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我们都早早起来了,因为今天是开学典礼,大家随便收拾了一下,又再次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名字,昨天来的较晚的那位叫汪清淼,就是本地上海人,其实早几天他就过来了,只不过报完名又回去了。
我们的寝室是四人一间的,现在四人齐了,于是相约今天下午一起吃一顿,本不太想去的,但本不是“婆妈”的人,劝了几次也就同意去了。
我心中却在不断的盘算着要用多少钱,我的钱够自己用多久,想起小时候能有几毛钱买点瓜子吃都很开心了,现在母亲却一下子给了我除报名费还另外给了三千块,可是没想到一些零散的费用就又用去一千二,还剩一千八,这里不比农村,也不知道能用几个月,不知道这里能找些什么工作赚些钱呢?心里不断地思考,完全不知道上面的人在念叨什么。
开学典礼也是很乏味的,完了以后,我们几个也就出去吃了一顿,吃完大家准备掏钱AA制的,这时汪清淼掏出两张老人头,说在上海我怎么也算地主,这一次就我请了,大家也不好意思,推迟了一下,但几人相对都比较爽直的人,给钱未果也就同意了,都表示下次会请回来的。
接下来就是军训,军训到也没什么,只有一个月时间,没感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却让大家渐渐熟络起来。
军训结束后,就开始上课了,虽然上课除了点名的时候你都可以不来,但必须是你知道老师什么时候会点名,而且你得在考试混的过去才行,我还是那个老实的农村孩子,每节课都会去上课,有时还会帮室友答到,有时没课我会“混迹丛林”看那一对一对情侣。虽然目的并非如此,但也让我感叹,大学的生活真的像天堂,一个让人堕落的地方。
渐渐习惯的大学的学习环境,慢慢也开始逃课了,毕竟在这大学里,我的成绩并不优秀,也许我的学习天份并不是很好,也许是农村的教学机制还是比不上城市,能考到大学已经是我的荣幸,当然我还自我安慰地想到,我的逃课是为了赚钱,能让自己更好的在大学读书,能减轻家庭的负担,可是错误依然是错误,年轻的我却不懂。
今天没有什么兼职,于是可以安心地去上课,上午是一节政治课类,是几个班在大教室上的,因为起的晚了,所以匆匆拿着一本书也冲向教室。一下没看清前面的人影,就和一个人撞在一起,我们并没有像小说里的那样扑倒在一起(虽然之后引以为憾),抬头一看才知是个女生。
抬头歉意地说了声:“对不起,没事吧!”随后马上从地上站了起来。
那女生此时也抬头微笑地说了一声:“没关系,不过脚好像崴到了。”
心中刚感叹这个女生倒是有特点,看了这个女生的脸,突然想起这不就是开学时接我的那个女生嘛!想到随即呼出:“唐鸾晴?!”
她也微微一愕随后笑道:“你是叫刘华?”
我笑着应道:“是呀,你还记得我呀!”
“当然记得了,看你傻样倒是能记得我,才令我感到惊讶呢!”
我顿时无语,看着她竟然还是没站起来,在那揉脚,转移话题的说道:“你准备一直坐着吗?还是脚很痛站不起来?”本想伸手过去拉她,可却又不好意思。
“哎呀!我都忘了!”自己撑了撑要站起来,我赶紧托着她的肘部扶了一把,此时看她脸一片红云,不知是为了刚才在地上坐了半天还是因为我扶了她一下。
还好这附近人不是很多,大概都去上课了吧!否则就更尴尬了,想到这我又忙问她:“你的脚要不要紧,要不要去请个假到医务室看看?”
看她的样子倒是很想去上课,可是又不好意思让我扶着去教室,也不知道想到什么脸又一红,随即看到我一直看着她,转过头装着沉思了一下,回过头对我说:“你帮我请下假吧,是在**楼201室,我是经贸系99-2班的,我的名字是唐朝的唐,鸾鸟凤凰的鸾,晴天的晴,记住了吗?你再说一遍吧,看你傻样怕你记不住。”
我已经对后面这句自动滤过,回道:“记得了。”又将她说的大致地说了一遍了,然后将她扶到边上坐着,跑到她上课的教室去找了老师,当时已经是上课时间了,不过老师在调整幻灯片,于是冲过去跟老师大致说了下情况,老师说下节课到医务室开张字条过来就可以了,写下她的名字,自己的上课的教室也没去,想想点名也无所谓,就向她呆的地方快速走去,快到时,我看到她在那静静地坐着,平视前方,就像溶入周围环境中一样,此时看见我来了的微微一笑,让我有一种想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
“请好假了,呆会到医务室时记得要拿张字条,下节课那个老师要的。”
“那你可要记得哦!”
