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凌逍子打发了一干中原来的小杂碎,并且碰巧,其中有一个是滇西毒母教的孽徒。他不仅狠狠的修理了那个可怜的娃,还找了个免费滚回去给毒母送信的信使,心情很是舒畅。
这会,他正昂首骑在自己的大鸵鸟身上,哼着小曲,领着一帮文臣在大漠穿行。
大漠无垠,一片荒凉,唯有几只吃的饱饱的秃鹫从头顶上飞过,带来点点生气。凌逍子走着走着,眉头突然皱了一下,他眯起眼,极力远望。绝顶高手的眼力非常人可以比拟,在他的视线中,有一个小黑点不紧不慢的朝着自己的文臣队伍走过来,而且从装束上看,并不是朝廷的人。
来人匀速到了队伍近前,止步,挡住了凌逍子众人的去路。他穿着一件破旧不堪的长披风,披风上的碎布条随风飞扬,整个头面部裹着一块厚厚的防风沙的破布,只露出两个眼睛,却是火一样的颜色,炯炯有神。
凌逍子看着对面的这个破衣烂衫的蒙面人,略微迟疑,就对身后的文臣说:“你们先走,对面来者不善,我自己会会他。”
文臣们这些时日担惊受怕,又见识了凌逍子霸气的武功,早就视之为救命稻草,唯命是从。听了他的话,就按照凌逍子的指示继续赶路,对面的来者看见大臣们要走,也不上前阻拦,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凌逍子和他的奇宝。
“你就是天境湖的凌逍子吧。”那人毫不客气的用手一指凌逍子的脸,厉声道。
听他的声音,也是个长者,不过嗓子沙哑的厉害,还带着一股奇怪的腔调。凌逍子一时之间想不到武林中会有哪位高人敢这么对自己说话。
“正是本座,不知道阁下又是何方神圣啊?”凌逍子端坐在奇宝上,冷冷的问。
“哈哈哈!问的好!”来人狂笑了三声。突然,那人脚尖一点地,飞身行奔着凌逍子扑了过来,抬双掌运足真气要打凌逍子的前胸。
凌逍子虽然是剑术大师,内力和掌法也是不弱,见对手如此放肆,他也运起境天门独有的内功秘籍紫玉心经,伸出双手,要接对方的双掌。
说时迟,那时快,来人的身法快的惊人,连凌逍子也暗自佩服。到了近前,两人四掌相对,但听见一声巨响,一道红色夹带着蓝色的气浪从两人的掌间迸出,掀起地面沙尘无数。一只刚刚吃饱途径战斗地点上空的秃鹫成了两位高手对招的牺牲品,它在高空中,被一股莫名的热浪击中,瞬间变成了一直烤鸡。
凌逍子喘着粗气,再看看座下奇宝,样子大变,全身的羽毛都被刚才的高温烧焦了,变成了一只没毛的凤凰。他下意识的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眉毛,果然,也让刚才的灼热烧的一点不留。
自东洋剑宗吾太二郎执鬼宗剑入中原至今三十年,从未有一个对手把紫琅湖的湖主搞得如此狼狈。
“好厉害的烈火掌法,西域冰火圣教的烈火法王果然名不虚传。”凌逍子赞叹道。
“哈哈哈,凌逍子,要说佩服的该是老夫我啊!你没出凌霄剑,竟然徒手接下了我的看家绝学,哈哈哈,不错不错!”
来人把裹在头上的破布摘下来,火红色的头发和眉毛让人看上去格外印象深刻。
“我不明白,我凌逍子与老法王并无过节,刚才那一掌,法王是要取我性命吗?”
“毫无过节?哼!”红头发的老头听到这一句话,瞪圆了眼睛,大声说,“要说袭杀我们老掌门,偷了我们镇教之宝赤炎玄铁剑和冰火秘籍的杂碎,可就跑不出你们天境湖了!”
“哦?!”凌逍子诧异的看着眼前的烈火法王,觉得以法王的辈分,应该不至于信口开河。可是法王嘴里道的事情,凌逍子却是怎么也不敢相信,“想我凌逍子,自炼成了凌霄剑以来,家师就曾对我说过,当今武林,除了中原的三大泰斗之外,再没有几个人能治得了我的剑了。可是贵教的老掌门冰火尊者,却是师父提到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强于我的高手,试问,法王刚才说的事情,我们天境湖,又有谁有本事做到呢?”
