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网游竞技 > 爱情传说 > 第一章 新的生活

?    八月,在我的家乡已经入秋,而在我工作的这个城市,依旧炎热,曾经到过这个城市,脏,热,满目的土里土气的“乡下人”——这是这个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其实,我也是个乡下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向往着纸醉金迷的城市生活,这也是我选择在城市里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至于其他那些理想化的原因,不提也罢。

    据说北大有位高材生,获得过摩托罗拉奖学金,天天像大神一样背鸟语,他的目标就是到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去那个遥远国度就可以尽情地泡金发碧眼的洋妞,在红灯区尽情释放自己的能量,我想这位仁兄是憋坏了,但至少他的人生目标是明确的。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倒没上升到这种高度,但是醉生梦死的萎靡城市生活对我是很有吸引力的。

    来到学校,我才知道所谓的重点中学是由几幢破旧的楼构成的,难以掩饰自己的失望,听天由命的在这里呆了下来,与我同来的还有一些新毕业的大学生,看着同样眼里闪烁着迷茫的光泽的未来同事们,我们无奈的笑着。这么多人,没有帅哥,没有美女,只有一个一个的农民兄弟,我问候了一下这个城市的母亲,然后在闷热的天气中昏昏欲睡。

    转天闲来无事,出去转转,看看这个破败的城市,身后拖着自己长长的影子,落日的余辉洒在我的身上,心情也随之好了些,我又习惯性的问候了一下落日的母亲,让我兴奋的是这个城市还有几个繁华的地方让我流连,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真正明白一个城市的夜生活才能让人看到这个城市的真面目,到后来我明白的时候,却厌倦了那种生活,哎,生活中总是充满着悖论。

    晚上回到了寝室,绝对的蜗居,上下铺,住着六个所谓的光荣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脑袋里突然闪现出两个字——民工。我不敢看不起民工兄弟,更不认为教师应该比民工要好,可是每天教师要衣着光鲜的为人师表,却住在如此破败的地方,难免会让人心里产生落差,幸好我这人随遇而安,其实是骨子里的不求上进,要不然也不会来这鬼地方当个劳什子的老师。

    “既来之,则安之。“高中毕业的老爸这样劝他刚大学毕业的儿子,难为他将近五十的年纪,还没忘记几十年前他的老师讲给他的所谓名言,这倒是说明我的爸爸是个可爱的老头,说这话的时候,我要小心,我爸爸用手掌量我的脸,嘿嘿,毕竟老人是要面子,要威严的,作儿子的别的帮不上忙,帮他满足一下虚荣心总是不难的,何况他养了我这么大,我要让他们放心,当然这里也包括了溺爱我的母亲。我只能先稳定下来,对他们强颜欢笑,说:“你们的儿子一切都好。”

    清晨,从冰冷如铁的被窝里钻了出来,冷,干,一切都是那么的寂寞,第一个想法就是出去逍遥一番,把这一切都抛开,在这个堕落的城市洗涤自己堕落的灵魂。挪动自己笨拙的身躯,去寻找别样的人生。

    出了房门,外面真冷,骑着一辆破车,哎,生活真的如此的可笑,不停地追逐着那永难得到的**的金苹果,我只能想着那永不寂寞的爱情之花,女人,房子,是生活的主题,男人,是生活的傀儡,我胡思乱想,满腹牢骚的吃了三套果子,两碗豆浆。难怪有的女人心情不好就吃零食,那的确能发泄自己内心的情绪,但我不是女人,所以我不能总吃零食,那会让人笑话的,我吃的是粮食,而且粮食和零食的作用是一样的,都让我的心情振奋了那么一小下,突然发现了生活如此美好。

    后来,我经常用这种方式来放松自己压抑的心情,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太他妈的郁闷了,一位师兄说过也许只有太监才愿意留在学校里,我的性功能很正常,是个纯粹的男人,所以我不愿意留在这里,一阵冷风袭来,我缩了缩脖子,干冷干冷的,这就是这个城市的天气,也像这个城市的心情。

    我的“奔驰”嘎吱嘎吱的响着,我气哼哼的狠蹬了几下,我丢过一辆自行车,因为它长得太靓了,结果被贼惦记上了,现在这车是超市买的新车,让我蹂躏的不像样子,因为我任由它经受风吹日晒雨淋,买来后从来没有擦过,现在比旧车还像旧车。

    终于到了目的地,这是个大众浴池,在天津还有叫洗浴中心的地方,那里太贵,而且有小姐,我没钱,自制力不强,也没那么大胆子,这个大众化的浴池比较适合我。(学校没有洗澡的地方),洗完澡出来,躺在休息大厅的床上,要了一壶茶水,象个老头子一样喝了起来,难怪有人叫我老气青年,我的兴趣爱好和老人差不多,要了个拔罐,听人说能制病,祛寒,结果把我的后背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尤其是脖子后还紫了一块,太难看了,以后再也不拔罐了,我暗下决心。

