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玄幻奇幻 > 剑若天境 >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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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杰天,生在京城,原名叫做赵杰。我的父亲是当年京城的首富,名叫赵万千,我的母亲很漂亮,也很疼我。

    我喜欢北方的雪,喜欢跟着爸爸妈妈去泡温泉,喜欢看京郊的山,喜欢美丽的小姑娘,我知道,将来有一天我也会是京城的首富,我会娶一个像妈妈一样漂亮的女孩,我知道,即使什么也不做,我也不会是个普普通通的人。

    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自从父亲娶了我的继母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当时我还天真的相信母亲是病死了,直到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同样也是病死的,我才第一次明白,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我的继母,就是害死我母亲的人,也就是后来害死我父亲的人,独霸了家产,不过这个贱人没有生育能力,当时我的弟弟还小,继母就把他留在身边,而那时的我,已经足够大了,大到足以看清楚一切。

    我十二岁来到境天门吃苦受难,你能相信么,是我自己要求来的,因为我知道,在家里,过不了多久,我也会病死吧。

    每天我都会想我娘,慢慢的我也开始怪我爹爹,不过我知道这一切的元凶,就是那个该死女人。可是,我是京城的阔少,实在无法和寒水湖这些低俗的人生活在一起,他们没有品位,不懂生活,也不讲卫生,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比我勤奋。所以,在这里,我不仅是另类,而且是最懒惰的那个。我不愿解释什么,也没法沟通,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连师父也不喜欢我了,我感到我连报仇都有问题了。

    我真的没法融入到他们的低级趣味中,没法和这个层次的人一起生活,我也想练武,可是习武实在过于枯燥乏味,而且我的资质并不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我是当首富的料,经商,我可以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你信么?

    大家都鄙视我,我习惯了,不过我的是师兄弟中,有个人和他们不一样,他叫乐天。

    乐天也鄙视我,这一点我知道,可是他会关心我,虽然不像我妈妈那样疼我,但在这里,他是唯一愿意管我的人。

    大家都议论说,步天和寒天的资质是出奇的好,以后肯定能成大侠,不过我更看好乐天。他虽然贪玩,一肚子坏心眼,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相信,如果将来我们寒水湖真的能出大侠,那么一定是乐天。

    今天晚上大家都去斗蛐蛐了,我对这种低级的乐趣十分不解,不过没办法,我小时玩的东西他们见都没见过。

    我实在无聊,想起前几天发现的密道,想再去和三雄探险,但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再次鄙视我的,所以,这次我决定自己去。虽然我很胆小,但境天门境地,应该没什么好怕的,我努力的给自己壮胆,拿着乐天的小灯,一个人去了后山。

    我就是这么的没用,虽然寒天标记了路标,然而夜色中两个路标相隔太远,我竟然迷路了。

    其实我一直都怕黑,迷路以后我就慌了,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我走啊走,不知走了多久,不知走到了哪里,我撞见了那三个拿剑的人。

    那个穿白衣服的女人见到我直接就是一剑,我躲闪不及,被砍断了一条胳膊,却碰巧滚下山坡,暂时的躲开了三个人。

    夜色中,我蹑手蹑脚的逃命,那三个人在后面不停的追赶,非要取我性命不可。还好后山我来过几次,再加上是晚上,这才暂且没被他们追上,等我跑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就躲在一个幽暗的草丛中昏死过去了。

    你这个贱女人,你害死我妈妈,害死我爸爸,现在等我长大了,你怕我回去跟你争家产,所以雇人来杀我,对吧。

    没关系,我是报不了仇了,但是我把你的事告诉乐天了。

    没有人不怕死,我苟且偷生了那么多年,结果不但一事无成,反而成了个人见人厌的废物。好吧,乐天,我把我的意愿托付给你了,我用我的生命,把你身上的霉运都带离这个世界,我会在另一个世界替你祈祷,你要赶紧强大起来,然后去京城,替我报仇!

