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玻璃爱情 > 一 颓废的快乐时光

?    一颓废的快乐时光

    我出生在七十年代,那个年代是自然灾害最风光的时候,对于我能存活至今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或许是幸运吧!至少我还活着,还能吃饱,睡好,或者这又是不幸的,因为我还要吃,还要睡,还要活着。

    因为父母从小对我严格教育,所以到现在为止在父母面前我也不敢造次,只有和那些朋友在一起时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我因在玩“四国大战”时排长后面跟炸弹,炸了别人司令的光辉历史,而被冠以“小黑”的绰号,本名嘛!既不俗也不雅——李心远。我想父母给我起这名字的意思大概是要我心高志远吧!可我这一生,不,应该说小半生都很平淡,从出生、到幼儿园、再到小学、初中……,没什么周折我就在一个国企落了脚。小时侯确实心高志远,总想着为国家添块砖加块瓦什么的,但那时我的个子小,当我长的越来越高的时候,“心”相对的也就越来越低了,“志”也越来越近了。上了两年班,规律的生活令我的心重新回到了胸腔,志也归位与大脑。现在想来我顶多也只是为国家加了几粒沙而已,大可以忽略不计,实在是辜负了我的名字。还好有句话叫“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上”,我想我的父母给我起这名字大概也有这么个意思。

    我的朋友很多,但他们的名字渐渐的全退隐了,这结果应该归罪于那绰号漫天飞的年代。有一个姓邱的因为与爱神沾亲带故,所以一开始我们都叫他丘比特,后来大家觉得太抬举他了,那时候我和朋友们都很清闲,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想给他起一个新绰号,终有一日让我们找到了灵感。那天他穿了一件黄色的短袖,在他背后赫然印了一个大大的“redmen”,对于这单词真正的意思我们谁也没有去考究,我们当时的第一反映便是“红人”,于是我们终于搬走了压在心头的那块大石。“小红人”在他身上开始正式起用。另一个姓蔡的朋友绰号也是变化多端,因天生一头卷发,先开始叫“卷毛”,后来我们大家玩“拳皇”游戏,便将“蔡宝健”安在他的头上。再后来,看完周星弛的《武状元苏乞儿》后他就又改叫“苏察哈尔璨”了且一直沿用至今,只是后来大家嫌长,叫起来麻烦,就叫他阿璨了。“小跑”本姓王,皆因他只要听到别人叫他便会一路小跑跑到那人面前而得名。一个姓梁的朋友因与香港七十年代的影星梁小龙同名,梁小龙饰演过陈真,为了不侮辱陈真,我们想了三天才想起梁小龙以前做过一个电饭锅的广告,于是我们中间就多了一直肥硕的“电饭锅”……

    该怎么说我和那些朋友呢?说好听的是平淡的生活磨去了轻狂的棱角,规律的节奏创造出我们的惰性,我们即使没有变成滑不溜手的纯圆形,也已经趋近于椭圆。讲难听了我们就是霓虹灯下颓废的一代。其实颓废的不止我们这一代,是这颓废的世界造就了颓废的我们,但在至少我们是快乐的一个群体,大概是事故经的少的缘,我们一个个都很张扬,甚至张扬到在餐厅用餐的时候,可以无视其他人的存在,大声的说出自己想去大便的心声。

    下班后业余时间我们都是在单调的娱乐中度过,小红人的家人对他极是宠爱,那里很快被我们开辟为据点,大概只用了半年的时间,我们这群人的生活就规律到了“三点一线”,家、单位、据点,这三点便是我们两年多来的主题。当时我想我这一生就算结束了,只等着与另一个生命体结婚,开枝散叶,完成父母赋予我传宗接代的使命,在平淡的生活中了此残生。也曾想试着改变它,去追求点什么,纵然没有让世界和平那么伟大的理想,至少要找到一个心仪的另一半吧!时间慢慢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改变,因为我始终没有找到我所爱的另一半,我依然属于霓虹灯下颓废的一代。但至少那时候很快乐,这快乐的颓废一直持续到五年前的一天。

