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玄幻奇幻 > 行星时代 > 聚贤会舍

?    但他还是比预计多等了一天。

    第二天,那人还没来的时候,又让他看了一场好戏。这本来也是平常的,因为在里,天天都上演着一些或离奇,或精彩,或无法解释的好戏。

    因为这里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在行星的其它地方,杀人是要偿命的,伤人是要受刑的,就算没有联盟的警察介入,墨门的墨者们也会“替天行道”。“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本是墨门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规矩。但是这里却是例外,这里的杀人案连墨门都是不管的,所以聚贤厅虽然不大,却是行星中最凶险的去处。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够进入,然后全身而退,本来就是一件能够值得骄傲一辈子的事情。

    这里似乎没什么好的,但是有一条却是凌零一喜欢的,这里的酒菜都是管饱的,而且不要钱。管饱的意思是能让你吃饱,当然,如果你多拿了酒菜却吃不完,那可能你就会在出门之前立毙当场。这里的规矩就是如此霸道。

    这里是赏金猎人的天堂。特别是对于一些初出茅庐的猎人,他们居无定所,身无半文。一个吃不饱的赏金猎人又如何能猎取他的猎物呢。这里又是赏金猎人取悬赏令的地方,来此吃一顿饱饭,实在是理所应当。一些成名的赏金猎人也喜欢来这里聊天、饮酒。只有这样才能显得他们胆气雄壮,显得他们异于常人。

    对于一个普通人,如果他脑子正常的话,他是不会想着来的。

    一个穿着黑衣的老者拿着一叠悬赏令突然出现在悬挂令旗的地方,他的行动迟缓,眼神迷离,他好像连话也不会说,也一点都不注意下面的人。他只会一张张地把令旗拿起,然后一张张密密地悬挂上去。他的行动看起来很缓慢,但是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厚厚的一叠令旗居然全部挂完了。

    老者在挂令旗的时候,下面的人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连往黑衣老者的方向看都不敢。如果不是因为吃过亏,这些从来都是鼻子朝天的赏金猎人怎么会如此小心。

    一人匆匆进门,没想到会舍里正在悬挂令旗,好在他进门没有高声,他的眼神也还管用,一眼就看到了老者,于是他轻轻地顺着墙角找了个位置坐下,没发出一点声音。

    但是显然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么识趣。

    两个人粗着嗓子进来了,两人看起来都喝大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道:“什么狗屁,一点都没意思。老子来了,老子走了,也没见少根毛。这不,老子又来了。”他显然没有看到老者。另一个人扶着他走进来,他的视线被挡也没注意到老者。

    众人的眼睛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过去。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着那人,那人却无一丝惧意,还是在骂骂咧咧。酒壮人胆,但是显然壮得不是时候。

    老头本来挂完令旗,转身就走。但明显他并不是聋子,听到声响,他顿了顿身形,而后又开步走去。叫嚷的那人的肥脸上已经出现了两只巴掌印,红的。

    他连是被谁打的都不知道。只是茫然地拨出剑来,这人居然也用剑。剑是好剑,上面缀满了珠玉。但显然这不像是用来杀人的剑。杀人的剑只需要一种装饰,那就是血槽。剑上的血槽就是剑最好的装饰。

    老头本来要走出门了,但是当那人拔出剑来的时候,却又停住了。

    他回头道:“你用剑?”

    那胖子道:“我用不用剑关你屁事。”

    老头并不动怒,只是说:“你该死。”

    那胖子又道:“我该不该死关你屁事。”

    老头还是很平静地说:“第一,你不该高声,该打。第二,用剑的人更不该高声,该痛打。第三,你不该和我说话,和我说过话的人都死了。”

    老头话音刚落,那胖子手中的剑就断成了三段,他的脸上也被画了三下,像是一个数学符号里的不等号。

    这个老头居然就是当年纵横行星边际的赏金猎人罗佐,看到这个不等号,大家才知道此人的身份。一个赏金猎人,能活到暮年,栖身于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随便一个出来挂令旗的小人物,竟有着如此背景,这的实力也确实惊人。

    罗佐也用剑,但他的剑却并非墨门扁平的宽剑,而是细长的欧式窄剑。其实在座的人很少有人看到了他的剑,只不过是猜测而已。但是凌零一和墨明都看清楚了,他并没有用剑,只是随手拿起了桌上一根筷子,杀完人后又放了回去。

    筷子上并没有沾血,但是人却死了。

    胖子倒下后,扶着他进来的人倒是也没有多惊慌。他只是干嚎了几声,在确认这人死去之后,立刻把那镶满珠玉的断剑剑柄拿上,又搜出他的钱袋,头一扭就跑了。

    凌零一道:“你知道这个胖子是谁吗?”

    墨明道:“不知道。”他的确对行星间的事情了解得不多,他并不需要来这里讨生活,他只需要在墨门接受任务,然后完成任务就行了。对于这个地方,他本也不太喜欢。但凌零一却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有许多人,男人、女人、不男不女的人;这里有许多消息,真消息,假消息,难分真假的消息;这里有许多故事,许多奇怪的人的故事,当然也有他的故事。

    这个胖子本来在行星边际是没有什么名气的,看他那点三脚猫功夫就知道了。但凌零一却知道他,这个人是月球区一个暴发户的公子哥,大概是看了几本书,知道古时候地球上有个人叫孟尝君田文,曾经有食客三千。但也学着人家,花了不少钱,倒也网罗了一批小喽罗。只是他光学了形而未学其神,御人之术当以谦卑为先,行走行星更是要小心为上,而他却显然并不知道。所以胖子就变成了死胖子。至于死后还被人搜身遗弃,这几乎是可以想见的。早有人言,以义交人,义尽而人散;以财交人,财尽而人散。

    老头走后,众人立刻上前观看悬赏令上的内容,看看行星间又是哪些倒霉鬼上了榜。如果有把握能拿得下,便立刻取下来。那些拿下令旗的会警惕地将令旗藏到身上,深恐一不留神就被抢走去。

    凌零一和墨明正在说着别人的闲话下酒,却有两个人冲进门来,这两个人高矮胖瘦几乎一模一样,都是光头,举止行动也差不多。他们两个将尸体迅速抬起,就要出门。这时,一个一直在门口坐着默不做声的人却站了起来,手一抬,一条乌黑的来福枪就将他们的路挡了个正着。

    两个抬着尸体的人只好停了下来。低声喝道:“好狗不挡路。”

    这两个抬尸体的光头,凌零一也时常见到,只要这里发生凶案,他们常来收尸,那效率比警察和死者家属高多了。好在多数的赏金猎人并没有家人。这里发生的奇事实在太多,这两个收尸体的人倒引不起多少人注意,有人收尸总是好事。

    但这两人收尸从来都很顺利,今天似乎却碰了个钉子。

    声音很低沉,也并不礼貌,但那人仿佛没有听到,来福枪仍然牢牢地握在手里,他的手也平平地举着,眼睛牢牢地盯着两人。

    凌零一觉得,这人简直还只是个孩子。这个孩子面容很清秀,眼神却极其坚毅,特别是两道剑一样的眉毛给稚嫩的脸上平添了几许英气。这孩子的面容吸引了他的目光,看清他的脸后,凌零一才发现,这孩子穿的衣服,实在只能用破烂来形容。

    小孩子本不该出现在这里。而现在,他挑衅的,是两个比他强壮得多的人。

    看得出来,这个孩子出来得不久,对敌的经验也不多。将手平举着一挺这么重的来福枪,威风是威风了,但是太危险。对方只要不是个傻子,就能轻易地将他的手折断。

    凌零一握着酒杯的手微微攥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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