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这东西,不是什么高科技产品,民国就有了,据说张爱玲当年赚到稿费,先去买口红。
只是七十年代不爱红装爱武装,早不知口红为何物,没想到高毅松居然认识。
但很明显,高毅松震惊的,不是这年代会有口红。
而是,小谭队长,居然有这个东西?
这就很出乎高毅松的意料了。
高毅松还在愣怔,谭小絮已经凑到面前:
“张开嘴,啊。”
高毅松机械的张嘴。
一股甜腻的感觉在下唇抹开。
谭小絮干活利索,没想到抹口红也这么利索,两三下就完事。
谭小絮觉得没涂好,还要再补上一道。
高毅松警觉的往后仰:
“别给我涂太红,我一个大男人,涂太红了不像话。”
“没有没有,真的不红,不信问问师傅——师傅,你看看高秘书嘴唇不红吧?”
照相师傅不想睁眼说瞎话,只能干咳:
“额,咳!”
这一咳,高毅松就懂了。
叹了口气。
算了,随她折腾吧。
涂成个唱戏的也没关系。
谭小絮再看看高毅松涂了口红,果然,气色看起来好多了。
甚至还有点娇艳,像极了耽美漫画里酸涩又倔强的弱受。
“好了。”
谭小絮没有收起口红,又随意在自己嘴唇上也涂了两下,熟练的抿了抿唇。
理了理两根长麻花辫。
她打扮自己的样子,让高毅松觉得陌生又新奇,不禁直勾勾盯着看。
“师傅,可以了。”
谭小絮调整坐姿,跟高毅松紧挨着,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摆出了极其标准的年代照相姿势。
高毅松突然碰了下她的胳膊:
“挽着我。”
“哦。”
谭小絮没有多想,抬起手,从高毅松手臂穿了过去,挽着他的胳膊。
高毅松那只受伤的手也从口袋里掏出来,很小心的把包扎的手掌藏进宽大的袖子里,只露出一截细长的手指。
面对镜头,两人都露出发自内心的笑。
噗——
闪光灯照亮全屋,把两人的身影永远定格在胶卷上。
“好了,心愿完成了。”
谭小絮扶高毅松起来。
付了钱,走出照相馆。
抬头看看,春光明媚,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离天黑还有一会儿。
这么大好的时光,不应该浪费在病房里。
谭小絮问:
“回医院吗?要不要,在外面晒晒太阳?多晒太阳对人身体有好处。”
高毅松唇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你怎么知道我想晒太阳?”
“猜的。”
“那就劳烦你,再带我,到河边去看看吧。”
两人再次上了自行车,谭小絮按照高毅松的指引,来到一条宽阔的河边。
这条河应该是黑龙江的一条支流,前些年似乎发生过大水,河边立着一块防洪纪念碑。
纪念碑旁边,有条长凳。
两人就坐在长凳上,望向波光粼粼的河面。
河面的风不断吹来,谭小絮担心会冻着高毅松,问他:
“你冷吗?”
“不冷。”
谭小絮还是帮他把大衣领子立起来,防止风往脖子里灌。
高毅松笑笑,即便唇上的口红还在,依然掩饰不住脸上的憔悴:
“你明天就走了?”
谭小絮有些不忍心看他的眼睛,目光就落在大衣的肩章上:
“嗯,明天上午九点出发,去体育馆拉两个篮球架子就走。”
“回去后好好发展,我相信你会把十一连队,发展成整个二师兵团最优秀的连队。”
“放心吧,我一定会把我们连队,变成整个兵团生活条件最好的连队,以后也会成为规模最大的连队。”
“我相信你,希望我能看到那一天。”
“你会看到的。”
两人在河边坐了一个小时,直到太阳即将落山,河面一片晚霞,风变冷了,才骑车回去。
回去后,高毅松吃了晚饭,就睡下了。
中途谭小絮来看了他几次,他一直在睡,估计是白天出去那一趟累着了,谭小絮便没再打搅他,自己也回了护士值班室,早早休息。
第二天,谭小絮该启程回去。
吃过早饭,去病房跟高毅松告别,见裴广达、徐正隆、张医生、赵阿姨都在病房里。
高毅松也已经穿戴整齐,除了脸色白了点,精神头很好。
赵阿姨拎着一个装满东西的行李包递给她:
“小谭队长,你今天要回去了,路上一定要小心,这一趟真是辛苦你了,给你买了点吃的,路上带着吃。”
“阿姨,别客气了——”
“你才别客气,一定要收下,你要是不收,我心里真过意不去。”
“是啊,别客气,收下吧,赵姐的一点心意。”徐正隆和张医生一起劝。
谭小絮也没再推让:
“那谢谢阿姨了。”
裴广达道:
“小谭,你一个人回去,路途太远,我不放心,我让运输部派个老司机帮你送回去吧。”
“不用了裴师长,我一个人没问题的。”真要给她派个老司机,她还怎么偷懒、省汽油?
