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女生频道 > 快穿之大佬总想当废材 > 第329章 我在民国当大佬(3)

墨初白怂怂的,还是让侍者把吴姿萱叫了过来。

大概是他们经常和吴姿萱玩,侍者看了两眼夙杳,就去了后台。

“姐,她要换个衣服,卸了妆,再重新化个简单的妆才会来,需要一些时间。”

夙杳瞥了一眼墨初白:“我怎么觉得你这话好像在说,我不是女人一样?”

墨初白的大脑突然宕机。

人都懵了。

他应该怎么回答姐姐的这个问题。

最后墨初白决定主动认错:“姐,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不起!”

墨初白的朋友:……

果然姐姐好可怕。

吴姿萱并没有让墨初白久等。

大约十几分钟后就来了。

刚开始吴姿萱看到墨初白的时候,还挺开心。

但是她看到了坐在角落的夙杳。

眨了眨眼。

又看了看坐在夙杳边上的墨初白。

眼里只有好奇,没有其他的情绪。

夙杳满意的在心里点了点头。

女主可以啊。

从见到墨初白的时候,她能看出女主是喜欢墨初白的。

但是看到墨初白的旁边有个女孩子,她一点嫉妒的情绪都没有,反而是好奇。

也仅仅是好奇。

不卑不亢,没有发火,没有甩脸。

“你好,我叫墨初曼,是他姐,我想和你聊聊。”

吴姿萱怎么都没想到,眼前这个容貌艳丽,气质绝佳的女子居然是墨初白的姐姐。

她突然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就像是一粒尘埃一样。

不过想归想,吴姿萱依旧挺直着脊背,不卑不亢。

“墨小姐你好,我叫吴姿萱,不知墨小姐想和我聊什么?”

墨初曼推了推墨初白,把他推开,然后拍了拍旁边的座位:“过来坐。”

吴姿萱有些忐忑,偷偷看了眼墨初白,见他点了点头,乖乖坐在了夙杳边上。

别说吴姿萱忐忑了,就连墨初白都有些忐忑。

他往朋友那边挪了挪,表面上和他们在聊天,其实眼睛的余光一直看着吴姿萱和夙杳。

夙杳打量了一会儿吴姿萱,吐出了一句让在座的人都震惊的话:“我喜欢你。”

墨初白:???

吴姿萱:???

墨初白的朋友:???

就连不远处偷听的韩九泽,口中的酒水也差点喷出来。

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哪有女孩子对女孩子说我喜欢你的话。

韩九泽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突然冒出性取向这三个字。

性取向是什么东西?

似乎有些熟悉,但一时想不起来。

不过从这个词的表面来看,他也明白了它的意思。

韩九泽放下手里的酒水,单手扶额。

他一天天地都在想些什么。

他又偷偷地听了一会儿夙杳和吴姿萱的对话,大多都是女孩子之间的话题。

突然失了兴趣。

但是心里却记住了墨初曼的名字。

原来是墨家大小姐啊。

他没记错的话,前几天他那个父亲想要给他安排一门婚事。

女方就是墨家大小姐。

如果今天没有见这位墨家大小姐,他也许对这门亲事无感。

不会期待,也不会排斥。

可是现在,韩九泽发现自己居然隐隐有些期待。

只因第一次见到他,他居然有一种非常非常熟悉的感觉。

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或者是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

墨初白起初好奇自己姐姐会说些什么,结果听着听着,发现只是一些女孩子的体己话。

他也就慢慢放下了心。

“你喜欢看书吗?”夙杳记得剧情里,女主的军事天赋很高。

与其等到以后自己摸索,不如现在就先培养。

正好墨初曼的书店里,除了文学方面的书,还有许多军事方面的书。

也不知道墨初曼是从哪里淘来的。

书店里有各种珍贵书籍,不过那些书墨初曼一般会收起来。

夙杳觉得那些书正好适合吴姿萱。

她白天有时间的话,完全可以去她书店看书。

这是个战乱的年代,就算是女主,没有了主角光环,一不留神也会没命,还是看紧点比较好。

毕竟是女主,吴姿萱是真的很喜欢看书。

尤其听到夙杳有一家书店,还邀请她有空去看书的时候,吴姿萱对夙杳的好感倍增。

女孩子之间的友谊来得总是奇奇怪怪。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等到离开时,吴姿萱更舍不得夙杳。

墨初白:……

为什么他突然有一种自己的心上人要被他姐姐抢去的想法。

回去的路上,墨初白颇感失落。

“姐,为什么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你和她的关系真的变得这么好?”