    这就是我,杰天,这就是一个将死之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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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我其实特别想跟杰天说一声,那三个人真不是你后妈派来杀你的,你后妈早就托人打听过了,你变成废物了,对她早没了威胁。不过话说回来,报仇这事你自己真的搞不定,从以后发生的事情看来,托付给乐天的确是不错的选择。

    说起京城,我们把寒水湖的事情放一下,讲讲京城的事情吧。

    皇帝最近很郁闷。

    先给皇帝起个名字。首先,中国历史上就那么几个王朝,我这皇帝一旦有了姓,那不就等于连朝代也交代了,问题是,我不喜欢所有的朝代,所以,这个皇帝,他没姓,就一个名字,很简单,叫阿呆。

    阿呆最近很郁闷。

    具体的讲,实在不是郁闷,是压抑,是愤怒,是无奈,是***想骂人。

    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因为昨天晚上,虽然阿呆很努力,丽妃就是不满意。

    阿呆还很年轻,这样的事情头一次发生,所以,阿呆觉得这事和每天早朝下面这帮贱人无休止的争吵有着必然的联系,因为每天听他们吵架,实在太影响情绪了。

    此刻,正值早朝时间,阿呆拖着腮帮子,歪在龙椅上,头顶上的破帽子(龙冠啊!)死沉死沉的,如果不用手拖着腮,阿呆连五分钟也坐不住。

    朝堂下,那个死胖子正在做精彩演讲。

    “吧啦吧啦吧啦吧啦。。。。”死胖子咽了口吐沫,“所以说,皇上,此次如果再一味姑息,我天朝江山危矣,我愿请兵剿灭阿鞑,一定边疆!”

    “一派胡言!”

    死胖子对面的那个瘦老头厉声打断,冲阿呆一行礼,说:“圣上,最近几年连续大旱,并且国库吃紧,为今之计,易多多休养生息,保障民生为上啊!”

    “好啊,等边疆大乱,我看你如何休养生息!”死胖子不屑的说。

    “哦,耿大人,这我还想问你呢,你手下戍边的武将怎么一个比一个饭桶,小小阿鞑几千人,纵横我关外数百里,人家打到哪里,你们败到哪里,以老夫之见,当朝武将全是官二代,没一个真有本事的!”瘦老头冷笑着,竟然踱步走到死胖子面前,“你爸爸耿人杰和我同在先帝驾下称臣,亏他老人家不仅用兵如神,而且练得一手好武功,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废物点心?”

    “你!”

    死胖子终于忍不住了,他握紧了拳头,使出浑身力气,冲着瘦老头一拳打去。

    那瘦老头也不慌着,仿佛就在等这一刻似的,只见他伸出右手,衔住胖子的重拳,稍微一闪身,随后把胖子往身后一拽,很简单的用了一下太极拳的功夫。那胖子力气使空了,往前踉跄两步,瘦老头还不算完,在他屁股上又狠狠跟了一脚。

    “哈哈,你知道这招是谁教的吗,说出来吓不死你,这乃是李梦泽大人亲传的,就是用来教育你们这些没用的武夫的,哈哈哈。。。唉呀妈呀!”

    瘦老头还没得意几声,一个更矮的胖子从老头背后窜出来,用他的光脑壳狠狠的撞了一下老头的腰,那个更矮的胖子乃是耿大人的副将。

    这一下可真热闹了,一边是以当朝首辅甄不行(瘦老头)为首的文官集团主和派,一边是以大将军耿不行(死胖子)为首的武官集团主战派。两帮人本来站在三八线两侧,现在倒好,挽起袖子厮打在一起。

    朝堂大乱。

    阿呆可乐坏了,他兴奋的扶着帽子站在龙椅上大喊:“打的好!打!打!给朕使劲的打!”

