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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诗人说过,必须学会遗忘。
很快,我就忘记了干红的味道,忘记了本田。
但我没有忘记要寻找有钱的爱情的想法,或者说是理想。爱情也是一种理想,套用一句话,理想的爱情就是爱情的理想。我就不信我找不到有钱的爱情,我把脚步延伸到网络上。诗人说过,爱情不只在山坡上,不只在草原上,还在网络里。实际上,海说我高雅真说得没错,因为我也爱读诗,比如海子,比如席慕容。
于是,我登上qq,我不喜欢msm,也不喜欢Blog。qq上可以尽情神吹,高兴了还可以来个视频。不是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吗,遛得我不高兴我直接拉黑名单,简单省事。
我点开好友列表,不到半个时辰,就找到了一个像样的人来,他叫天。时辰这个词很古典,这样说感觉我就有点像在车水马龙的古都长安身披一袭洁白的纱衣飘逸,手执羽扇轻摇,何等的风情万种啊。
你好,我说。他说,你也好。谈话就这么简洁明了的开始了,我呷了一口可乐,其实应该说是喝了一口,但用呷显得比较文雅。我定了定神,又说,好久不见了,还好吗?他说还行吧,你最近忙什么呢?我说没忙什么,一个人忙着孤独呢。他说,晕,孤独也能忙吗?我说是啊,孤独都把我累死了,累了,想找个人嫁了算了。他说……,……的意思地球人都知道,表示无语。我回敬他一个qq表情,就是用铁锤一下一下敲头顶的那个。
他半天没说话,突然我的电话响了,是他打的。一年前就认识他了,他是一个搞工程的,确切一点说叫包工头。这年月只要带个头的都发了,腰包和肚皮一样鼓鼓的。所以人常说宁当鸡头不当凤尾,就是这个道理。我和他还一起吃过几次饭,他还送过我一部手机,三星滑盖的,当时挺流行,但我没要。然后他就改送花,一把一把的送,送得我家成开花店的了。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被他打动。因为不知道怎么的,我感觉他身上总能嗅到一股泥土的味道,仿佛刚从那里捞过土回来。那时候我想起书上有句话叫十指不沾你,鳞鳞屋上瓦。
我这人有点怪,我喜欢用味道判断事物和人。我不喜欢的味道就会离得很远,喜欢的就凑近了用鼻子使劲嗅。
但我说过我现在已经麻木了,我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泥土味道了,或者是他身上的味道变了的原因。
我说,还想送花给我吗?送很多很多。他说,送花?当然想啊。但我还不能确定他是真懂了我的意思,我把心里的一丝高兴压着,不让它泛起来,泛到脸上或者声音里。我说,我不会叫你白送的,我也会给你回报的。他说,我知道,当然相信你也知道我想要什么。
呵呵,我笑了一下。
嘿嘿,他也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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