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学姐,你到底喜欢了我多久 > 第713章 抵达大理

收拾完家里,林然帮外公外婆简单的做好了晚上的饭菜,到时候只需要热一热就可以吃了。

临走之时,四个人还里里外外帮家里搞了一通大扫除,出发时,两个老人也一起下楼送了几人。

林然好说歹说,想着自己外公腰疼下楼不方便,就不要老人家送了,结果唐哲林铁了心要送几人,林然心里又是感动又是心疼。

这次前往大理林然已经轻车熟路了,两点多出发,晚上天还没黑就到了下关,原本有些漫长的路途几人在车上一直说说笑笑,时间就跟飞箭似的嗖一下就过去了。

几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先去把房子弄好,至少把行李放一放再去吃晚饭。

到了位于古城租住的小院子,房东已经在院子里等着众人了。

“实在是抱歉,今天出昆明的车太多了,路上堵了好久。”林然嬉皮笑脸地扯着谎,他一开始和房东商量的是自己下午就能到,结果现在都快晚上了。

房东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副标准的鹅蛋脸,长得还算漂亮,说话是大理本地口音:“没事,房子我给你们打扫过一遍了,但是没有床套什么的,你应该自己带了吧?”

林然点了点头:“带了带了,麻烦你了。”

房东带着林然几人在房子里转了一圈,简单地介绍了下每个房间,以及后面租住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水电费这些是我帮你去交还是你们自己去交?”

“你帮我们弄一下吧,成不?”林然嫌麻烦,他觉得有些事情能麻烦别人就麻烦别人,总比麻烦自己好。

“可以,那你一会给我转五百就好了。水费的话便宜,一百就够了,主要是电费贵一些。不过也应该够你们两个月用了。”房东也没介意,继续说道:“我方便问一下你们一共是多少人住吗?”

林然心里默默算了算回答道:“最少六个,有几个朋友可能只住几个星期的样子。”

“那就先五百吧,到时候要是没电了或者怎么样你联系我就行了。”

“好的。”

“前段时间你那个朋友也来看过了,有些事情我也和他说过,不知道他有没有跟你讲过。哎反正也没什么需要注意的,就是别养宠物,你们年轻人晚上要是聚会什么的声音别太大,两边住着的都是老人,要是他们去投诉就挺麻烦的。”

房东开始和林然重新说了一下注意事项,不过大多都是正常租房需要注意的地方,而且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比如卫生间的门有时候可能会锁不紧,到时候你们自己想想办法或者自己换个锁。再比如院子里的那些烧烤架是可以用的,木炭在杂物间里面如果没受潮的话你们还能搞点庭院烧烤。

拿到了房子的钥匙,让林然意外的是居然只有一把钥匙,刚才进来的时候他还没注意这个问题。

“这个钥匙是院子大门的钥匙,你们出去或者晚上记得把门锁一下就行。”房东最后叮嘱了林然几句,“后面要是有什么问题微信上联系我就可以了,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祝你们这两个月在大理玩的开心。”

“谢谢。”

送走了房东后,几人开始挑选自己的房间。

苏雨诺自然是霸占了最大的主卧,而沈思璇和于至景则趁着沈悦还没来,将第二大的次卧给占领了。

“还好来得早,不然这个次卧就又要被悦悦给抢走了。”沈思璇满意地看着自己的阵地,“别说这钱花的是真值啊,不仅有个大院子,还有阳台和天台。”

“到时候我们白天可以在院子烤烧烤,晚上可以在天台烤烧烤,美滋滋啊。”

苏雨诺打趣道:“你脑子里是不是就想着吃了,一天两顿小烧烤,两个月结束后你也不怕你胖的跟猪一样。”

沈思璇抬起手捏了捏自己手臂上的肉,一本正经地说道:“嗯,还能吃,只要不是成大胖子就可以了。”

“你看你那个手臂都粗了一圈了,要不明天开始跟我去晨跑吧。”苏雨诺继续说道。

“我不要,我来大理是来旅居的!是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我才不要去晨跑呢!”

