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明星正赛对于史蒂芬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毕竟史蒂芬还没有参加过呢,而且进入全明星,对于史蒂芬名气的提升和商业价值的提升也是很有帮助的,史蒂芬现在的努力程度决定了他签下每一份合同的大小。--/
当然了,商业价值是一个综合判定因素,除了球员在场上的表现外,还有球员本人的形象、气质,所能代表的精神等等,而史蒂芬在诸多方面都比较适合,所以他的商业价值才会不断上升。
一个企业选择代言人也不一味的看名气,特别是那些顶级的企业,他们选择的代言人必须是在气质上跟本身的品牌形象相吻合才行,同时史蒂芬的选择代言品牌的时候,也是按照这个理念去挑的。
比如说在史蒂芬的商业价值研究报告中,史蒂芬的最大特质是“神奇”,第二个是“无所畏惧”,第三个是“充满优雅的暴力”,第四个是“对立形成的神秘”。除了这些外,还有“运动”、“年轻”、“激情”等特质,所以史蒂芬绝对不会去代言那些代表着稳重或守旧的品牌,因为这会跟自已的一贯代言造成冲突,给球迷一个不协调的印象。
这不,中国国内有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找上门来,而且还是副行长亲自带队过来,以一个高级代表团的性质来跟莫当斯进行谈判,正式邀请史蒂芬做为他们的代言人。
莫当斯接到他们的会面要求的时候就觉得挺惊讶的,怎么连提前发个意向都不发,直接人就过来了,不过莫当斯打听了一下对方的情况后,也就接受了下来,做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虽然算不上什么顶级的企业,但是却实力雄厚,而且很明显的一点就是不差钱。
莫当斯一边继续了解对方的企业状况,一边跟对方进行谈判,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对方提出来的价码非常让莫当斯满意,而且史蒂芬又是他们的独家代言人,他们的条件也不高,除了每年需要拍一个广告外,每年夏天只需要去中国一次就行。
而且合同年限可以高达五至七年,代言金额还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逐年提升,但是对这家银行了解了之后,莫当斯却做出了拒绝,因为这家银行不管是名称还是他们一贯的宣传,都跟史蒂芬的个人形象相去甚远。
可是无论莫当斯怎么跟对方解释,对方却一味地以为是他们嫌价码低了,一个劲地向上加码,同时又是找中国驻洛杉矶领事馆的官员跟史蒂芬的姑姑沟通,又是走球队的路子。
无论莫当斯怎么跟他们解释,拒绝的原因跟合同金额没有关系,同时又告诉他们,这是一个纯粹的商业行为,不需要去找谁来说,没用,可是对方就是不相信,执着的根本不容拒绝。
莫当斯这边打不动,他们又找上了史蒂芬,史蒂芬实在没有办法拒绝了,只好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一年三百万美元,五年的合同,每年百分之十的增幅,对于一般的代言来说,这个价码已经算是相当高了,而且最后对方又提出,给史蒂芬二百万份的原始股份,而且享有内部人员配售的权利。
这二百万份原始股份现在的价值还不到二十万美元,史蒂芬也没有当回事,史向华持有很多公司的股份,每年的分红都是一点点,有的时候甚至还没有分红,史蒂芬却没有想到,对方还是一家未上市公司。
在三年后,对方即将上市之前,史蒂芬手上的股份已经增加到了五千万股,而史蒂芬才不过又投入了不到三十万美元,最终这笔股份的价值超出了史蒂芬整个合同的代言费用。
对方最终满意而归,莫当斯对此虽然不满,但是他毕竟只是经纪人,史蒂芬才拥有最终的决定权,不过史蒂芬也告诉他,对方也只是拿他的名字在在中国国内用用,对自已的个人形象没有什么影响,莫当斯这才答应下来。
这个代言合同跟以前的有所不同,那就是不需要把合同的近半金额再贡献给美国的税务部门,因为现在史蒂芬在其它国家的肖像权和商业开发权利已经授权给了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这家公司负责运营史蒂芬的商业价值的综合开发,然后再经过层层的转移,大部分收入会转移到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投资公司,只有很少一部分收入会返回到美国国内。
