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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什么时候盯上传山的。”伊水转移了这个话题,因为这个话题总会越说越容易让她感觉到有些沉重。
徐云道:“我们不是因为他雇佣托通来做互联网病毒才盯上他,而是因为他想办法向国外转移资产,而且他手里的钱几乎都是不干净的。”
“那他的罪过似乎比我们每一个人想象中的都要严重。”伊水淡淡道:“你们打算如何处置。”
徐云想了想,说出一句他自己都不太肯定的话:“自然有法律去惩治他,给他定罪,让他去为了他犯下的这些错误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可是你真的相信你法律最后可以给他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吗?”伊水皱起眉头。
“当然。”徐云点点头:“法律是神圣的。”
“可执行法律的人却未必神圣。”伊水道:“我这段时间一直都在调查传山,传山后面的势力可真的是不简单,即便是他真的被法律判刑关进去,难道就真的是可以得到他应该得到的惩罚吗?”
徐云知道伊水在质疑什么,因为徐云也一样会质疑这一点。
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这样子的事情,又并非仅仅是华夏才存在。
很多人都并不知道真实的犯人生存环境,更不可能知道真实的监狱行政黑幕,那些关于监狱的新闻报道,几乎全都是经过粉饰后才能拿出来见人的。
徐云心里很清楚,有些看似完美的政策法规只是一件光鲜虚伪的外衣。
说到监狱,其实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更为突出,说这里权利大于法律都一点不过分。
那些挂着人性化标牌的规章制度背后实际是面目全非的执行过程,却还要编造华丽的谎言来蒙蔽单纯的老百姓。
甚至有人形容监狱是一块被腐气息败熏染的土地,一片狼籍,就是一个人性的死角,法律的盲区……
徐云和石磊喝酒的时候,石磊就给他聊起来一些在监狱的兄弟,那些帮他抗了大事情的兄弟,他都会花很多钱照顾。
想要把里面的人照顾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花钱。
有些时候,监狱里的人在不是石磊“管辖范围”内的夜总会潇洒结束后,也会给石磊打电话,问他是否方便过去一下。石磊就会带上钱过去给他们结账,这些人一晚上随随便便就能腐败好几万。
这些事情石磊没少吐槽过,石磊对徐云说过最直接的一句话就是,只要有钱,在里面绝对是享受。
甚至比他妈外面的人过的还潇洒还舒服呢!
若是没钱,那不好意思,什么躲猫猫之类的事件又不是没有发生过,发生了又怎么样?谁能给被打死的人做主!
因为石磊也是进去过的人,所以徐云偶尔和他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他都会聊一些,毕竟他也是曾经琴岛的扛把子啊。
石磊这个人还有个习惯,喝点酒就喜欢聊天,聊起来没完没了,没有尽头似的。
他说过很多徐云曾经不知道的事情。
石磊说他曾经在里面的时候,参加过监狱内所有的服刑人员每年都必须参加的政治考试。
可是每次考试前教育科都会把试题答案提前发放下来,让犯人相互传抄,到考场后把之前所抄写的答案填写在答卷上即可,根本不会有狱警在旁监考。石磊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考试”监狱是在应付谁?
更重要的一点是,相同的试题,相同的答案,大家都是抄一下,监狱里混的好的,比如石磊自己,都根本不需要抄,有人帮他抄呢!
可最终的分数却不同,某些底层的犯人就是因为分数问题而得不到年终的劳级名额。
还有,犯人每天早上六点出工,晚间九点收工,一年之中不断地劳动,根本就没有举办过政治学习,却要安排政治考试,简直扯淡。
可笑的是,监狱还为即将释放人员提供服装,厨师等等的“技术培训”,每人交一百元培训费,可是只有两三次的培训安排,每次只有两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最后也会给参加的人发放技术等级证书。
这样的“证书”有什么技术含量?这样的“证书”能够成为将来吃饭的资本吗?
石磊告诉过徐云,他在监狱里考出来的证比一个正儿八经大学生手里考到的证都多。
监狱拿这项工程不知欺骗了多少社会上的人啊!
想想真的是很可悲啊!
徐云当时问石磊,为什么要去参加这种毫无意义的培训呢,石磊告诉他,培训前监狱许诺给每个去学习的犯人十五分,相当于犯人正常劳动一个月的成绩,石磊去参加培训的目的,只是为了交点钱轻松的拿到十五分而已。
石磊还告诉徐云,什么保外就医,假释,社区改造这些相关法规出台已久,但实际落实下来却要经过各种条条框框的刁难,其中暴力犯罪,渉黑,磊犯,刑期不过半,有自伤自残行为的等等的都不予办理。
可只要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什么都能办理!
太多的底层犯人完全符合法规标准,可是没有送出足够的“意思”,所以监狱依然根本不给办理相关手续。
监狱每年都会假腥腥地安排很多人做保外体检,每次体检前要交付两千元的体检费用,这时有钱人可以疏通关系拿到保外名额,最终能够给办理保外的都是在这里有钱有势的犯人群体,而这些犯人根本不符合相关保外条例。
石磊当时指着他自己说,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告诉徐云监狱里面没有花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花更多!
也会有一些病情严重,条件完全符合保外条例的底层犯人总是受到监区的刁难,只能无奈地一年一年的期盼,病犯因此着急上火病情恶化相续死在里面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但是这些东西,没有多少人会知道,因为这种事情一般都不会传出去的,总会有一些有“本事”的人把事情给捂住的。
就连那次“躲猫猫事件”闹出那么大的舆论压力,那“杀”人的家伙们不也一样没赔命吗?给个玩忽职守罪就拉到咯,更牛逼的人还能通过关系给自己搞个“有阻止他人自杀等情节,可酌情对其依法从轻判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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