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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叶进了姐姐的房间,一般情况下,他连见都不敢见她的,因为他一见到姐姐,不是被训斥,就是被逼着练功。
但这次他去,只不过是为了偷东西,左翻右翻,从姐姐的衣柜里翻出了一件衣服,折好收进怀里,就轻声退了出来。
不巧的是出到门外,却碰到了姐姐,不过他反应倒也不慢,急中生智道:
“姐姐,我刚找你呢,知道你一定被娘训话还没回来。”
杨英也道:“我也正找你呢,刚刚从师父那里过来。”
杨叶心里一凉:“师父回来了吗?”
杨英道:“今天刚赶回来的。”
杨叶小心翼翼的道:“姐姐找我有事?还是师父找我?”
杨英道:“刚给你做了件衣服,初春天气凉,加件衣服御寒,来,穿上看合不合身。”一边说着一边就给他披上手中的衣物。
杨叶心中一阵温暖,差点掉出了刚偷来现在还藏在怀里的衣服。
长辈的教导,朋友的良言,亲人的呵护关怀,人世间最温暖的东西莫过于此了。
一时间,杨叶也觉得似乎该关心一下姐姐:“姐姐,你不舒服吗?为什么眼睛红红的?”
“哦,我没事,你去早点休息吧!”
“你也一样,早点休息,不要熬夜练剑,很伤身体的,不然眼睛更红了,就不漂亮了”杨叶道。
杨英微微一笑道:“你去吧。”
杨叶笑着离开,他有个习惯,在他感觉到别人给他的关心的时候,他就会适当的回赠一点点。
其实他哪里知道,感情,不是用相同的感情就可以还得了的。
你欠一个人钱财,还了就是,但你欠家人的东西,所还的,就是感情,而感情,是永远也还不清的,因为它不是一种东西,也不是一种物体,而是内心的关心和诚意,一个没有情没有心的人,又何来感情?
杨英在感受到他的关心后,似乎又要哭了,可是她忍住了,她不能让弟弟担心更不愿他伤心,她只希望自己吃最大最多的苦而让弟弟永远活在快乐之中。
——这何尝不也是伟大无私的感情?
杨府已经很不幸了,为什么不能让弟弟活在幸福快乐中呢?
有些事,不知道的总比知道的幸福,不知情的人总是最快乐的!
杨英转过头对着杨叶的背影道:“小叶,师父找你,似乎有话跟你说。”说完话,她已急急推门进了卧室。
杨叶忽然发觉今天的姐姐似乎有点怪怪的,便一边走一边想,却总是想不出个所以然。穿过演武厅,绕道后花园,不觉已到了师父卓凡的门外。
房内点了灯,门却紧闭着。
杨叶正欲扣门,屋内却传来卓凡平和的声音:“叶儿进来,门未上栓。”
杨叶推门而进,卓凡正在打坐,正坐迎门一张床塌之上,床上被褥稀薄,身上衣衫更是稀少。
卧室之中,只一桌一椅一盏青灯,卓凡素爱简朴,卧室也小得仅可容身,却极合他高雅出尘的气质。
杨叶道:“师父何时回来的,叶儿怎未听人说起?”
卓凡面无表情道:“怕是你为了偷懒连神仙都找不到你,又从何处去听人说起?”
杨叶连忙低下了头,连大气都不敢出,他知道马上要来的一定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他已做好了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
卓凡却似乎心中极其沉重,以至于说话一点也不罗嗦:“明天我要传你痴心一剑,你回去准备一下,早点休息养好精神。”
杨叶却听得一颤。
“世间情何物,一剑也痴情”
痴心一剑正是卓凡一生剑术修为的最高境界,忽然间说要传给他,杨叶此时脸上的表情,只能用“复杂”来形容。有惊讶、兴奋,有不解,有崇敬自信,更有悲哀害怕惶恐,不一而足。
尽管如此,他也没有失去镇定乱了方寸:“师父,叶儿素爱犯错,恐无法将之发扬光大,如此绝技,实应谨慎觅人授之,姐姐天资绝佳,应是上上人选。”
卓凡轻叹道:“若论天赋,天下又有几人能胜你半分?去吧,为师自有主张。”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退下。
他知道师父的习惯,在他打坐的时候,一向不喜欢有人打扰,就像杨叶自己,躺在床上的时候,也不喜欢被人打扰,他素爱精神的修养。
在回自己房间的途中,必会经过管家杨升的房间。
自杨叶记事以来,就一直有杨升这个人,杨升几乎是看着他长大的,奇怪的是杨升一直到现在五十多岁了还没成家,据母亲说,他年轻时曾有过一段伤心事,所以发誓终生不娶。
杨叶不禁偷偷从窗子向里面看了一眼。
杨升正在喝酒,只是喝的不多,每次只是酒沾唇即止,杨叶简直怀疑他是不是在喝酒。
只是他脸上极其兴奋,红光满面,不知是想起了年轻时候的风光,还是忆起了少年时的初恋情人。
一个男人,一个上了年纪身体又很正常的男人,过着数十年如一日的禁欲生活,除了喝点老酒回味一下往事,追忆一下曾经的风光日子,还有什么能够打发寂寥无味的漫漫长夜?
