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大姐,我知道,我真的知道。”大智的眼眶中,开始变得湿润了起来。
不,我不能哭,这不是什么艰难,我一定要忍住,我是个男子汉!
大智的内心中,发出一连串的呐喊,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哭出来,他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让自己将眼眶中的湿润硬逼回去。
“大,大姐,我还有事没有做完,我,我先回去了,下次再给你打电话。”
“诶!好,注意安全啊!”
邬丽梅的叮嘱,让大智其中一只眼睛的泪水渗了出来。
大智电话一挂,伸手一抹,自言自语对自己说道:“我没有哭,没有哭...!”
跟着,他冲出电话亭,对着天空大声吼了一声“啊----”。
周边路过的人都对他投来一缕诧异的目光,不知道这个小伙子在抽什么疯。
大智停下了呐喊声,从嘴里和鼻孔中发出沉重的呼吸声,双目圆睁着,咬咬牙,哼了一声,跟着走到自己的水桶和席子旁边,将这两件东西提了起来,继续往前走了下去。
前路有多远?大智不知道,但是他必须要走下去,他走了一段路之后,突然想起自己背包里的那个寻亲纸板。
他将东西放了下来,然后拿出那个纸板,在路边找了一条绳子,然后在纸板上穿了一个洞,将纸板固定在了水桶上面,虽然有点晃,但是起码也将这个纸板摆放出来了,别人一看也知道自己在寻找自己的亲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找到妈妈和弟弟妹妹的希望。
大智就是这么走一段,停一会,休息好了,又继续走,他根本就没有目的地,所以,坐公交车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反而对他来说,走在路上,也许有更多的人看得到他寻亲的这个纸板,那起码也算是多一点的机会,大智不想放过这样一个机会。
一个人没有目的地走在路上,心中的那种荒凉,也许大智自己没有什么感觉,因为他对荒凉两个字,还不知道怎么去解释,但是如果现实中的我们,尝试过这种感觉的话,其实就像一个失去灵魂的躯体一样,空洞而苍白,没有任何的动力,每迈开一个脚步,都似乎有千斤般沉重,显得那么艰难。
这一天,大智走得脚都发痛了,直到他走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才想着,自己是否要找个地方歇歇了,这样走下去,也不知道何时才是个头。
四处张望了一遍之后,才发觉,这个地方好像已经远离了市区了,虽然还是有很多的高楼大厦,但是这里明显没有市中心那么繁华了。
看着太阳已经下山,天很快就要黑下来了,他在路边找了个快餐店,点了两份的白米饭,然后又点了两个素菜一个煎鸡蛋,花了五块钱,端着个饭盒,走到一边蹲着,大口大口吃完了这个晚饭,连一颗米饭都没有剩下,更加不要说菜了。
这一天消耗的体力,似乎在这个快餐吃下去之后,恢复了不少,起码让大智感觉,身上的力气回来了,也没有感到那么疲惫了。
吃完饭才发觉到,这个地方虽然不是市中心,但是到了饭点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出现的,看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好像是同一个工厂的工作服,看来,这里应该有个大厂,因为吃饭的时候,从道路的一头,突然就涌出来好多好多穿同样衣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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