    忽的,不知是谁的一只靴子飞了上来,靴底结结实实的拍在阿呆脸上,皇帝正在兴高采烈的欣赏斗殴,一下子给砸蒙了。

    朝堂下面顿时寂静了。

    大家能混到现在这个职位,个顶个都是人精,看见皇帝挨了不知谁一靴子,呆在龙椅上不动了,谁也不敢再吱声,要知道,皇帝暴怒了,可是能诛九族的。所以,除了被打趴在地上的,大家又都老老实实的站回三八线两侧去了。

    边疆问题,打,还是不打。

    阿呆默不作声的坐下,接过老太监递上的湿毛巾擦了一把脸,看了看下面扶着腰站立的甄不行,又看了看正大口喘着粗气的耿不行,从心里往外叹了口气。

    甄不行这个老头,是阿呆的老师,阿呆做太子的时候,就没少让这个冥顽不灵的老古董折腾,不过甄老头学识渊博,为人刚正,辅佐过先帝,在朝中威望高,做事也没有太大的纰漏,阿呆拿他,没辙。耿不行这边都是武将,这些年他们没少在边疆丢天朝的脸面,基本上是屡战屡败,耿大将军兵权在手,他脑子里想的很简单,只要京城三大营倾巢而出,那威力,绝对足以荡平一切。

    阿呆虽然呆,但是并不傻。一方面,他害怕甄不行的权利膨胀,一方面他又担心耿不行的拥兵自重,当阿呆两边都不想靠的时候,他发现其实,被孤立的是自己。

    这时,阿呆的目光扫到了一个人,兵部尚书李蓟辽。

    “李大人,看这几日你一直沉默不语,为今这事,你怎么看?”阿呆发问了。

    李蓟辽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意思是被打了很痛,然后没说话,晕过去了。

    朝堂虽然恢复了平静,却被一团乌烟瘴气所笼罩,阿呆坐在龙椅上,很无助的看着下面的人,他们神情严肃,却各怀心思。

    边疆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作乱的乃是西北方向的游牧民族,现在的头领,名叫阿鞑。阿鞑这个人很有点乱世英雄的感觉,他忍辱负重,统一了中国西北的大片区域,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也算是个民族英雄,不过在当时,长城外面的阿鞑和长城里面的阿呆,两个人不较劲那是不可能的。

    客观的讲,阿鞑还是一个很讲义气的劫匪的。他纵使万千骑兵,关里关外没少让他折腾,这哥们讲义气,重感情,因为没有**,所以身体好,自己上马抢饭吃。他不**,不屠城,爱民如纸,心相印。

    朝廷守边的将领最近几年面对阿鞑的骑兵貌似就没打赢过,何止是没打赢,简直是各种被凌辱,最惨烈的一次,阿鞑指挥两千骑兵,愣是把朝廷派去的两万大军打了个兵败如山倒,没办法,这就是实力。

    我们把目光再次回到朝堂。

    阿呆静静的坐在龙椅上,把帽子摘下来,身旁伺候的老太监赶紧过来接过帽子,又递上一块干净的湿毛巾让阿呆擦擦额头上的汗迹。

    阿呆看着眼前这个跟随自己多年的老太监,终于,他下定了决心,他要男人一回了!

    于是乎,阿呆创举了,他自以为创举了,其实翻翻中国历史,什么创举啊,都是一回事。

    好,你们争,朕让你们争!

    都别叨叨了,朕要御驾亲征,封老太监魏神马为征虏大将军,统领三军,甄不行等文臣,耿不行等武将,一率随朕出征,出谋划策,不灭阿鞑,誓不还朝。

    哇,让太监带兵,亮瞎一大片。

    话说阿鞑听到京城三大营倾巢而出的消息后,差点没吓晕过去,但是后来知道,带兵的竟然是魏神马,又高兴的打dota去了。

    朝廷兵力:

    三大营十五万人,全都是百里挑一的精兵,装备精良,阵法合理。三大营分为:铁骑营、火枪营、重甲步兵营,每营五万人,战术为第一波骑兵冲击,随后是重甲步兵推进,火枪营远程打击,可以说是万无一失的战法。

    阿鞑兵力:

    一共五万人,很多还是兼职,没办法,游牧民族都是东西用完了才跑中原来抢新的,阿鞑有个副官就是个铁匠,平时打铁,没铁打了就披上盔甲上战马指挥作战。

    这样的战役有悬念吗?