“跑完步每天我都请你吃早餐。”

“那早餐......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沈思璇有点动摇,她动摇的原因不仅是能白嫖苏雨诺的一顿饭,更是因为一想到先前来吃的耙肉饵丝她就流口水。

大米制成的食物她真的太爱了,什么糯米粑粑、饵丝、米线。

“早餐你自己选想吃什么。”苏雨诺再补充道。

“此话当真?”

“我从来不骗人。”

“一言为定!那我明早要去吃耙肉饵丝!”

沈思璇欢呼雀跃地抱着苏雨诺感谢对方的大恩大德,林然和于至景两个男生简单地将自己的房间收拾了一下后就来到楼下找二人。

等着一切收拾妥当后,四人出门去吃晚饭了,但是说实话四个人里面只有沈思璇肚子有点饿,其他三个人中午都吃了好多,现在还有点饱。

“那怎么说?我们先去找陆一帆?去他那里坐一会我们再去吃饭?”林然问道。

现在时间七点多了,陆一帆的小酒馆应该已经开始营业了,过去坐一会随便闲扯一下正正好,只不过这样的话他们的晚饭就得变成烧烤了。

“我还打算约兮兮跟我们一起吃晚饭来着。”苏雨诺一边走着一边玩着手机回答道,“那怎么说?我们先去找陆一帆?”

沈思璇和于至景是做不了主的人,他俩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林然或者苏雨诺提出了一个方案后,点头同意然后跟着一起。

“诺诺,你说的那个兮兮是谁啊?”沈思璇好奇地问道。

苏雨诺还没开口,林然就岔嘴说道:“她高中同学,至臻版沈悦。”

苏雨诺:?

沈思璇:?

于至景:?!

“不是你有病吧?怎么又成至臻版沈悦了?”苏雨诺满脸的无语,迟兮兮跟沈悦哪里沾边了?

林然撇着嘴,小声嘀咕道:“两个人的胸加起来都快比你头大了......”

“你说什么玩意儿?”苏雨诺一巴掌扇在了林然的脑袋上,“你又想死了是不是?一会见到兮兮你那个眼珠子敢往人家身上看一眼你今晚就可以滚出去睡觉了。”

“没有没有,我说着玩的,但是就是至臻版沈悦啊,你自己想想,人家跟沈悦比,是不是就是沈悦的加强版。”

苏雨诺回忆了一下,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迟兮兮的长相跟沈悦差差不多,属于是沈悦去搞个微整容,然后再长大个一两岁的样子。

苏雨诺给迟兮兮打了个语音,告诉对方自己已经到大理了:“喂兮兮呀,你在古城还是在哪呀?我到大理了。”

“我在古城啊,你这么快就到了呀。”

“嗯呐,一会要不要出来吃饭。”

“可以啊,要不你过来我这边,我们正好在吃,我问问。”

迟兮兮说完,还没等苏雨诺说什么就按下了静音。

过了一会,她对着苏雨诺说道:“你来我这边吧,我给你发定位。”

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完全不给苏雨诺任何开口的机会。

看着手机,苏雨诺抱怨着迟兮兮还是一个样子,我行我素的。

然后下一秒,她的眼睛就瞪得大大的。

迟兮兮发来的定位正是陆一帆的小酒馆!

“所以,你们的意思是,这是你高中同学?”

院子里,陆一帆端着碗,一脸震惊地看着迟兮兮和苏雨诺几人。

迟兮兮那会和自己说,问能不能带几个朋友一起来吃饭,当时陆一帆还很纠结,毕竟家里有陆莺在,万一迟兮兮带来的朋友不太友好就麻烦了。

但后来他听迟兮兮说是她的高中同学,大美女一个后,便同意了对方的请求。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迟兮兮的朋友是男性,那么陆一帆肯定是不会同意让对方一起过来吃饭的,在他心里,提防任何一个陌生的男性是他现在放在第一位的事情。

而经过这段时间里和迟兮兮的相处,他发现对方人也挺好的,去下关的时候总是会给自己和陆莺带吃的,偶尔晚上也会来帮自己处理下小酒馆的事情,他还开玩笑说要不让迟兮兮别去做义工了,来他这里干,他给她开两个月的工钱不比当义工好。