再说,老司机就一定安全?
裴广达见她执意一个人走,也没办法。
徐正隆也嘱咐她:
“回去路上小心,工作上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找裴师长。”
裴广达呵呵笑了:
“徐政委,你可真会给我安排。”
徐正隆也讪笑一下,声音温和道:
“我暂时管不到这边。”
徐正隆如今还在部队任职。
虽然建设兵团隶属部队管制,但中间隔着太多层。
谭小絮一个连队队长,直接找裴广达,已经属于越了两级。
在裴广达的二师师部上面,还有一个兵团总师部。
兵团总师部上面,才到部队。
所以,从谭小絮如今的职位,到徐正隆的单位,中间隔了四层。
这四层,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终生难以跨越的等级。
反过来,徐正隆想要插手谭小絮的工作,也是越了太多层,有些伸不进手。
只能委托给裴广达了。
谭小絮又半开玩笑的问徐正隆:
“叔叔,你还没忘记答应我什么事吧?”
“没忘记,等我回去了,就给你寄照片。”
“好,那我等着。”
告别了一圈,最后看向一直沉默的高毅松。
高毅松站在病床边,面带微笑,一如往常,似乎看不到半分伤感。
但在谭小絮看向他的那一刻,眼底还是闪过一瞬别的情绪,他只淡淡说了句:
“路上小心。”
“我会的,你好好养身体,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到时候身体恢复好了,再到我们连队来。”
“嗯。”
谭小絮又跟其他人点头:
“我走了。”
高毅松跟过来道:
“我送你。”
赵阿姨也要跟着出去,徐正隆伸手拦住她,示意她别跟着去,赵阿姨这才停下。
…………
【作者的话】:
看到有读者评论吐槽作者更新慢的问题,在这里跟大家道个歉,更新确实有点慢了,但是,这本书实在太凉了,从八月份开始动笔,到现在十二月底了,四十多万字,到手只有2600块(这一条千万别让熟人看到,丢脸!)实在太凉了,凉到开着空调码字,都觉得对不起电费。
不过,凉成这样,我自己其实有心理准备,一方面是作者自己写作能力欠缺,另一方面也是题材比较冷。
刚开始开书的时候,我就怀疑,真的有人看这种开荒题材的小说吗,作者开书时就预感要扑街,果然,没有最扑,只有更扑。
想当初跟基友大言不惭的说,这本书要是月入一万,我就写它三百万字!
月入五千,我写两百万!
月入三千,我写一百万!
现在,嗯,为爱发电,也不是不行。
现在就希望,网站不要切我的书,看在我坚持更新的份上,让我好好完本,把这个故事写完,我确实很喜欢这个题材。
书里谭小絮的角色,是有人物原型的,她是北大荒某个农场第一个出生的小公民,她的父亲也是在开荒途中,掉进沼泽里淹死的,尸骨永远被埋在沼泽里,后来被评为烈士。
谭小絮的人物原型,也是开拖拉机的,是个很能干的女拖拉机手。我小说里写到,原主谭小絮被请到某次大会上讲述自己父亲的事迹,结果由于情绪激动或者怯场,在台上痛哭,这也是真实发生过的。
人物原型后来成为农场的普通职工,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里。
我在一本资料上偶然看到这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时,很受触动,当时就想着要把她写进小说里,现在总算实现了。
最后,感谢追更的读者,对我来说,你们和大熊猫一样珍贵且稀有,你们也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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