    一点也木有。

    哦对了,李蓟辽真的晕了吗,才怪呢。

    早些日子李蓟辽就捕捉到了阿呆打算亲征的苗头,他赶紧暗中派自己的小儿子去紫琅湖请高人来帮忙,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儿子不见人影,所以其实他比谁都焦虑。

    这天,阿呆的大军准备的都差不多了,估计没几天就要动身了,李蓟辽也被指明要求同行,他一个人在尚书府来回踱步,坐立不宁,忽的听下人来报,说公子回来了。

    李蓟辽看见李玉的那一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倒不是自己的小儿子变帅了,而是,李玉竟然把自己的大哥,紫琅湖凌逍子本人给请下山来了!

    凌逍子背着独门的利刃宽大的蓝宝石色的凌霄宝剑,带着他的爱徒剑遥宠物奇宝还有两个小徒孙,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难以置信啊,凌逍子自居湖主之位以来,二十年未入江湖,自己更是二十年未见大哥了。

    皇帝有这么大面子?还是我有这么大面子?李蓟辽并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他略想了一下,眉梢稍稍皱紧,但他随后转念一想,反正大哥来了,圣驾的安全是有保障了,不论怎样,是件好事啊。

    泰斗级的高手驾临,李蓟辽一时有点不会招呼了,一阵假惺惺的寒暄之后,李蓟辽赶紧吩咐下人在京城最好的地段花重金置了一套大宅,本来他是想让凌逍子的徒弟直接住在李府的客房的,可现在高人在此,没办法,只好随机应变了。

    等一切准备妥当了,李尚书赶紧在府中置备大席,款待凌逍子众人。

    “凌真人啊,您能亲自出山,保护圣驾,真是天下苍生之福啊!”

    “哦。”凌逍子随便答应了一声,语气一变,说,“我说小蓟蓟啊,你这个小儿子不错,一路上老缠着我要拜我为师啊,哈哈哈。”

    “那您的意思呢?”李蓟辽赶紧问。

    “切,咱李家最没用的就是你小蓟蓟了,你生的儿子好歹有个出息的,就留着给你发扬门楣吧,我要是领走了,你这李府可就要没落了。”

    李尚书听了这话,一点也不生气,满脸堆笑的继续说:“真人啊,我这李府太小了,今天知道您驾临,我特地给您置办了一套大宅,算作我的一点心意了。”

    “哦?”凌逍子满意的点点头,笑着对尚书说,“还是你小子会办事啊,宅子还不错?”

    “那是,绝对包您满意!”李蓟辽拍着胸脯说道。

    “很好!“凌逍子喝了一口酒,在嘴里品了一下,“好酒,那就这么办吧,我和徒弟也懒得动弹了,我们就住你李府了,你们全家搬去那里住吧。。。咦,小蓟蓟,你怎么脸上不大好看啊,该不是不同意啊,没事,不同意你就说。”

    “哪里哪里,同意同意,我们全家今晚就搬。”李蓟辽陪着笑脸说。

    “很好,还有件事啊,因为是本座住,你这李府的门牌得改改了。”

    “真人您说,改成什么,我这就命下人去做门匾。”

    “嗯,小蓟蓟就是会办事,那就叫凌霄府吧。”

    于是,从此以后,兵部尚书府更名,门匾当日就换了,而凌逍子,成了凌霄府的第一任主人。

    十年之后,凌逍子本人已经云游四方不知所踪,而江湖上却多了这样一句话:

    天下高手,莫过凌霄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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