    从浴池出来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本来想去商业街去转转,可是外面太冷了,就打消了念头,大商场里可能会有模特表演,也没机会看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女了,还是回我们的民工老巢吧,虽然里面放酸奶有冰镇的效果,但毕竟是自己临时的窝,迟早都要回去的。办公室里,那些外地来的兄弟姐妹都在认真备课,我没有她们那么高的思想境界,我对办公的地方是深恶痛绝的,回到我的老窝,多盖一床被,睡吧,一睡解千愁。

    听在学校干了一辈子的二舅说,教师之间的勾心斗角是最可怕的,自古文人相轻,在学校,小知识分子聚成堆的地方,这些人本来就没什么大本事,所以,把自己的精力都放在了内耗上。

    当我真正成了这些小知识分子的一员的时候,我才真正的看不起这个职业,看不起她们之间的那种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闹的不可开交。我真怕自己将来会变成这种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教师。

    初为人师的我,心里还残存着那种叫做梦想的东西,大家知道,文科教育很重要的就是那种叫做权谋的教育,这是中国特色,那些学生干部更是把权谋之术运用到极致,我为自己保留了一些空间,看一些乱七八糟的杂志来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买来许多关于教书育人的书来读,这足以证明我不是那种自甘堕落的人,更确切的说,很像一个有志青年,现在这个曾经的有志青年却很愿意堕落,这所谓的堕落能换来难能可贵的自由。有人不是说吗?不自由,吾宁死。

    我读书喜欢读小说,那些半真半假的情节让我沉迷其中,幻想自己的生活,而且能获得一种暂时忘却烦恼的快乐,有点像吸毒。小说的艺术就是可以让人暂时逃避现实。我是一个容易被书籍影响的人,所以总把小说里的情节和现实混为一谈,这如果让那些小说的作者知道,肯定会怀疑我头脑有问题,因为作为文科大学生,还把小说的情节当作了生活的真实,那么他离傻瓜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以上只是为了证明我曾经把小说中对教师的描写当成了现实,所以,现实很令我失望,一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自己不过是混口饭吃,谈那些理想都是狗屁不通的东西,心态也就平和了。

    那时的我对生活极度的悲观,当我想到一辈子都要和这些小知识分子打交道,和那些被娇宠的目中无人的学生打交道,我就怀疑自己的生活是否有意义,这样的人生是否是值得一过的人生。我只能用现在混口饭吃不容易来安慰自己,让自己安心的干下去,现在那么多有才华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不能否认的是,我自己没有什么才能,否则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谁也拦不了我。

    我慢慢地学会了发牢骚,怨天尤人,这都是我曾经极度厌恶的东西,现在统统的成了我的特质,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教书让我失去了行动能力和思考能力,我为自己感到悲哀,也对那些一线教书教的怡然自得的前辈们产生了由衷的敬佩,我佩服的是他们超强的忍受能力,清贫,没社会地位,这些都是需要一个人要怎么样的心理素质才能够承受?面对陶行知先生的铜像,我感到了万分的羞愧,在这个金钱才是硬道理的社会,让一个男人当个清贫的教师,还不如把他阉了。

    我的哥们儿曾经就说我是个纯功利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矛盾结合体,迟早会精神分裂。

    米兰·昆德拉说过,当人类蓦然面对自己的渺小的时候,他别无选择,只有不停的向上走。人在浩淼的宇宙中不过是微尘一粒,当我发现这一事实的时候,唯一的想法不是向上努力,而是有点不想好好活了。这足以证明,我是个不求上进的人,和长辈先贤对我的期望格格不入。

    现在的教师生活只是让自己在歧路上越走越远,有了“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的觉悟,却无法改变生活。我太了解自己了,如自己这般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来教书,一定会误人子弟的,在网上认识的朋友,也都说我更像一个坏蛋,而不象一个教师,这一点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

    在当教师这段日子里,我的生活已经完全脱离了正轨,这段日子让我不再相信什么教师职业的神圣,其实,我早就对所谓神圣的东西充满了怀疑,我这人比较早熟,在读初中的时候,就逐渐的对生活悲观起来,每当想到自己的未来的时候,就充满了惶惑,那时的我就知道什么是人心惟危,什么是人性的丑恶,一位长辈领我出去玩儿的时候,我透过包厢的缝隙,看到那个家伙对陪酒的小姐动手动脚,那小姐浪荡的笑声让我很受刺激。后来,父亲把我那长辈训斥了一顿,让我把那天的事情忘掉,可是,这东西你越想忘得时候就记得越清楚。幸好我不是太笨,否则每天脑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定和重点高中无缘了。

    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告诉我:“小侯,你什么时候能快乐一点呢?”她就是我初中时的红颜知己,她甚至说,将来开公司,让我当她的秘书,让我永远的留在她的身边,那时,我就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女强人的身影。

    我告诉她:“那你努力吧,我会支持你的。”然后,我就露出了我那招牌式的笑容,她说我那笑象云彩一样虚无缥缈,而我最好的哥们儿——猴子告诉我,我的笑象个色狼碰到猎物时的淫笑,还有和我打架的马大哈说我的笑很阴险,让人毛骨悚然。我自己最清楚,那笑是对生命的极度悲观,里面充满了无奈。