但迟兮兮拒绝了,她做义工不是为了赚钱,是心里有一股气想要抒发出去,她没和陆一帆细说。

“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巧,你俩怎么认识的啊?”苏雨诺笑嘻嘻地回答道。

“就......之前他带着他妹妹办什么手续,然后就认识了。”迟兮兮简单地说了下相识的过程。

几人开始各自聊着各自的事情,苏雨诺和迟兮兮聊着接下来日子的规划,林然则关心着陆莺状态怎么样了。

“比以前好多了,但是......”陆一帆叹了口气,“你也看到了,刚才进来的时候她还在下面坐着呢,现在连饭都不下来吃。”

林然眼帘低垂了一下,心头有些沉重。

进门时他看到了陆莺正坐在院子里的那个吊椅上,怀里还抱着一本书,夕阳的最后一点光辉微弱地洒在了她的身上,如果不是知道那些事情,他肯定会觉得这一定是个乖巧甜美的邻家妹妹。

结果陆莺在看到几人后,立马就站了起来走到了楼上,吃饭的时候也再下来过。

“不会是因为......我们吧?”林然说出了那个几乎是正确答案的疑问。

陆一帆放下了饭碗,拿起了桌子上酒瓶给林然倒了一杯酒,然后与对方碰了碰:“别往心里去,我会和她沟通的。”

林然一口将酒饮下,陆一帆给自己准备的是白酒,那一小小的一杯一口喝下去差点让他直接吐出来了。

“没事的,我能理解她现在做的事情。”林然咧着嘴,强压着心头的恶心与胃里的灼烧感,“等我跟我老婆那边收拾好了,我就过来给你当驻唱。”

林然话锋一转,哈哈笑道:“你说实话,这几个月有没有找到比我还厉害的驻唱歌手?”

陆一帆愣了一下,随后便说道:“找不到,根本找不到。”

他开玩笑地说道拍着林然的肩膀:“你要是再不来,我估计我这个小酒馆就要倒闭了。”

“可别!我们来的时候不是没看到,门口已经有顾客在问你今天是不是不开业了。”林然给自己倒了杯果汁,“你都有回头客了,那工资可得多给我开一点啊。”

“必须的啊,我怎么会亏待自己好哥们呢。你说个数,要多少?”

林然假装思索了一下:“这样,管晚饭,一个月一百如何?”

陆一帆整个人都呆住了,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一开始他是真的打算给林然好好开个工资的。

“你看啊,我从我住的那里过来,扫一辆共享单车来回就是两块钱,一个月就是六十,我回家路上或者来的路上顺带买包烟不过分吧?这不一百正正好好够花了。”

“管晚饭是因为,你这小酒馆开业时间肯定是晚上吧?要是我晚上再过来说不定就没有共享单车了,所以我的早点来。”

“没事不会白吃你的,你要是忙不赢做饭我可以帮你做。”

林然嬉皮笑脸地说着:“你怎么不说话了?条件提的太高了?”

陆一帆默默地重新给林然倒上了酒,他心里有好多话想和林然说,但奈何自己是个不善于表露感情的人。

他无比地明白之所以林然这次回来,是因为对于自己妹妹的事情有亏欠,无论当初再怎么说没事,这种亏欠始终都会是心里的一根刺。

“行,没问题,我作为老板,多提个要求不过分吧?”陆一帆强撑着自己的笑容,他怕下一秒自己就会哭出来。

“说啊,老板提要求那不是正常的吗?不然怎么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呢?”

“要是你做晚饭,我想吃红烧肉,昆明口味儿的。”

“你就按照你家做红烧肉的方法给我做就好了。”

这下轮到林然愣住了,他的大脑飞速运转后,想明白了所有。

陆一帆曾经在昆明生活过,那时候他的生活还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父母也还健在,红烧肉是他爸爸或者妈妈最常做,最拿手的一道菜。

他也许没来得及把父母的绝学传承下来,自从父母去世后他或许就再也没吃到过曾经的那个味道。

而林然作为一个昆明人,陆一帆相信他肯定能够做出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味道,哪怕有所差别也好,只要能让他在其中感受到一丝父母还存在的错觉就够了。

“那你可算是找对人了。”林然跟陆一帆碰了碰酒杯,“我红烧肉可是一绝,妥妥的老昆明口味。”

“那就说好了?”

“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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