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岁的时候看过一本香港作家张小娴小姐写的散文集,其中有一篇至今记忆深刻,她说‘当你读懂了爱情,你就读懂了人生。’17岁的我根本不明白,绝对也不能同意她这种说法。爱情等于人生?怎么可能?
如果学生时代的暗恋也可以算爱过,那我真是爱过很多的男孩,就像黄耀明唱的这支歌‘我这么容易爱人’
~从来没有念头想爱甚么人
因此也没太多遗憾
谁人站到面前亦似有可能
因此也容易变心
讨你欢心因你刚刚靠近
唇边恰巧需要那微温
吻就吻甚么都不要问
忘形才是面前的责任
请放心不会终生抱撼
明天一位比你更残忍
背叛我别带着仁慈和侧隐~
我这么容易爱人”
然后,每次听到cd里响起他唱这首歌的声音,我总会不自觉的笑,我这么容易爱人?不,其实我不是这么容易爱人的,只是当我知道我爱的那个要离开我了,我只好这么说。那样我会感觉好受一点,我在自己骗自己,我知道!他爱上了别人,没关系,其实我也和他一样的,这么容易爱人,可,我是骗自己的。
我没读懂爱情,爱情和人生我哪样到没读懂。
可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的我,开始觉得张小娴小姐说的是对的了……
《爱情的朝9晚5》真是不该算是小说,这里面的每个人物好像都可以在我身边的朋友异或我的身上找到点影子。
或多或少吧,那我们先说阿普吧,有个知道他的朋友看了我写的其中的一段情节,对我笑着说,‘他没有你写的那么好。’我向他耸耸肩膀,谁都知道我们总是在不断美化自己喜欢的人或是东西。作品相关里那篇。同样迷恋着同性的身体。那首[禁色]已经唱的很好了,爱本是无罪!
最后,是莫莫,我写的很少,但我是深深爱过这个男孩的……
[下世纪再嬉戏]就是最后的章节了。我曾和一个朋友说过‘故事里每一个人都已经体会过什么是最快乐、最幸福的感觉了,他们今后生活中的快乐和幸福也就仅仅是重复和模仿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没有结局的结局不是也挺好吗?’
现在我突然觉得爱情就像张小娴小姐说的一样,它不是两个人、不是三个人的事,而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有一天你会知道,你爱上一个人,伤心过,微笑过,失落过,牵挂过,然后你发现你的人生从此不一样了,你的生命被爱情滋长了,你生命中的那个花朵变得更绚丽了。我记不住她的原话了,今天的我只记得这些了。
我是在听着那首黄耀明的‘暗涌’来写的这篇乱乱的东西。‘让着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你的心和眼口和耳,亦没缘份,我都捉不紧……’
我关上了winAmp,我想着我爱过的男孩?
从前每个男孩如盛放的花朵……
我该对我爱过的男孩说些什么呢?他们还都好吗?还在爱吗?我不会思考爱情,那也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那些事留给哲学家吧!
借用黄耀明唱过同名的歌曲吧‘’
“我倾慕过的,牵挂过的,伤害过的,挣扎过的,那不愉快的,不算差的,不后悔的,不结果的,不实际的,不见光的,不便说的,不记得的”
“祝我幸福快乐,我爱过每一个,请保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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