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焕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李白的《侠客行》是方明最喜欢的首诗。因为他有直有个梦想:练就绝世武功,做个人人敬仰,人人称道的大侠,游戏江湖,铲奸除恶,专为世间的不平事做主。他坚定这个理想已经很久了,自从有这个理想以来,他每天都认真的练习武功,从为懈怠过。偶尔某天他偶然看到了这首诗,这首诗便成了他的最爱,被他背了个滚瓜烂熟。
方明出身农家,在九岁时父母因意外双双去世,他成了孤儿。更可怜的是,他的那些穷亲戚都不原抚养他。于是,方明只有流落江湖,以乞讨为生。也正是在他流落江湖的日子里,他看到了太多的不平事和太多的人因为那些不平之事被害的颠沛留离,痛苦不堪。方明自己也深受其苦。于是他小小的心灵之中萌生了个志向:长大定要为那些不平之事做主,还世间个公平。虽然那时他还是乞讨为生,三餐难继。
终于,在方明十岁的时候,他被流落到的个镇上的单身镖师收留了下来,认做了义子。那镖师早年丧偶,又无子嗣,家里孤身人,可人却是难得的古道热肠的好人。到了中年以后,就特别的想要个儿子膝下承欢。
那次刚好看到方明在见到个老公公拉车拉不动的时候主动上去帮忙,再看到他穿着破烂,实在落魄,便过去询问。待知道情况后,见其在那么落魄的情况下仍能老实忠厚,心地仁善,便将他留了下来,认作了义子。
那镖师老年得子,又无其他家人,自然把他腔的爱全部倾到了方明的身上,毕竟是他的儿子吗,虽然不是亲子,但对于他来说,胜似亲子。
方明从此有了接触武学的机会,虽然都是些微末之技,但对于颠沛流离、以乞为生两年的方明来说,这已经能算是奢侈了。所以,方明直都是很认真很努力的去练武,既可以让义父高兴,又可以为自己的志向做些准备。毕竟,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听话,有作为,看到自己的儿子那么听话的认真习武,哪有不高兴的啊!而且,没有本事,哪管得了世间的不平事,又怎么能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做主,去实现自己的志向呢?
从义父口中知道了许多大侠的风光故事,特别是天地英雄榜的的状元“天下第侠”柳风的事迹是他最最敬仰的。之后,他便把他的理想坚定了下来:练就绝世武功,像柳风样做名人人敬仰,人人称道的大侠,游戏江湖,铲奸除恶,专为世间的不平事做主。但是,他要的只是大侠的武功,以便做他想做的事,而不是大侠的风光。他从他口中听到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不可世的武学高手,不管是坏人还是侠客。而每个侠客之所以被称为侠客,是因为他们都是铲奸除恶,为不平事做主的人。于是,在他的心里有了个定理:只有练就绝世武功,才能做大侠;大侠就是铲奸除恶,主持人间正义!
只可惜的是,他的义父毕竟只是个小镇上的不足为道的小镖局的镖师,没有高超的武功。能教方明的只是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低微之技。在他的众多武功之中,只有招刀法能算得上是武功,可以在搏斗中发挥作用,其他的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虚招,只能唬唬那些般的乌合之众。
那招就叫“抽刀断水”。说起来还有段故事呢:原来是次方明的义父保镖的路上救了位奄奄息的伤者,那伤者好了以后说非得要好好的报答他,可方明的义父却坚持说救人是他的本分,不需要任何报答,所以不受他的任何东西。他俩还坚持了好久,最后方明的义父没辙,知道那人会弄刀,就叫他教招刀法给他。那人倒是答应了,却是坚持要将自己的刀法倾囊相授,可方明的义父则只是学了招,然后就悄悄的离开了。
方明在他义父的教导之下慢慢的成长了起来。将他义父的所有武功都练得滚瓜烂熟了,特别是那招“抽刀断水”。同时在他义父仁善的影响下,他也成了个古道热肠、心地仁善的好人,在小镇上颇有善名。
不幸的是,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的义父竟染病而亡,他又成了孤身人。他想不通,为什么义父个那么好的人会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早早的就离开了人世。
在义父镖局的伯父叔父们的帮忙之下忙完义父的丧事后,经过慎重的考虑,方明拒绝了伯父叔父们邀请他加入镖局的好意,毅然踏上了他的圆梦之路。他要圆了他心中的大侠梦,而第步就是求师,练得绝世武功。
(https://www.tbxsvv.cc/html/35/35684/9474266.html)
1秒记住官术网网:www.tbxsw.com.tbxsvv.cc.tbxsv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