    那时候的我喜欢刘德华,到现在仍然如此,我喜欢那种比较经典的偶像,华仔没有让我失望,他仍然如常青树一样在娱乐圈内叱咤风云。我和她都喜欢听华仔的歌,她唱歌不好听,不过那时我为了哄她开心,总是在她唱得满面通红的时候,微笑着拍手,她说那时候的我让她决定一辈子都和我在一起,虽然到了最后,我们没能走到一起,但是我知道那时她是真心的,而我则是半真半假,我知道未来的不确定性,我欣赏漂亮的女孩子,甚至能把她当生死朋友,但要我娶她过一辈子,我还缺少点自信和勇气,那时,我还年少,也知道自己除了学习好之外,一无所有。我不愿打破了她那美丽的少女憧憬,就和她这样交往下去。

    她的最好的朋友欣欣告诉我,她经常偷偷地哭,因为我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和我胡乱涂鸦,给她写的那一本同学录(最后葬身火海)。欣欣问我是不是冷血动物。我没有回答,只是说:“将来你会明白的。”那时,我深沉的像个哲人,现在,我愿意做一只快乐的猪。

    夏日的一天,我们几个人送一个留级的学生出外读书,在草地上,大家吃着零食,喝着偷偷买来的啤酒,每个人的小脸儿都红扑扑的,那个要走的同学据说对小梅有点意思,在那个场合,本来就是一吐相思之情的时候,但是小梅拉着我的胳膊,和我合唱了一首《谢谢你的爱》,这是华仔的经典曲目,适合情侣唱,我们唱得情意绵绵,猴子说我那时不象色狼,象情痴,这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结果,那个哥们喝得烂醉如泥,走了之后,杳无音迅,听说是伤透了心。

    现在,那哥们儿已经结婚了,过着普通人的日子,而我,又回到学校里混生活,小梅在读研究生,而且有了个爱她的男朋友,那男人追她从高中追到大学。猴子问我后悔吗?我说,不是我的,强求来做什么?其实,我的心里酸酸的,青梅竹马让我们失去了男女之间神秘感,距离让我们渐渐的不再了解对方,分离是迟早的事情。猴子又骂了我一句冷血的恶棍,我淡淡的笑笑,没有说话。

    现在的小梅和我当初想象的一样,在社交方面如鱼得水,交际广阔,朋友众多,而我依旧是形单影只,我们根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大概在我的思想里面,永远在排斥那些正统的东西,我更像一个社会的叛逆。

    在大学的生活,更证明了我的叛逆,喜欢上一个虚荣的女人,更确切的说,是迷恋那种感觉,正因为自己缺少那种对名利的野心,而那个女人却有,我就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她,为此,我放弃了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人。如今那个令我迷恋不已的女人,已经快在我的记忆中消失了,她说我永远对得不到的女人感兴趣,就像一个猎人一样,永远在追逐着新的目标。

    当我一只脚跨进大学校门的时候,我就厌弃这所学校,准备离开,我没有读大学的感觉,只觉得进去了一个加工厂,自己将被模具压成一个样子,机械的生活,当我的眼神黯淡下去的时候,老奸巨滑的父亲拍拍我的脑袋,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小子,要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他老人家总是明察秋毫,把我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扼杀在萌芽状态中,这让我很是郁闷,老爸的话总是让我冷汗直冒,让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而数理化总是得满分的老爸,用严密的逻辑推理证明出,他的儿子什么都不是,所以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至于出人头地嘛,那是一个假命题,得不出正确的结论,他也懒得去证明了。

    我就这样被打击的像个即将进烤箱的鸭子,无论叫的多动听,也无法摆脱被烤熟的命运,有人说,命运象强奸,如果不能反抗,还不如就去享受。我总觉得不太对劲,这明明是对我国刑法的制定提出了最大的质疑,如果是享受,那么还构成犯罪吗?这不就成了非法的性行为,那和强奸的罪名可相差太远了。而且看那些香港电影,总是有些有钱人在犯下了此种罪名的时候,请个大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为他辩护,其实,就是在强调是女方自愿,而没有强迫进入的事实,至于是否自愿,这就是很难辩论的问题,每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只能祈祷自己不是个女人,这足以说明,我的同情心少的可怜,可换个角度想,去同情电影里的人物,我会被人叫成傻瓜,我不想当傻瓜,所以,我选择当没有同情心的冷血动物。

    大学的生活像流水帐一样无趣,我总是在寻找刺激,记得在那一片荒漠中,我随手拿起本书就能看半天,直到翻完最后一页,其中有《体坛周报》、武侠玄幻小说、《时尚》、黄色小说、漫画、所谓的名著,这样的阅读趣味一直陪伴着我,我现在总不想当好人,人家读书读成了圣人,我读书读成了个恶棍,罪过呀,罪过,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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