    苏察哈尔璨的笑声永远是放肆的,还没进“小红人”家就听到了他的狂笑,他正端坐在麻将桌前,据说刚摸了把“炸弹”。此刻他的笑容足以使弥勒佛汗颜。一个朋友因学了那么几句日语,且有亲日倾向,我们便“鄙视”的称他为“小鬼”,他此刻正端坐在沙发上,拿着游戏杆傲然的等着下一个挑战者,眼中流露出一种“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小鬼当家”的神色,我坐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点上一根香烟,惬意的拿起一本漫画随意的翻着,颓废的气息混合着烟草的味道在房间里弥散开来。

    当正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时,忽然被“老黑”的狂笑吓了一跳“哈,哈哈,哈哈哈……”我向他看去,他将一张“六万”重重的摔在桌子上大喝一声“炸弹”。这对久未和牌的他来说,如同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一样振奋,对于这个因皮肤黑而被称为“老黑”的家伙,我们的评价是他迟早要暴毙在麻将桌上。这时苏察哈尔璨忽然站起来说:“不玩了,我有事先走了。”当我们问他什么事时,他“嘿嘿”一笑后自豪的说:“接女朋友去。”

    “你什么时候都有女朋友了?”

    “这有什么?电饭锅那小子前天还去相亲去了呢。”

    这件事给我们了一种强烈的震撼,引起了我们对女性的强烈渴望。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如同到了发情期,用饥饿的眼神去寻找着各自的猎物。不久我也找了个女朋友,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她,但她肯定是不爱我。不过她倒是让我发现自己虽然嘴上说的花里胡哨,但骨子里我是一个传统的男人,而且脑袋里还保留着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在与她的行了一次周公之礼后我发现她是第一次,于是我就觉得我应该娶她。可她显然是将那些封建糟粕深深的埋葬掉了,尽管生米煮成了熟饭而且是锅都快煮漏的那种,但这丝毫不能改变她说分手时那种轻描淡写的表情,她的理由很简单“人生的幸福在钱方”。那晚我狂饮一瓶二锅头醉到在大街上,这并不能证明我爱她,我那时候只是觉得很不甘心,在这场恋爱中我得到了两条教训,一是现在的女人都已经到了实际的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步,让我不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爱这个东西的存在,在我想来在这个世界上寻找爱,还不如去寻找在百幕大失踪的轮船;二是我下定决心戒酒。这是因为小跑用三轮车把我像死猪一样的送回了家后,家人为我担惊受怕了一夜,据我爸说那天晚我开始只是上吐下泄,神智不清,最后竟演变到口吐白沫的最高境界。在家人准备送我到医院洗胃的时候,我终于能在破口大骂完那个骗走我贞操的女人后,自己爬起来找厕所了。最令我心痛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被我搞的像刚出土的文物一般,而且那帮家伙还叫了我两个多月的酒神。最令我开心的是小跑通过这件事从我的那一帮朋友里脱颖而出,勇摘最佳朋友的桂冠。因为他与我的家人一起守了我一夜,而且在我略微清醒后他对我说了一句话“看来你是死不了了,我回去了。”说实话,当时我感动的想哭。

    经过这场变故,我的性情大变,整个翻了一百八十度,我变的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不能说我是花花公子,因为我没有钱,不能被称为公子,也不能说我是花心大萝卜,因为我并不花心,我根本就没有爱过与我在一起的那些女人。但我也没有什么负罪感,因为她们和我一样,大家都是在游戏人间。我与那些女人就像傍晚的时候在床边谈话,之后就上床,再之后黎明就来了,我们也就各奔东西。与我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也就三个月,但在我父母面前我依然是一副乖宝宝的模样,这归功于父母从小对我的严厉,如果让他们知道我换女朋友比我换内裤还勤,恐怕我父母一定会将我送进少林寺,替我起个法名叫“戒色”。

    大概是长大了的缘故吧,我的那些朋友一个个的都为生活忙碌起来,彼此之间也很少联络了,唯一常见面的就只剩下我和小跑两人。小跑在外面租了套房子,这更给我提供了方便,那套房子成了我与那些女人的欢场。

    有时候我甚至变态的想给与我在一起的女人一些感情上的伤害,可我却从没有得逞过,和我处过的女人个个都是视钱财如生命,视感情如粪土,反而有两个女人给我带来了或多或少的伤害,这更令我发奋图强的长了两根萝卜缨,变得更放纵了。我以为像我这种人的下场就是到了三十多岁依然是光棍一条,到时候在父母的撮合下随便找一个女人结婚就完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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