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是这种忙,王成一下头皮发麻。政法系统的忙现在是一个都不好帮。像法检系统都有“关系人打招呼登记制度”,你给别人打个电话,如果关系没到位,别人为了自保,就会把这个情况登记下来。没出事还好,一出事那一定会被处理,说出来很多人都不信。王成去年就听说过一起最高检一位副司长因为打招呼而被免职的案例。
王成支支吾吾地说:“这,挺难办的,现在政法系统管的好严,基本上案子上传到了警综平台后。就不太可能更改了,社会上有不少说自己有什么关系的?那都是骗人的。案子只要上传警综平台,要改必须部里面同意,而且得从办案单位呈报到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签字,你觉得谁有这么大能力?有这么大能力的人还需要去找关系吗?在立案之初就会把案子销掉,压根就不可能上传到警综平台。”
王成说完,对方叹了一口气,继续说:“能不能帮帮兄弟?我真的是没办法了。”
“如果可以帮的话,我肯定帮你,但你的案子都已经到检察院了,这个时候找谁都没用。”
一般来说,一个案子接处警后,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分别送到不同的大队、派出所。
拿普通的刑事案件来说,立案后,会根据所犯案情的大小、社会危害性大小,要么办取保,要么直接去医院体检送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公安会在一定时间内把案子送到检察院批捕,至于这个时间长短?就看公安办案民警的心情了,公安干警想多关你几天,那么他就晚送几天;想少关你几天,有可能就会马上送。
一般所谓的找关系,也就是在批捕之前找。
当然,把案子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官会对在押人员在看守所进行提审。如果经过提审,了解完案情后,那么在数天之内便会做出批捕或不批捕的许可。如果不批捕,那么就可以放出去了。如果批捕,那得就必须得在里面继续等着走程序了。
业内有一句话“叫37天黄金期”,什么叫37天黄金期?
就是从公安立案到检察院批捕,最长可以关37天。要去找关系或者要去干嘛?都得在这37天去完成。
有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是:很多民警办案久了,都有经验,公安有的时候明知道这个案子不会被批捕,但他仍然会把人送到看守所去。一个是为了省事、免担责任,另一个就是看当事人不爽。
所以如果本身案件情况不是很严重,就不要在警察面前装逼,他要想整你还真有办法,在看守所里面可是度日如年。
当检察院不予批捕之后,当事人从看守所出来,还得去公安局办一次取保,在县局办完取保后,还得回派出所报到——录掌印录指纹。
所有程序办完后,当事人就能回家了。一般来说,如果当时案件不是很严重,想去哪,和当地派出所打个招呼就行了,只要不出国、只要能保证随时到案。
那么在这之中,检察院可能还会提审几次,做几次笔录。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还要去检察院做一次取保手续。总之,如果检察院不想为难你,基本上这个程序几个月就能走完。如果想为难你,甚至可以拖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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