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就是一个人将另一个人的心揉碎的过程。
——薇子(新加坡)
“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才会移情别恋呢?”
围着宿舍那台十二寸的小电视机,宿舍四人刚看完韩剧《豪杰春香》,仍在为荡气回肠的情节激动不已。半晌后我感慨地开口。
“发现对方已不值得自己爱了。”杜心丽刚结束一段恋情不久。
“不!最重要的是发现了更值得自己爱的人!”在爱情方面经历丰富的李云裳纠正。
“哦。”受教了,未经爱情洗礼的张韵诗和我齐齐点头。
“但这样的爱情还是真爱情吗?”韵诗问出我心中的疑问。
“是呀,这样的爱情好似市场选菜,刚买了一个自认为又红又大又最有营养的西红柿,准备回家做个西红柿炒蛋,转头看到一把嫩绿的菜心,又后悔得半死,后悔不该先选了西红柿。有的人贪心一点,便连菜心也买了。所以现在社会才会那么多男的包二奶、女的脚踏两只船。”我虽未亲身实践,但生活中、电视小说里见多了这种事情。
“贪新忘旧是人类的本性,你不知道吗?”云裳有点气愤。
心丽对着我摇头:“我看呀,你是平时言情小说看多了。那么理想主义!你以为书中那种从一而终、天长地久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吗?人心是会变的!”
没有实际经验没有发言权,我沉默了。但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像我们刚看的《豪杰春香》里边学道,他有一天也会爱上别人吗?”
“当然啦。”心丽和云裳异口同声。
“他已经知道春香永远都不会爱上他,他难道还要等下去,一辈子孤独?总有一天,会有一个非常爱他的女人打动他的心,让他彻底忘记春香的。——你真是一个傻瓜!”心丽拍我一下。
我还是不死心:“但是他那么爱春香,为了春香什么事都能去做,在最后甚至为了让她幸福选择了祝福她和李梦龙。虽然春香没有回应他的感情,但他付出那么多,他对春香的感情是真的爱情吧。像他这样,应该更有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春香吧。”
“如果爱情真的可以换人,那么边学道和李梦龙相比,边学道的综合条件应比李梦龙要好得多,他也是那么地爱春香,付出的也更多,应更值得春香爱吧,为什么没有打动春香的心,令春香移情別恋呢?”韵诗不解。
心丽和云裳也不禁为之语塞。
“无论如何,边学道都是很可怜。”我叹道。
从教室里出来才八点钟。
南方城市的夏季实在是太热了,夜晚也没有凉爽一点。教室里的那几台古董级的风扇虽然卖力工作,摇得自己的一副老骨头都快散了,发出“吱呀”的声音,但我仍是一身臭汗,粘粘的。
我扯了扯连衣裙的领口,期望可以感受多一些风,凉爽一些。
但效果似乎不佳。
低着头向学校西门走去,走去我“宿舍-教室-饭堂”三点一线外的第四点——租书店,又去和我的书中白马王子谈恋爱。
今天是星期五,我给自己放假。
胡思乱想果然是坏习惯,尤其在走路时。
“哎!”一不小心就撞到了人。
一个男人倒在了我脚下。
我傻了,我只是撞了他一下而已,有那么大力吗?
我想扶起他。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
我退后,想一走了之。一个醉汉,多可怕,这在我的经验范围之外。
但还未跨步,裙边已被抓住。
“你怎么可以走?”他说,竟扯着我的裙子想站起来,我连连后退。
是的,我撞倒了他,我应该扶他起来。
我抓住他的手臂想扶他起来。
“我对你那么好,你怎么可以说离开就离开?”他又说。
对我好?这不是对我说的吧?他肯定喝醉了,而且醉得不轻。
“先生,你没事吧?”
他终于站稳了。昏暗的路灯下,我终于看清是一个二十七、八的男子,极为帅气,但现在是精神恍惚的。
“你没事吧?”我又问了一声。他嘟囔了一声,挥了一下手,走开了。
歪歪斜斜的,朝西门的方向。
他不是往校内走的吗?不然我怎么会撞倒他?那怎么现在往门外走?喝酒喝晕头了吧。
我该去帮他吗?
这时我注意到他穿着衬衫西裤,似乎还戴了领带,是个白领吧。像他这样走在路上很容易成为小偷或抢劫犯的作案对象吧?——上次逛街时被偷了钱包及身份证,失去的两百元让我一月不知肉味,身份证补办用了半年时间,真是痛不欲生,所以之后我对这种情况特别留心。
我走过去扶住他手臂。
“先生,你要去哪里?”
