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也伤了,他滚到谷底,刚一站起来,差点没疼晕过去,整个脚踝瞬间就肿了起来,他坐在地上摸了摸,还好没伤着骨头。
多年的刀头上舔血的经历让他立刻又站了起来,他得赶紧逃,否则一会儿哪些扔手雷的人下到谷底,一样还是活不成。
他拖着伤腿,一瘸一拐走到河中,清澈的河水犹如麻醉剂,瞬间让他感到不那么疼了,他慢慢往上游走去。
走了半个小时,他强忍着疼痛上了岸,又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脚印全部抹掉,然后在树林中穿梭。
终于,让他找到一个枯树的树洞,好在是夏季,还没有大型动物冬眠,他躲进洞里,这才开始包扎伤口。
在药力的作用下,他很快就昏睡过去。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变得漆黑一片,他挣扎着坐起来,借着微弱的月光,他有点发愁了,左脚肿的太大了,鞋根本穿不进去了。
但疼痛似乎轻了不少,吉姆知道,这是吗啡药劲还没过去的原因,他拿过自己的背包,开始仔细检查自己还有什么资产。
一把长枪,握把有点摔弯了,凑活还能用,一把短枪,一堆子弹,两把匕首,夜视仪已经摔坏了,对讲机没用了,再就是睡袋,帐篷,伪装衣,指南针等等。
压缩饼干还有一大包,罐头巧克力还有几个,医药包还在,再就是诸如绳子,望远镜的东西。
“糟糕透了!”
吉姆自然自语道,落在这种境地是他没想到的。
在他的职业生涯里比这还危险的处境他不是没经历过,但这次又有不所不同,深山密林,这不是自己擅长的,孤身一人,周围都是敌人,现在急需养好伤,否则一旦碰上敌人,连跑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树洞里一待就是七天。
慢慢他的腿消肿了,虽然走路还有点瘸,但他必须出来了,因为马上就要断粮。
深林里动物很多,就代表他不缺食物,但即使小型动物,比如刺猬,老鼠,蛇等等他必须拿枪打,自己腿脚不便,根本追不上这些小动物。
他拿着指南针往东走,按照他的计算,南边走出山林似乎更近,但南边敌人太多了,其次就是东面距离公路最近。
他腿脚不方便,还没有在森林大山里行走的经验,经常走走就到了悬崖边,不得不再往回走,几次吃亏以后他也学聪明了,只在山谷里走,宁可远点也千万别走回头路。
他走的很慢,时刻观察周围的动静,小心无大错,还真让他碰上几波贩毒的马队,但他真没敢动抢劫的心思,对方人多,自己还有伤,只要不让对方发现自己就算万事大吉了。
无巧不成书,他今天刚刚来到三江汇流的地方,就听见远处有马嘶鸣的声音。
拿出望远镜一看,吉姆不由得惊喜若狂,他看见了一个人,这个人是他朝思暮想,十分想念的人:
楚天翔。
吉姆绕了一大圈,才转到楚天翔和甘军的身后,他十分小心地接近两个人,现在对他来讲,只要杀了楚天翔,任务就算完成,他要维护雇佣军的荣誉。
楚天翔和甘军这几天可能有点劳累,警惕性不高,等两个人被吉姆用枪逼住,两个人才发觉事情有点不可控了。
“楚天翔?”
吉姆开口说话了,说着,他瘸着腿走到楚天翔他们五六米的地方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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