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姑要结婚了,老家上下无不为之忘乎所以然。陆文远兄弟姐妹五人,哥哥已经结婚数年有余,弟弟也已结婚,如今孩子都会打酱油了。陆文远自是不提。大妹子嫁到沈阳,生活在省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现有一小女,生活还算过的去。最令一家人操心的就是这个任性的小妹妹了。
陆文远的小妹陆丽娟,今年已是二十又五的年华,长得十分漂亮。也正是为此,对婚姻更是挑剔的很。邻里介绍了几十个小伙子,她都没有看上眼。谁知这次是撞到什么魂灵,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外貌长于年龄十几岁的青年。父母没有相中,可又拗不过女儿,也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下来。
陆文远的这个小妹妹,上学时不爱读书,中学没毕业便只身来到沈阳打工。打工挣的钱一分也没有寄回家中,个人消费尚且不够。这么干了几年,唯一的收获,就是领回来的这个“老男人”。
两个人若是倾心,做父母的也不便插手。事情也就这样定了下来。年轻人是吃不了热豆腐的,心急着马上就可以结婚。结果,婚期早早地确定在腊月初八。传统节日里,一个喝稀粥的日子。
在外面多年,小姑的心变得野了。结婚时,必须要在家里带上一个男孩。迷信中,对于结婚这是一件好事。大人们眼里的好事,无非就是小孩子心中的坏事。天佑是整个陆氏家族的长孙。这下,可苦了这个无辜的孩子。在天佑看来,也许真的“无姑”才是好事一件。
临走,天佑大哭一场,眼圈都哭得红肿。大人们原想用一只气球收买住小天佑的心,可叫他们失望万分。天佑的天空中,雨点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不住地倾泻下来。
小姑粗鲁地把哭泣的天佑抱上车,下面送别的人只是麻木地看着,只有姥姥流下了泪水。这一去,不知是何年何月回来。天佑自打三岁戒奶水以来,一直和姥姥生活在一起。祖孙俩儿更是谁也容不得一刻分离。而今,小天佑去了远方。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孩。
晚上,天佑和姑姑住在旅店等候凌晨两点钟火车。起初,天佑十分地恨这个狠心的女人。后来也许是天凉的缘故,小天佑紧紧扎在姑姑的怀里睡熟了。
一夜的轰鸣,一夜的颠簸,伴随汽笛声响,火车驶抵目的地。出去站台,一个崭新的繁华世界显现在天佑面前。天佑开始懂得,为什么姑姑会爱上这个地方,因为它的奢华。
拥挤的人群,热闹的马路,昏黄的霓虹灯,迷茫的神情,陌生的面孔,憔悴的路面,这就是沈阳所能给予天佑的几多印象。跟着姑姑二人驱车近半天时日,终于到了女人所向往的小巢。说它是巢穴,一点也不为过。几间小平房,几寸空荡的地面,几米庸懒的阳光渗透进来,打在一个懒洋洋的大肚汉身上,悠闲地扇着鸡毛扇。这个人,就是未来的小姑父。
见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孩子冲进来,男人先是一愣,接着殷勤地把女人让进屋里。天佑分明听得两个无聊的大人漫不经心地说着:“我还以为这个小家伙儿是你的孩子呢!那我可亏了!”“瞧你那傻样!我有孩子还用嫁给你这个废物!”嘀咕了半天,两人相继笑了。留下一个摸不着头脑的“小家伙儿”。
后来的几天,男方上下开始为操办婚事而忙碌。排场还算很大,在天佑看来。小姑先是住在大姑家,那边的姑父开车去迎娶入门。很多时候,象征的意义远远大过实际所能给予的效应。婚姻,就是这样。
热闹了一个上午,等大人们用过宴食,孩子们方可整装上阵,这是习俗,几千年前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席间,天佑要了一瓶饮料。喝成个底朝天,才知道那东西不是饮料,后来从嬉笑自己的大人口中得知那玩意儿叫作“啤酒”。
喝酒,平生还是第一次,何况还是啤酒这种不酸不辣的东西。此刻,惟有沉睡才是最好的享受,再好的酒精也无非是一些无福消受的液体罢了。
姑父一家嗜爱麻将,没日没夜地将“长城”玩弄于股掌之中。无事可做,天佑就是最无聊的看客,看不出一点眉目。姑姑嫁了以后,逐渐被这种浓烈的亲情感化,偶尔也给大家分分姑父通宵赢来的钱。姑父再花上一夜,将蘸满汗渍的臭钱赢回囊中。
一次,姑姑给侄子买来一只鸡腿。天佑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没等接过来,那个狠女人已把鸡腿甩在了地上。空出的手,换就一巴掌扇在天佑的小脸蛋儿上,顿时通红一片。这个孩子没有哭泣,却在心里记住了这只用臭钱换来的香喷喷的鸡腿,也记下了那个狠毒的女人。她,可是他的亲姑姑。
在大人们赌命的日子里,天佑孤苦一人。时常望着太阳,家乡的或许会比这个还要圆,还要红。幼小的孩子,心中只有这份不愿残留的希望。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家乡像是彼岸,那么的遥远。一时之间,变得遥不可及。
熬过了寒冬,日子也算熬出了头。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柔和地洒落在睡梦中小孩的身上,像是姥姥的抚摸一样。温暖,惬意。
终于回家了!
车中,天佑仿佛看到了家乡的山川,仿佛听到了家乡的鸟鸣,仿佛回到了姥姥身边。离开了黑色的恐怖,踏上了久违的土地,天佑像是一只欢快的小鸟,秀着美丽的歌喉。
回家的感觉真好!
分离,永远是最痛苦的,特别是不情愿的离去。回来,只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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