这是一种合理规避税收的手段,但是史蒂芬跟美国的公司签订的合同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了,同时为了预防国家增收海外收入的法律出台,也做了提前的应对手段。
通过这种手段,扣除运营费用后,可以减少合同金额近百分之三十的支出,除了减少税务支出外,史蒂芬也是预感到自已来自亚洲和国内方面的代言会越来越多,通过这种手段可以最大化地增加收入。
而且中国现在正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如果拿美国的钱去对中国进行投资,一进一出之间,也要增加很多费用,但是通过这种方式之后就不同了,设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可以直接对国内进行投资,而且没有什么多余的费用。
不过对于如何投资,投资什么行业,目前还只是处于调研阶段,还没有正式的决定出来,不过史蒂芬在姚名的建议下,已经准备在几个大型一线城市购买一部分房产,包括商业和住宅在内。
除了房地产以外,还有大宗期货商品的投资,都是准备投资的方向,在商业方面,史蒂芬也不是太擅长,但是从小跟着父亲耳濡目染之下,基本上商业规则还是知道一点的。
合理的风险等于合理的利润,风险与利润成正比,这个道理史蒂芬还是知道的,同时在投资上,史蒂芬不想过于依赖经纪人,一方面是有很多例子,球员就是听了经纪人的理财建议,最终落得个颗粒无收的下场,史蒂芬可不想犯这个错误。
虽然说史蒂芬相信莫当斯的人品和职业道德,但是有的时候,还是控制在自已手里安稳一点,姚名同样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打球薪水远远高于史蒂芬,同时他的商业代言也非常出色,并不比史蒂芬差多少,两个人都拥有同样的烦恼,所以两个人经常通过电话对这方面进行沟通。
姚名对国内的情况比较了解,史蒂芬对美国的情况比较熟悉,两个人加在一块正好,其实详细说起来,两个人不光在球队方面是对方,在商业方面同样也是竞争对手,因为两个人拥有近乎相同的背景,不过两个人对此都不在意。
输给了犹它爵士队后,超音速队的自信并没有受到什么打打击,而且比较膨胀的骄傲经过这两场失败的教训,球队的气质更加稳重了,在三天的训练中,球队的磨合程度也在进一步好转。
但是里德诺和威尔金斯的关系依然不可调和,偏偏两个人都是替补阵容里的主力,他们两个人配合不好,直接影响到了球队的战斗力,而且不管史蒂芬他们怎么劝说,两个人谁都不肯先低头认错。
这种情况不解决的话,始终是球队的隐患,同时也影响球队的团结和战斗力,在一次普雷斯蒂和卡莱西莫、史蒂芬三个参加的球队发展会议上,说起这个问题,普雷斯蒂提出不如将他们两个中的一个交易出去,来解决这个问题。
史蒂芬想了想也是,除非是把他们两个中的一个放进首发,不然的话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的,但是杜兰特是球队重点培养的对象,沃特森跟史蒂芬的配合相当出色,换谁都不合适,那就只好按照普雷斯蒂的想法,做一笔交易送走一个了。
其实普雷斯蒂很想做上两笔交易来证明自已的眼光和能力,但是本内特却没有这个想法,他不主张对球队进行什么变动,现在的阵容就很合理,没有他的同意,普雷斯蒂也不敢贸然去做。
至于把他们两个中的谁交易出来,在这个问题上,卡莱西莫跟史蒂芬两个人出现了分歧,史蒂芬认为应该把里德诺交易出去,卡莱西莫却觉得威尔金斯更适合一点。
史蒂芬之所以选择里德诺,除了两个人的关系基本上是史蒂芬跟队友中最差的外,还有就是里德诺跟沃特森的风格实在是太重叠了,送走一个,换一个类型不同的过来,也好弥补一下球队的漏洞。
可是卡莱西莫却不这样看,他考虑的出发点是从交易方面考虑的,威尔金斯更容易被交易出去,而里德诺却不太容易,而且球队现在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再换一个控球后卫又要重新适应,而换一个得分手却没有那么大的变动。
至于对他们两个的能力,卡莱西莫倒是没有什么看法,两个人都有非常优秀的地方,但是又都有一些的弱点,看到他们两个人意见相左,普雷斯蒂没了办法,只好暂时搁置一段时间再看,反正离交易截止日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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