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要是知道,一定会主动辞职了,我是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干部,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自己职业的事情来的。而对于办案人员的任何指控,一定要干脆利落、毫不犹豫的告诉对方:
这是诽谤!
切记那句名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当办案人员给你纸和笔,让你交待问题,此时你千万不能有什么写什么。
当办案人员审问你,指明谁谁向你行贿,这事你知道吗?你一定要十分明确的告诉对方,不知道!
按着套路,审问的人一定会说,我们知道,有人举报了!
这个时候,一定要张嘴就来,毫不犹豫的说:是吗,那是诽谤。
是不是又回到原点了?
办案人员当然不会这么容易就放弃的,一定会拿出很过硬的证据来的,这个时候也不用怕,你就一句话:这事我不记得。
这里特别的强调一下,那就是“不记得”是没有罪的,也不会给你定罪的。
还有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一旦被双规,你一定放弃幻想,不要以为你的下属,你送过礼的上级,会来救你,世上没有什么神仙上帝,没人会理你,你能做的,就是自救。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夫妻本是同木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跟你睡过觉的人都这样呢,何况这些人了?
如果办案人员是名老手,态度恶劣,咄咄逼人,你实在控制不住时,不得不写点什么,那也没问题,你就写某某人向自己行贿时自己没要,结果对方临走的时候,他把钱扔在鞋盒里,过了很长时间我才发现,一直想退。可毕竟我们在一个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直接给回去,怕伤害这位干部的自尊心。
还有,一定要强调,这是你当领导以来就这一次。
特别要记住了,不管什么时候,千万别说上级的事,否则,你死的会更快。比闪电都快。
这里面有一个道理,你一定要明白,那就是,如果你不说上级的事,上级有可能暗中使力,只要有机会,就会对办案人员说,某某也是为党工作多年,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又没杀人,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吗。
这样一来,你的小命就保住了,没准工资还能照发,这可不是胡说,是有先例的。即使是最后真的定了罪,如果交待得法,也不会有问题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吗。这个时候,保了上级,就算你有百十来个情之妇,上级也会为你找一些借口的:毕竟解决了一部分女同志性之冷淡的问题,家庭和谐,社会才和谐嘛。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话冠冕堂皇,从领导的口中说出来,那就是真理!
如果你抗不住嘴一歪,把给领导那些见不得人的事说了出来,那事情可就大条了,领导恨不得马上把你拉出去枪毙,怕你死的慢,这时候,领导一定会义正言辞说道:这样的人渣,是干部的耻辱,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你的小命就这样交待了。
这可不是吓唬你。如是你把不应该说的,全说了出去,把领导不想让外人知道的事儿,你给捅了出去,那你只有死路一条。不仅你要死,还会拖累很多人,跟你一起受牵连。
给你举一个实际的例子,当然,这样的例子是不能举华厦的了,说是华厦之外的一个国家,不管是哪个国家吧,反正不是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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