的向日葵,而我的幸福还不止如此,在他强壮温柔的护翼下,我知道,我很知道啊,我是一个,受纵容的女子。”
啊,我就是个受纵容的女子啊,路云对自己说。在这个安静的午后,白窗帘被风鼓起,一波一浪,在窗前荡来荡去,空气里有着开水沸腾过那股特别的水蒸气味道,混合着茶香奶香,闲闲的看一段文字,等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无形无状,不过如此,路云几乎想流泪。
门口钥匙声响,是程旭,大着嗓门,“我回来了。哇,好热,有没有凉白开?”
路云没说话,坐在窗前,听着程旭的声音,眼眶湿润。程旭径自灌奶茶下肚,终似有所觉,低头看路云,“你怎么了?”
路云擦擦眼睛,问,“阿旭,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爱你三个字是不是?
程旭脸红,支吾,“对啊,对,没说过,那个----”
路云上前,环住程旭的腰,脸贴在他的胸口,“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
哦,程旭放松点,他一向觉得那三个字肉麻,不好意思讲。再说,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没道理老婆不知道啊。拍拍老婆的肩膀,“你不至于为这个不开心吗?好啦,我一定说,不过你得让我先去洗个澡,我一身人情味咧,等下再抱抱。”
“人情味是什么?”
“就是---”程旭尴尬,“夫人,我忙一天了,浑身臭汗。”
路云含泪微笑,更紧的抱住程旭“没关系,没关系,你浑身臭汗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我来说,阿旭,我爱你,我爱你,很爱很爱很爱你。”
程旭楞住,良久,伸长胳膊,拥紧路云,“老婆,我向你保证,虽然,不是每天都是大晴天,不过,大部分的日子,都有阳光,可能,我会很忙,可是,稻草人,我一定都会有时间,陪你晒晒太阳。”
路云半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宽容的给了自己整片天空,可以自由飞舞,发傻做梦,宁可自己淋雨也要护得自己周全的男人。记得好久好久前的一个雨季,他借了把伞给自己,他话语容貌隐在雨帘后面,看不清楚,无法记取。感谢上苍,即使岁月经年,终于,自己可以把那把伞还到他手里。而他温柔生动的面孔,落满星光的眼睛,离自己那么那么近,眉目清晰。
他是程旭,这个名字,这个人,刻骨铭心,记住了,就不敢忘记。
当一切尘埃落定,繁华渐退,发现,原来,你一直住在这里,只要转个身,就看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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