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了八月初,天气越来越闷热,林浩这两天心情不太好,因为那个[华夏音乐著作协会]竟然还在建设中,气的他真想帮他们添点砖加点瓦,让他们快点“建”起来!
他也去公用电话亭打过电话,可工作人员告诉他,网站什么时候正式运行他们也不知道,还建议他带着资料亲自来燕京注册...这不是废话嘛,气的他真想把电话摔了!
虽然这段时间在酒吧尽量去唱这个世界的歌曲,但为了突出自己的与众不同,毕竟还唱了好几首上一世的经典歌曲,总不能注册心里难免有些不舒服。
其实他也知道,在这么一个版权混乱的年代,即使注册了也不耽误被盗唱,因为没有人重视这个!但自己毕竟是从上一世穿越过来的,版权概念根深蒂固...不过此时也只能安慰自己,酒吧的客人就是自己著作权的有力证人,即使没有那个“保险”,谁也盗不走!再加上生活的这座小城偏远,传播的速度还是很慢的。
...
这天晚上,林浩唱完刚要走,楚雨把他叫到了二楼办公室。
楚雨先把最近10天的钱给了他,一共是4620元,有2620块钱是花篮的分成。
林浩觉得每天结算太麻烦,所以和楚雨定的是10天一结。
林浩收起钱,说了声谢谢就要走。
楚雨连忙叫住了他。
“来,坐一会,姐给你沏杯茶!”楚雨招呼他坐下。
望着她白皙的玉手,行云流水般的手法,林浩呵呵笑道:“楚姐,你白天在电视台忙活,晚上还得来酒吧,不累吗?”
楚雨抿嘴一笑,“这就叫累并快乐着!”
林浩没说话,静静的望着眼前这个女人。
楚雨并不是古典美女的类型,她的短发十分干练,柔美白皙的脸庞透着一丝倔强与自信。
她的眼睛大而有神,精巧的鼻子,皓齿红唇。
林浩暗想,也许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与周东兵般配。
“姐想求你点事!”楚雨打断了林浩的天马行空。
“哦?您说!”林浩没感到意外,他知道楚雨想说什么,这些天他演完就走,就是不想和乐队的人多接触。
一个武小洲就够自己忙活的了,真不想再好为人师了。
但他也知道,楚雨现在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有些事情躲不过去,该来的早晚会来。
楚雨倒好茶,将茶杯放在了他面前。
林浩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赞道:“今年春天的安溪铁观音,好茶!”
楚雨有些看不懂眼前这个单薄清秀的大男孩,他那双眼睛里,缺少了一丝本该属于他这个年纪的青涩。
和他说话的时候,你总会有一种错觉,眼前这个人应该是一位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他成熟稳重中透着一丝洞悉世事和玩世不恭;看似对一切都漫不经心,可往往别人一个眼神,他就心领神会。
这个人就像一汪望不到底的潭水,让人始终无法看透。
每天晚上,楚雨都是他的忠实歌迷。
他的嗓音堪称百变,每一首歌都是紧紧贴合歌中的意境,当你闭着眼睛去听的时候,能完全融入到那首歌之中。
随着歌曲的变幻,他时而是热烈的大男孩,时而是久经情场的浪荡子,时而是历尽沧桑的中年大叔,时而又是看透人间百态的耄耋老者。
“姐想求你帮乐队排练几首歌儿!”楚雨说完以后,甚至还有点后悔。
其实她不想提这个事儿,但乐队的人找了她好多次,昨晚乐队的队长老钱也来了。
老钱先是把他和林浩之间的那点事儿说了一遍,又一再说可以给林浩赔礼道歉,还说只要能帮乐队,让他做什么就行。
其实她心里也清楚,想要短时间提高这伙乐队的水平不现实,但如果林浩能留下几首好歌的话,对酒吧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再有不到一个月,林浩就要上学走了,那时酒吧客流就得下降三分之一。
要知道,每天来听他唱歌的人太多了,他这一走,对酒吧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如果林浩不是个学生,那就好办多了。
只要价钱合理,他就不会离开铁骑;换句话来说,任何人也不敢擅自离开,除非她不想用了。
但林浩还是个学生,又这么有才,东兵都曾经说过,这个人的前途不可限量。
“行!明天下午1点,让他们过来吧!歌手就算了,乐队来就行!”林浩说完,就在楚雨惊讶的目光中站了起来。
“楚姐,那我就先回去了!”
“哦,好!”楚雨送他出去后还一脸茫然。
毕竟林浩和钱宇有过矛盾,本来她还想好了一肚子的话来劝他,没想到林浩这么痛快的就同意了。
半夜的时候,周东兵开着一辆黑色的奔驰大G来了,身后还跟着几个人,高矮胖瘦都有。
他听楚雨说完这件事情之后,沉默了好一会儿没说话。
楚雨幽幽叹道:“可惜,铁骑的水太浅,养不下这只大鱼。”
周东兵摇了摇头,“他可不是鱼!”
“那是?”
“龙!”
......
第二天下午一点,铁骑酒吧。
林浩走进酒吧,大厅灯光都是暗的,只有舞台上亮着灯,乐队的四个人都在。
看见他进来,所有人一起鼓起掌来。
钱宇一脸的不好意思,见林浩已经走上了台,连忙站了起来,手里拎着吉他喃喃道:“林、林浩,过去的事儿,不好意思了!”
林浩呵呵一笑,摆了一下手,“过去就过去了,您年纪比我大,是老大哥,别和我一般见识!”
钱宇满脸羞愧,不知道什么好。
林浩一脸微笑,“楚姐和我聊了一下,客气话就不多说了,我也想和大家碰碰!咱们没有什么高低强弱之分,就是在一起探讨,大家畅所欲言!”
所有人又鼓起掌来,林浩苦笑摆手。
“这样,谁先说说,你们这支乐队,以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流行?摇滚?爵士?金属?还是拉丁等等,都说说。”
王胖子呵呵一笑,“我喜欢摇滚!”
林浩点了点头,看向其他人,键盘六儿不假思索:“我也是!”
鼓手扬起鼓棒,“我也一样!”
林浩又看向钱宇。
钱宇犹豫了一下,“我、我吧,啥都行!”
乐队其他人没吱声,林浩眉头稍皱。
乐队四个人中,钱宇年纪最大,为人也最油滑。
这样的人玩音乐,往往感觉意识什么的都特别好,但这样的人毛病就是飘,静不下心来练功。
例如同样一段十分简单柔情的段落,这种人弹出来一定会比一般人弹的更有味道。
但如果遇到难度极高的SOLO,需要下苦功一句句反复练的时候,这种人的短板就出来了,他们根本就坐不住。
就像他现在说什么风格都行,其实就是什么都喜欢,但什么都不行,什么都是二把刀。
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说的就是这种人。
林浩沉吟的一会儿,说:“既然大家都喜欢摇滚乐,那我就来简单的说说摇滚!”
四个人一起点头,满脸都是兴奋神色。
“首先说摇滚乐起源,它是受到节奏乡村音乐、布鲁斯和叮砰巷音乐的影响而发展来的,所以最早期的摇滚乐,都是节奏布鲁斯的翻唱。”
“摇滚乐的分类很多,例如,重金属、朋克、英伦摇滚、工业金属、黑色金属、蓝调摇滚等等。”
“......”
四个人面面相觑,都是满脸的尴尬,他们对摇滚乐的认识太浅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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