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遗失信印”罪,也就是当官的把官印丢了。这可不是小事,“私凭文书官凭印”嘛。有心人利用丢失的官印,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所以,大唐律法规定,“随即寻获者,罚俸一月;追寻不获者,掌印官解职坐罪”。
也就是说,遗失信印罪对官员最高处罚是免职。
那么,按照《大明律》呢?“杖九十,徒二年半”,直接追究官员的刑事责任!
事实上,《大明律》也的确非常符合当时的生产力状况,近三百年未曾改变。
什么?那是因为《大明律》是朱元璋定的,后世之君以及官员们不敢改?
拉倒吧!
那《大诰》也是朱元璋定的,怎么他一死,官员们就不执行了?还有大明宝钞,怎么朱元璋一死就大幅度贬值?
对了,还有洪武铜钱。朱元璋生前,为了推行宝钞,把洪武铜钱都收了回去。后来,大明宝钞大幅度贬值,必须再用铜钱了。但是,市面上基本上见不着洪武通宝。为啥?朱元璋铸钱良心,洪武通宝含铜量高。官员们直接把那些钱融成了铜,又改铸成别的铜钱,以获取暴利。
说穿了,执行不执行朱元璋的“遗嘱”,大明的官员们就是用脚投票。有利于他们的就执行,不利于他们的就搁置不管,或者大幅度改变。
也能从中看出来,朱元璋制定的这《大明律》,确实均衡了全国各阶层的利益,是部比较完善的法律。
那么,是不是说,朱标现在获得的这些法律知识,就意义不大了呢?
恰恰相反!
其一,拥有金蛋系统的朱标,是要让大明的生产力获得极大的发展的。《大明律》适应没有朱标穿越的时代,可适应不了有了朱标穿越的时代。
其二,大明本身的疆域并不算宽广,只能说是华夏传统的势力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大明律》是比较适用的。但朱标的目标,却是成就远朝大元的伟业。如此大疆域范围,百姓语言不通,风俗各异,传统千差地别,《大明律》很显然就不敷使用了。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
《大明律》不够先进,只能说是合用而已。
而朱标的目标,是订立一个既能适应时代,又足够文明先进,能够产生强大号召力的律法!
华夏之所以为华夏,之所以为天朝上国,靠的可不仅仅是“兵强马壮”。
有服装之美曰华,有礼仪之盛曰夏!
华夏的文明程度,远比周边的蛮夷更高。周边的蛮夷,不但恐惧华夏的强大,更羡慕华夏的文明,“恨不得来世生中土”。
朱标现在要建立的国家,不仅有服装之美,礼仪之盛,还要有律法之明!
因为风俗不同,传统有异,天下万族的审美观是有差异的。但是,天下万族对律法公平昌明的向往,是非常一致的1
朱标要让蛮夷之人,一听到华夏,不仅想到华丽的衣裳、文明的礼仪,而且要想到了先进律法!
一言以蔽之:让华夏变为蛮夷一提起来,就心中向往的国度,希望之国!
“妙!妙啊!”
朱标越琢磨这律法的作用越是高兴。
原本他还觉得,当初开瑞鹤级金蛋,就开出了王勃之文学天赋,以及裴旻之武学天赋。现在都青蛟级金蛋了,才开出来一个法外狂徒张三的人物。系统的奖励,和金蛋的级别是不是有些不对应?
现在他才发现,系统还真不算抠门!
就如同一部《农桑衣食撮要》,胜过无数文臣猛将一样。能奠定一国之基的律法知识,其意义真是如何形容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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