不像他,花了好久的时间才和她成为好朋友。

“我们都是女孩子呀,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可不是你们能懂的。”

墨初白更加失落了。

但是他明白了另外一件事情,自家姐姐是真的不阻止他和吴姿萱。

这就足够了。

第二天,夙杳难得地起了个大早。

本来想找一件差不多的衣服穿,然而打开衣柜,发现里面不是旗袍就是小洋裙。

最终认命地拿了一件旗袍出来。

看来回头得买几件简单一点的衣服。

墨父已经去上班了,墨母约了她的小姐妹,出去打牌了。

夙杳简单的吃完早餐,就朝着通告栏那边走去。

就如同她说的一样,真的把寻找唐朝的那张寻人启事贴在了通告栏上。

没有画像,只有寥寥几句话。

别人看不懂,可是唐朝能看懂。

本来这种事情应该下人来完成,夙杳却选择亲自做。

因为她不想别人知道她太多的事情。

尤其是找唐朝这样的事。

虽说是战乱年代,可还是会引起许多流言蜚语。

贴完了寻人启事,夙杳直接去了一家成衣店。

得亏墨父非常大方,给儿女们的零花钱也很多。

墨初曼又不怎么出门,除了开那家小书店的时候花了些钱,其他的钱都被她存了下来。

定了几件舒服宽松的衣服,让掌柜的做好后送到墨府,夙杳这才去了她的小书店。

小书店没有店员,会不会开门全凭墨初曼的心情。

店里的卫生墨父专门派了下人过来每天会打扫,但是书籍这方面的事情,墨初曼都是亲力亲为。

夙杳一过去,就懒洋洋的坐在了店里的椅子上。

要不是今天出来贴那个寻人启事,她这会儿绝对还在睡觉。

没有什么是能和睡觉相比的!

书店在角落,并不大,空间很小,但里面被收拾得很整齐,看着就很舒服。

外面有形形色色的人,这里远离战争的区域,还有韩家驻守,老百姓的生活过得还算不错。

“和平号,你说我要不要去战场上玩一玩?”

【大佬,我觉得你还是先把任务做了吧,而且如果你上了战场,一定会干预一些事情,到时候你的天道值可能会被扣。】

“还真是麻烦。”

和平号的意思很简单,夙杳可以上战场玩,但如果她去了,最后结算天道值,一定高不了多少。

还不如偷偷回了天道,再给它修复好来得轻松自在。

在书店待了一早上,一个人也没有。

夙杳虽然知道墨初曼的这家书店是为爱发电,但这电发得也太狠了吧。

幸亏这间铺子墨初曼是直接买得下来,不然房租她可付不起。

夙杳躺在椅子上,昏昏欲睡。

却听到有人走进来的声音。

夙杳从椅子上坐直,朝着门口看了一眼。

一个穿着破破烂烂,头发一条一条糊在一起,脸上黑一块白一块,胡子拉碴的,看不清楚长相的男人走了进来。

夙杳眯着眼打量了一会儿。

口中吐出两个字。

“唐朝?”

胡子拉碴的男人立刻跑了过来,但又停在书店中间,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真的是大佬!那个……我……”

夙杳:……

这孩子是经历了什么。

怎么这副鬼样子!

“有钱吗?”

唐朝张了张嘴,很想说自己有,但是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哪里像有钱。

最后还是乖乖地摇了摇头。

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混成了这样。

想要做个生意,结果铺子被地头蛇给砸了。

想要去别人的店里做个帮工,人家也不要他。

因为他用的这具身体曾经得罪过那个城市的地头蛇。

最后唐朝决定换个地方。

然而路上遇到了土匪,他仅有的积蓄被抢走了。

他不是不想打,但对方人多势众,手里还有枪,最后失败的还是他自己。

为了小命着想,唐朝决定装怂。

这也就算了,没有了钱,也没有吃的,被抢的时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当他好不容易走到这座城市,一定是一副乞丐的模样。

想要找一个地方工作,然而唐朝发现只要自己一过去,人家就撵他。

最后不得不和这座城市里的其他流浪汉们,做着打听情报的工作,只为了混一口饭吃。

今天正好他要去通告栏那边看一看,没想到看见了一个寻找唐朝的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上没有画像,只有几句话,这几句话如果在别人眼里就像恶作剧一样,可是在唐朝眼里,这就是大佬找他的暗号!

所以唐朝根据上面的地址,直接找我过来。

没想到真的是大佬!

唐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着自己的遭遇,此时的他已经收拾干净了。

是个挺清秀的小伙子。

根本无法和他之前破破烂烂的模样联想到一起。

“那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吧,墨初曼买下这家书店的时候带着个小院子,她平时回家住,所以小院子是空着的,交给你了。”

白得的店员,不要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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