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担任常务副职,还是有花头的,现在这样安排,远远不如在义东日报担任总编辑或者去湖西县担任班子成员、宣传部一把手,他这是越争越差了。
另一个议题,也是事先没有列入,正是义东日报发表的那两篇文章所涉及的事情。
对此进行发难的并不是崔良材或者李玉河,而是林乐安。
林乐安作为政法委一把手,这两篇文章都是指向义东市存在犯罪团伙,当然就是在指责他无能。
林乐安首先赞成撤掉饶振海的职务,便还不解恨,继续说道:“饶振海虽然调职,但昨天和今天两篇文章的影响却没有消除。说湖西县存在犯罪团伙,显然言过其实、危言耸听,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
崔良材对于这两篇文章自然感到非常恼火,目标直指湖西县,他能不恼火?为此他准备采取行动……
义东日报发出第一篇文章后,崔良材立即进行核查,知道是徐华晖签发的,饶振海只是代人受过。
既然饶振海已经受到处理,那么他也就不再顾忌什么。
现在林乐安开了头,他也就立即接话:“乐安同志提到的这两篇文章,我看了,可以用四个字形容,令人发指。不过,我一直没有管过政法工作,对这方面政策把握不准。乐安同志可以把意思说得更明确一点。”
崔良材这些话说得很有水平。说事件本身令人发指,说明他对事件本身是高度关注的。另一方面,有关这类新闻,涉及社会稳定以及机关形象,宣传部门有一个把握的尺度,解释权归宣传部。
崔良材作为市府一把手,并不十分清楚宣传的尺度,他也就不能乱说,但他的话给林乐安进一步发挥提供了台阶。
这次班子成员会议一开始就讨论饶振海的任职问题,与会人员都以为这是张东峰对义东日报连续发表两篇文章的一种不满态度。
有了这种认定,再加上崔良材的支持,林乐安便进一步说道:“我仔细看过这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在四个方面存在严重的导向问题。”
“第一、文章给人的印象是湖西县的治安状况已经非常恶劣,简直耸人听闻。”
“第二、湖西县的犯罪团伙一直为非作歹,就是在彻底否定湖西县的公检法工作,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别有用心。”
“第三、作者缺乏最起码的常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四、关于犯罪团伙的报道,市委宣传部应该有明确规定,义东日报为什么不顾相应的规定,公开发表这样的文章?还连续发表两篇?从他们的做法来看,好像还会继续刊发后续文章。”
“这到底是个别人的行为,还是一场有阴谋的行动?义东日报到底想干什么?值得大家重视。”
林乐安说完,崔良材又立即进行表态:“我看完这两篇文章的时候,我是拍案而起。刚才听了乐安同志的话,我意识到我当时的情绪太不冷静了,我被媒体的导向左右了。我因此想到我们的老百姓会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我要感谢乐安同志,他给我及时敲响了警钟,让我明白凡事要从多个角度想一想,更要深入地调查研究,要努力看到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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