“刚才我那一掌,就是为了试试你,现在看来,袭杀我们老掌门的,应该不是你,因为那个人的内力明显比你弱些,而且运功的方式也略有所不同。那日若不是他使诈,老夫我一定能手刃了那个畜生。”
“到底是怎么回事!”凌逍子越听越糊涂。
烈火长老已然确定凌逍子不是凶手,并且见凌霄子问的坦荡,就把事情的经过一一讲来。
西域冰火圣教,千百年来流传着一本秘籍,为历代教主所保管。前些时日,老教主因为练功心切,真气有些乱窜,还好内功深厚,暂时处在慢慢调理的状态,却不曾想,遭人暗算,死于非命。他的随身秘籍失窃,同时丢失的,还有教中至宝赤炎玄铁剑。
烈火法王一路追凶,那蒙面的凶手正巧被他发现,无奈之下双方过招,法王用自己的烈焰掌打中了凶手的左肩,却被他使诈溜走了。然而,在对招的过程中,因为两个人都是绝顶的高手,根本由不得双方不使出看家本领,烈火长老从对手的招式清楚的发现,凶手用的正是天境湖的剑法和那独门的紫玉心经。
听了烈火长老的话,凌逍子陷入了沉思,若说有能力和烈火长老对招的人,天境湖,除了自己和师父,就只有六个人。
六位湖主。
※※※※※
“来来来,喝酒喝酒!”
阿鞑的大帐,夜晚歌舞升平,好不欢乐。
阿呆孤独的坐在上座,此刻,他脑海里想起了一个叫做李煜的苦逼孩子,哦,不是李玉,是李煜。
“我说皇帝啊,来,你愁眉不展是为了什么呢,看看我这帐下,多少英姿飒爽的帅哥美女啊,今晚不醉不归,”阿鞑借着酒劲,从自己的座位上起身,摇摇晃晃的走到阿呆的身边,一屁股坐下,一把把娇小的阿呆搂在怀里,吓了阿呆一跳,身边有小弟赶紧递上一个麦克风,“来来来,一起去K歌吧,我多么还想再活五百年。。。。啊哈哈哈!”
“报告大王!”
很不符合当时气氛的,外面一个小喽啰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对着阿鞑跪下,说:“刚才又抓了一个俘虏!”
“你爷爷的,知不知道今天晚上是什么日子啊?今晚可是我和天朝皇帝聊天K歌把酒言欢的大好时光,**抓了个俘虏来烦我干什么。大石头呢,喂喂,大石头哪去了,把大石头叫过来,他这个总管怎么当的,这样的事情怎么老来烦我!”
大石头是阿鞑的副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管,他原本是个铁匠,现在,已经酩酊大醉,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可是。。。”跪在下面的小喽啰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
“**到底想说什么?”阿鞑呵斥道。
“这个俘虏不大一般,从他身上,搜出了这个。。。”小俘虏说完,呈上来一个极致精细的玉雕琢的小动物。
阿鞑把这个玉雕拿在手里,仔细端详,阿呆一看顿时绝望了,那是一只俊美的草泥马,乃是天朝的兵符。
草泥马。。。神兽。。。
阿鞑的部队的兵符是一直黑色猛虎,他没见这种动物,本人也没多少文化。
“这是个神马玩意啊?”
还好下面有在天朝留过学的小头目,见了这个玉雕惊呼:“老大,这是天朝的兵符啊!”
“哦。。。哈哈哈!”阿鞑今儿个本来心情就好,打了胜仗,活捉了皇帝,现在,兵符都到手了,“来,小的们,把那个俘虏带上了我要问问他。”
魏神马灰头土脸的被带上了大殿,这几天,他一直猥琐的躲藏着,最后因为饿了偷东西吃被阿鞑的部下逮了个正着。
阿鞑略带鄙视的瞅着跪在下面瑟瑟发抖的魏大将军,道:“天朝的兵符怎么在你手里?”
魏神马原本打算死都不承认自己就是天朝大军主帅,可是刚才被押进来的时候,他偷眼观瞧,竟然发现皇帝阿呆坐了上座,手里正拿个麦克,也就是说,皇帝得到了这帮蛮夷的礼遇。按此说来,自己乃是主帅,也应该得此礼遇才对。想到这里,魏大人底气十足的说:“我乃是天朝主帅,兵符当然在我这里了。”
“哦。。。”阿鞑听后点点头,“拉出去,刮了,喂狗!”
“w-A-i-T!”魏大将军惊呼,“为啥要这么对待杂家!”
“哼,你这狗头的将军,把十五万精锐指挥的就像一坨屎,你觉得你活着意义何在?”
魏神马这下子彻底慌神了,为了活命,这个狗奴才绞尽脑汁运动自己的小脑带动大脑飞速运转,他突然计上心头,大喊:“留下我的命,我有大用!”
“大用?!”阿鞑乐了,“你这垃圾有什么用?”
“我可以当汉奸,领你们大军直入中原,荡平天朝首都!”魏神马大声说,“我不仅认识路,而且悉知天朝部队部署,京城兵力分配。将军您可以用刀架在阿呆脖子上去叫开京城关隘大门,然后有我在一旁辅佐,可保将军您入京师为王!”
魏神马一句话,说的阿鞑心中一震,一旁的阿呆听了他昔日最听话的狗奴才的一席话,麦克风直接摔落在了地上。
阿鞑看着跪在下面的魏神马,忽然间,他笑了。
“小的们,下面跪着这厮说的不错啊,朝廷的主力已经被我们全灭了,我们这庆功宴就暂停一下吧,后半场,我请大家去京城的KTV唱歌,你们说,怎么样?!”
是夜,阿鞑重新整编了五万精锐,轻装,奔袭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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