杨叶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身边的人,从小到大,杨升对自己一直很好,又敬又爱,每次受罚,总是替自己求情,又疼又爱呵护备至,待自己简直亲如己出。
想到父亲,杨叶使劲拍了下头,希望把记忆刷新一下,但无论如何也觉得有点模糊,不竟埋怨道:“父亲真的不想我们吗?一去就是四五年,天下真有那么多坏人?他心中难道就只有正义公理,却没有我们?”
杨叶还有个好处就是每想起不开心的事都能一笑置之。或者想一些开心的事来冲淡不快,所以他想起了自己说过请万妮喝酒的话。
酒,这个时候,也真该喝点酒了,杨叶心中这样想着,可惜离酒窖还很远。
于是他进入了杨升的房间,还没等杨升反应过来,他就开口道:“升伯不必惊慌,我来找你,只不过想借你两瓶酒而已。”
杨升却脸色大变,由红变紫,又由紫变青,最后变白,苍白得没有血色:“不行,少爷忘了夫人不准喝酒的吗?”
可惜他的话语比脸色更苍白,因为杨叶不吃这套:“升伯从小这么疼我,又怎会向娘告发我呢,再说区区两瓶酒,我还不至于闹事的。”
杨升语无伦次道:“我这可是陈年烈酒,喝一瓶都必醉,何况是两……”
在他话还没说完的同时,他就发觉自己至少有三个穴道被封,张大了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所以他的酒就少了两瓶!
在万妮醒来的时候,她的第一感觉是冷,没有一个人全身是水而且在深夜的气温下还会感觉不到冷的。
但她的第二个感觉却是热,冷是由外而内,热却是由内而外,一种如火燃烧,口干舌燥的热,心房跳动,血脉膨胀,似有火球自丹田冲撞到胸腹,直至头顶,以至嘴唇都要被烧破,头皮发麻。
而她的脑中,却不断浮现出杨叶那坏坏的笑脸,似乎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说话,都充满神秘的吸引力,她唯一减轻痛苦的方法,就是把头深深的埋进水中,以水的冰凉,浇灭心中的渴望。
可是刚才梦中的情景,更加另她脸红心跳,只有更深的将头埋进水中,但她的口中,却不由自主发出轻轻的呻吟……
也不知过了多久,但她心中,却漫长如一百年。却又好象只发生于刹那之间。
直到痛苦慢慢过去,她才发现自己正睡在一口井里,那感觉极其奇妙,井水并不深,从井口看出去,刚好可以看见一片圆圆的天和可以数得清的星星。
她不禁苦笑道:“原来井底之蛙真的只能看见一小片天空。”
又有几人真正体验过“井底之蛙”的感觉?
这本是个很美丽很迷人的夜晚,若是有情人陪伴在身边,一起傻傻的数着天上的星星,沐浴着温柔的星光,那情形必定浪漫非常。
她想到了师兄。
师兄对她总是很关怀很体贴,记得小时候为了摘天上的月亮给她,师兄爬上很高很高的树,结果摔断了一条腿,至今尚未复原。
其实谁都明白,无论爬上再高的树,也是无法摘到月亮的,那份真挚的感情,却比树高比月亮更高。
但师兄的影子此刻在她心里却很淡很淡。
有一个很鲜明的影子,却偏偏是那该死的杨叶,她恨杨叶,恨不得爬上去把他千刀万剐,可惜她在井中,又冷又怕,井沿很滑,毫无着力之处,以至于她一脚就可以踏上狮子头的轻功也无从施展,于是她更恨,恨不得一口口咬杨叶的肉,一嘴一嘴啃他的骨头。
忽然有一片叶子从井口飘落,刚好落在了她的额头上。
所以万妮更火大:“杨叶,你若有一日落在我的手中,我定要你生不如死。”她恨恨的骂道:“我要生劈了你,喝你的血,吃你的肉……”
可是她忽然觉得自己说得太过牵强,其实她心里一点也不恨他,相反还非常渴望看见他的坏笑,听他懒洋洋的声音。
这感觉让她吃惊,也令她害怕,她只有大声骂人,来减少心中的恐惧:“我要用井水泡你一年,不,十年,让你全身麻木,僵死水中……”
只要是恶毒的能骂人的话,她几乎都已骂了个遍。
井边便突然伸出了一个人的头,也立刻传来杨叶那独特的声音:“谢谢你的提醒,我不喜欢生劈人,也不喜欢喝人的血,不过泡你十年这个建议倒也不错,与其让你泡我,还不如我先泡你,这样才不吃亏。”
万妮脸上一红:“谁说我泡你,我说的是用井水泡你。”
“水还不是你的水,还不是你想泡我?”杨叶笑得更坏:“况且水泡我做什么,我看是你想泡我吧?”