我一脸无奈地问:“那你呢?”
“我是病人嘛,更何况是你害得我这样的,你怎么能不帮我把事情办好,如果我这门课有什么问题怎么办,到时你负责呀!”
“好,到时会对你负责的,不过你想怎么负责?”我带着一丝调笑地说道。
她的脸又是一红,想张口又不知道说什么,于是低头去揉脚。
我看她这样也不好意思了,就伸手扶她并说:“走吧,我们去医务室,现在还会痛吗?”
她摇了摇头说:“现在不怎么痛,可脚一用力就痛。”
于是我就扶着她一拐一拐地去了医务室,到了医务室脱下袜子,只是有些红肿,医生用红花油抹了抹,然后让她晚上用热水泡泡脚,用红花油再抹一抹就好了,但今天最好少走路,防止再肿起来就没那么快好了。于是我跑去交了费,只有一块多钱,再去找医生开张字条,医生说有诊断的收据之类就可以了,可我还是好说歹说让他帮忙开了一张字条。
出来以后,我又扶着她到情侣常去的地方坐着,因为图书馆不太好找地方,教室怕有上课的来回走动也不方便,进宿舍我也想,可她们寝室的大妈也不让呀!
我坐了一会就觉得无聊了,毕竟我们虽然跟那些同一环境,但却不是同一类情况,根本不能溶入环境,就随口问道:“你是哪个寝室的,到时方便时找你同学把你接到寝室去。”
“怎么了,嫌大姐坐在你边上了。”她说完脸又一红。
“没有,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美女坐在身边,我早就乐坏了,你没看边上的男生都往我这边看吗。”
“哪有……啊!”她向四处看看,边回应着我,突然轻声尖叫了一下,随后却捂住自己的嘴,将头转了过来。
我也抬头向她看去的方向看了看,只有几个女生的背影,问她:“是不是看到熟人了?”
她点了点头。
我笑着说:“我们又不是偷情,还怕别人看着吗?”刚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了,毕竟我们才见过两次,开这种玩笑有点过了。开始的因为比较隐晦所以应该不算什么,但现在却这么直接。我说完看了看她,她脸都快红到脖了了,却硬将头抬起来说:“我是怕跟你坐在一起,被同学见着,见着她们会说我没眼光有损形象。”
我听了也没生气,依然笑着说:“那意思你挑了我了。”
她急急地说:“谁说的!根本不可能。”
我依然面带微笑地说:“那你急什么?”
还没褪下去的脸又红了起来,不敢迎对我的目光,转过头看向别处。
跟她见面虽只有两次,可感觉跟她在一起,很随意就像很久的朋友一样,而且她真的很可爱,也很容易脸红,尤其是脸红却装着没什么的样子,让我总想记下现在的每一瞬间。
没多久,她又转过身来急急地说:“不跟你说了,我想回寝室。”听到她这样说,我也不好意思再笑了,于是对她说:“你的腿没好,这样吧!我到图书馆找个位子,你那几个同学肯定是逃课,现在上课了,应该没什么,不用怕被人看着,在图书馆坐一起也不会被人误会(图书阅览室有座,一张很大的桌子,是大家共用的)。”
她想了想,现在回去也不方便,于是点了点头。
我迅速找了挨着的两个位置,拿着书和她的书占了位置,然后扶着她进去了,因为图书馆较安静,我们也没怎么说话,坐到十一点多,我带她到外面小吃店吃了点东西,开始她还不太想去,我就说:“你以为我是给你补的,我是给你的脚补的。”
她呵呵一笑说道:“还不是我在吃,难道给脚吃吗?”
我也笑着应道:“吃的目的是让脚更快好起来,而不是让你更快的胖起来,当然是给脚补的。”
她笑着答应道:“那就给它补一下吧!省的它疼的厉害,害了我难受;既然给它补下,自然要让我享受一下,呵!”
看到她的天真可爱,这跟有个可爱妹妹不一样的感觉,让我一阵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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