他看了我一会儿,但眼睛是没有焦距的,低低说了声:“外面。”然后竟将身体倚向我的肩膀!
我感受到他的体温,平生第一次与陌生的男性如此靠近,不禁有些面红。
扶他走出西门外,问往哪里走。他拉着我向左走。
我扶着他穿过卖小吃、租书、打游戏的主街道后,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了。
推推他刚想问,他竟蹲下来开始打旽了。推他,叫他,都没反应。
该怎么办?就把他扔在这里吗?现在虽是晚上八点多,但不比白天,街道上是很不安全的。
怎么办?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等他酒醒再问他吗?看样子他短时间里是不可能清醒的。
我的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衣服紧紧地贴在背部,极不舒服。我抬头四望,看见对街闪着“云山宾馆”的霓虹灯,心中一动。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他拖到了宾馆门前,将他扔在路边,自己跑进大堂问价钱。
“标间,一晚三百块。先给押金两百。”服务小姐冷冰冰地说,还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
我看看自己,书包,十五块钱,白色裙子,四十五块,灯光夜市地摊上买的。好吧,我的确不像是会住这种宾馆的人。但他?两百块?——不行,我钱包里只有一百五,是准备明天加饭卡钱的。
走出宾馆,又拽着他走了几百米,才找到一家便宜点的旅店,付了一百块押金,拿出身份证,作了登记拿了一间房。
房间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一张椅子,一个窄小的洗手间。连床头柜上摆着的花瓶里插着的那支玫瑰花都是塑料的。
把那个醉得不知今夕是何年的家伙扔上床后,我在床沿坐下来,准备留个字条后就让他自生自灭了。
写什么好呢?要他记得还回我押金?我回头看看那个醉汉,他正在哼哼什么。
好吧,就写要他给回我押金,虽然市侩了些,不能成为做好事不留姓名的高尚之士。但一百块对他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对于我这个穷学生来说,是半个月的伙食费了。
刚写下“不知名的先生”几个字,腰突然被大力搂住,我大惊!
“小离,我不让你走!你是我的!我的!谁都不能抢走!”那家伙不知怎么突然发狂似的抱住我乱叫。我拼命地挣扎,但越挣扎他就越用力抱住我,最后我竟被他压倒在床上!
我开始恐惧,狂乱地扭动着身体,双手吃力地撑开他的身体,想要摆脱他。但天生男女的力量就有差距,我根本推不动他!
怎么办?我眼角瞄到床头柜上的花瓶,伸手抓起它,正想往他的头上敲下去,一滴水滴在了我的脸上,——他在流泪!
“小离,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拒绝我?为什么?”他喃喃自语。泪水流过他的脸庞,一颗颗滴下。
——这,这是一个边学道!我怔了一下,花瓶停在空中。
“你怎么可以拒绝我?怎么可以?不!你是我的!永远都是!”他又突然发了狂似的,一手拂掉了花瓶,开始扯我的衣服,脸也朝我压下来。
酒气扑面,让我恶心。我竭力挣扎,但却被他压在身下无法动弹。我开始尖叫,双手抓痛了他的脸。他用一只手抓着我的双手,另一只手开始为所欲为。
当巨大而又陌生的疼痛袭来,泪水在我脸上奔流。
我好痛恨自己的愚蠢,怎么会让自己和一个陌生男人呆在一间房间,而且他还是醉酒的!我好后悔自己为什么同情心泛滥,去帮助别人结果害了自己!
在我以为自己将要死去时,他放开了我,倒在了我身边。
我起身整理好衣服,望着床上呼呼大睡的男人,第一次有一种杀人的冲动!
就是这个男人夺去了我的贞操,一个少女引以为豪的童贞!每个少女珍藏着预备将来和心爱的人分享的第一次!现在竟葬送在这个不知名的醉汉身上!
他甚至不会知道今天所发生的事!我好恨!
擦了擦泪水,我静静地走出房间。
如果我再多在这个房间多呆一秒,就有可能杀了他,出现在明天的社会版新闻上。
空气还是那么闷热,街道的霓虹灯依然闪烁,人来人往,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我已经不同,走进宾馆时还是一个少女,走出宾馆时已成了一名少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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