“是我想泡你。”万妮忽然发觉自己说话漏了嘴,幸好发现及时,忙补充道:“用水泡你。”她还怕自己说话有语病,所以再加上一句:“用井水泡你!”
但杨叶似乎没有放过她的意思:“用一点井水,就想把我泡到手,也未免太小看了我吧?”
万妮脸更红,发嗔道:“那你到底放不放我出去?”
“你要泡我十年,我怎么还敢放你出来”杨叶笑道:“刚才我已经采纳了你的意见,先把你放在井水里,十年后我再来看你,我先走了。”
一听他要走,万妮吓惨了,忙道:“杨大哥、杨少爷,我知道错了,刚才的话是我一个人无聊说着玩的,你人这么好,我饿了给我东西吃,热了又给我洗澡,人又长的英俊威武,谁还忍心用水泡你十年。”
忽然又发现自己有语病,不禁脸上更发热,不过幸好杨叶看不见。
“真没想到你夸人的口才也不错,不过肉麻了一点。”杨叶道:“其实我也不想如此对你,只是师父今天回来了,他常会夜晚教我练功,没有任何声音可以逃过他的耳朵的,所以不能把你藏在我的屋子里,想来想去,只有这里最安全,委屈你了。”
说话中已有一条绳子垂入了井中,万妮接住,上面一提,人已冲天飞起,离开了水井。
终于看见了满天的星光和如水的月色。
只是却忘掉了刚才设计好的对付杨叶的报仇计划,面对杨叶坦诚并充满歉意的眼神,她反而有一股莫名的羞涩。只觉得身上一紧,原来已经披上了杨叶的外衣。
“一遇见你,我就连犯了好几个错。”杨叶轻叹道。
“你也知道把我放井里是错的啦?”万妮微微一笑很宽容的道:“不过我已经原谅了你。”
杨叶苦笑道:“何止呢,先是偷东西,接着抢酒又偷姐姐的衣服。”
万妮抖了抖身上的湿衣道:“这么说是我害了你了?”
杨叶连忙陪笑道:“岂敢岂敢,你先回我房间换上枕头下的干衣,然后来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找我,我请你喝酒。”
于是他们又回到了花园。
万妮已经换好了衣服,坐在杨叶的身边,幽幽的道:“你为我犯下这么多的错,难道一点都没有后悔过吗?”
杨叶挺了挺胸道:“绝不后悔,为了表示赔罪的诚意,我还抢来两瓶酒,我答应过要请你喝酒的,就绝不会食言。”
万妮却道:“可是这酒似乎有问题,上次我就……”
杨叶哈哈一笑道:“这的确是烈酒,你放心绝没有蒙汗药了,醉又何妨。”
说着已先饮了一大口。直呼好酒。
杨叶其实也不是很喜欢喝酒,因为他曾在太白居醉过一次,他不喜欢喝醉的感觉,飘来飘去难以自控,醒来后头也要痛上好几天,但他现在却想喝酒,因为师父的话,得用酒来压抑兴奋,更重要的,是他认识了万妮。
杨府之中,除了招待贵宾,平时都不许任何人喝酒的,因为杨老夫人一向认为,酒会乱性,唯有管家杨升,人人都睁只眼闭只眼,毕竟他从未犯过事。
“酒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既有好处也有坏处。”
万妮却道:“酒绝对是好东西,开心时可以庆祝,悲伤时可以解愁”她轻饮一口又道:“我现在很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个叫杨叶的坏小子,哈!”
酒鬼如若一沾到酒,就好像饿鬼见了肉包子,蜜蜂见了花蜜,所以万妮已来了兴致:“果然是好酒,辛辣且带芳香,刚中带柔,柔中又有甘,来,干了!”
一瓶好酒对酒鬼来说,犹如流落沙漠中的人见到清泉一般,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
有星有月的夜晚,本就是才子佳人约会的最佳时机,亦是情人们互诉情怀、表达爱意的最好时机。
此时有星,亦有月!
满天繁星,衬托着一轮明月,星光之下的花园,芳草清香,鲜花争艳,虽是夜晚,却更显得迷人、浪漫、温馨。
酒,早已喝得精光,酒瓶也丢得远远的。
万妮忽然叹了一口气,轻轻的道:“虽然今天刚认识你,可我觉得我们似乎已经认识了很久很久,久得如同前世。”声音轻得就像吹拂在花间树梢的风,迷蒙如梦里。
“一样。”杨叶道:“好像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找寻你,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一见如故,不对,应该叫一见钟情。”
“这么说你钟情于我了?”
杨叶也脸红起来,不敢答话。
万妮又叹了口气问道:“有没有听说过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
杨叶道:“我不喜欢悲剧,不过小时侯听娘讲过。”
万妮突发奇想道:“我能像祝英台称呼梁山伯一样称呼你杨兄吗?”
杨叶道:“你喜欢就行。”
万妮又道:“杨兄,其实你知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并不是悲剧,因为他们都化做了蝴蝶,一起双宿双飞……”
这小妮子,似有不详的预感,还是被故事感染,一脸的忧郁之色。
杨叶却道:“但他们的确是死了,化蝶之说,只是精神的寄托罢了,并不实在。”
万妮无语,默然。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万妮轻轻将头靠在了杨叶的肩上,一切显得自然随意,就像一个小妹妹累了,靠在哥哥的肩上,寻求一刹的休息。
杨叶并没有拒绝,好像所发生的事情本来就该发生一般,只是觉得心中一荡。
“杨兄,其实我本姓雷,万妮只是我的小名,我喜欢你叫我的小名,万妮……万妮……好亲热,好亲热……”
杨叶轻唤道:“万妮……”
忽然之间,他们共同感到自己起了一点变化:
口干舌燥、大脑混浑、知觉减弱、全身滚热火烫,似有火焰在胸膛燃烧,由内而外,使得呼吸也变得急促。
杨叶不禁脱下姐姐刚送的外衣给她披上道:“你冷吗?”
其实万妮更热,却没有拒绝他的情意,她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就在自己的梦里。
一想到梦中的情形,万妮更是面红耳赤,把头埋进杨叶的怀里道:“杨兄,你喜欢我吗?”
杨叶似乎未经考虑,就冲口而出道:“是的,我喜欢你。”
万妮伸手握住了杨叶的手,两人只觉得一股电流由彼此的指间传向心房,再快速的冲到头顶,只觉得“轰”的一声响,似乎眼前一黑。
万妮抬首,轻轻送上微微颤抖且湿润的双唇……
杨叶彻底崩溃,意识失去,自主能力失去,两个人完全失去了自控之力。
一切原始古老的罪恶就此发生,杨叶的一生也就由此转折,一切就发生在这黑夜里,有星有月的天空之下。
直到十年后,杨叶才终于想通了这样一个道理:
一个迟暮的老人,禁欲几十年,没有妻子,没有女人,寂寞难耐相思之苦,每当夜深人静之时,内心的孤寂,特别是身体生理方面的渴求,已经可以使人生不如死……
若是在自己酒里下点兴奋催情比如说类似于春药的药物,回忆一下曾经的风光、过往的甜蜜,岂非可以解决一切的烦恼?这也许是种堕落的方法,却是最有效的方法。
人活在幻想之中,岂非可以忘记很多烦恼?同时也可以得到很多快乐!这是管家杨升的悲哀,也是所有人的悲哀,人类的悲哀!
因为人类总是在重复的做着一些本不该做的事,而且总发生着一些本不该发生的事。
在杨叶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发觉自己头痛欲炸而且衣衫不整,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何事的同时,却发现了地上一张纸条,字迹清秀,鲜红如血。
女孩子身上就是随时都带着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这一点也不奇怪。她的语气显得慌乱,却很坚定:
杨兄:我走了,我不后悔发生的一切,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但我绝不怪你,因为那并非一时的冲动,两瓶酒是好酒,只可惜……只希望这件事不会对你造成任何伤害,我带走了你的外衣,因为上面有我第一次的痕迹,我说过喜欢你,永远不会忘记,今后有缘再聚,珍重!
落款是:你的万妮上。
杨叶使劲拍了一下头,自语道:“两瓶好酒,只可惜太烈,以至醉得一塌糊涂。”
顺手将信放进怀里,不觉有一丝丝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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