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武侠仙侠 > 阳仙 > 第110章:两个爱韩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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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天来她一直在等红枫圣人的消息,可是希望伴着夕阳一次次的破灭,她知道红枫圣人从来都是前辈风范,言而有信,这次一直没有音信,一定是生了意外。

    她担心红枫圣人,更多的担心韩箫,于是和父亲义父安守良辞行,说是出去散散心。安守良对这个义女爱护有加,不次于亲生的安琼,唯恐她有意外,但拗不过她的性子,勉强同意了。

    韩箫一直打听,但韩箫如风而散,丝毫听不到消息,她几次去秋枫门问询,但也是无果而反,今日恰巧到“摆宴宾朋”酒楼吃午饭,巧遇了痴太王。

    记得初次见到痴太王时,安琼揪住他的的胡子不放,还是安小文解的围。

    痴太王是安守良的莫逆之交,一见安小文就喜欢上了,帮助她恢复记忆并传授养颜的仙术。

    “管家丫头片子,拿老人家穷开心,我老人家本来穷疯了,借几个钱花花。”痴太王嚷嚷的道,声音很大。

    “要钱,哼,给个条件,白给,没门。”安小文道。

    “唉呦,丫头多会儿和你老爹一样变得吝啬,我老人家倒霉了,倒大霉了。”

    “咯咯,就是不给。”

    “出尔反尔,这却不是你老爹的作风,丫头,行行好,我老人家给你作揖了,愿你和韩箫小子早生贵子。”

    “啐,再说,我马上消失。”安小文的眼中闪过一丝悠柔的神情。

    安邑联姻盟会早就传遍了人、仙两界,韩箫的名号再一次沸沸扬扬,只要是有听觉的,不想知道他的名号都难了。

    对面的胖女人道:“我们离开这里。”说着站起来,抄起桌上的包袱到柜台结账。

    “客官,吃好了,一共四十八钱。”掌柜的点头哈腰的道。

    “啪”的一声,胖女人数也没数扔在柜台上一把铜币。

    “谢谢客官,你老慢走。”掌柜的笑成了一朵喇叭花,赶紧跑去掀门帘。

    痴太王猛的一脚把掌柜的踹了个马趴,道:“势力老儿,我老人家踢你一脚,解解气。”

    “唉呦”掌柜的叫着捂着屁股,连滚带爬跌出好几丈远。痴笑老君一拍手,象喝多了酒一样,一个大转身,踉跄着正撞到走到门口的胖女人。

    胖女人一身肥肉乱窜,可脚步丝毫未移动,倒是痴太王被撞的退到柜台边。“天哪,我老人家眼花了,怎么撞到了一座山,唉呦,腰断了,唉呦,我老人家的小命呦。”

    “你是喝多了,眼睛长到了后脑勺。”胖女人说话的声音好冷。

    “唉呦,还是一座冰山,算我老人家倒霉,好冷。”痴太王说着,一支手把大皮袄的边角向怀中按了按。

    胖女人面色低沉,招呼一声红脸的瘦子和黑脸的侏儒,挑门帘走出去。

    痴太王双手拍打着屁股,嚷嚷的道:“还好,地上干净呢,不然回家又挨老婆骂了,我老人家的大皮袄是老婆的半个老公。”一边说着一边拎着掌柜的脖领子道:“坏了,坏了,你老儿上有老下有小的,我老人家才不愿意接手呢,累赘,烦人,讨厌,搀你起来吧。”

    安小文呵呵笑道:“就你事多,老骨头可结实着呢。”

    痴太王偷偷的一笑,道:“哈哈,我不笑谁笑,好事都让我老人家碰到了。”说着抄起柜台上的半坛子酒,接着道:“丫头,付账,我老人家带你去找兄弟。”

    “你知道韩箫在哪里?”安小文一怔道。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丫头爱上帅哥,理所应当,我老人家少不了跑腿了。”

    “韩箫在何处?”

    “不知道。”

    “你真的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那你带我去何处?”

    “哈哈,丫头好笨,好笨的丫头,不知道才去找呀,找不到也得找,我老人家的兄弟大名鼎鼎,一定好找。”

    “哼,又来骗我,没钱。”

    “那好呀,我老人家走了,丫头别哭鼻子。”痴笑老君把酒坛子往肩上一扛,一支手紧了紧束腰的绳子,大踏步出了酒楼。

    安小文急道:“等我。”说着把算完店饭帐,跟了出去。

    偏僻角落里的绿衣少女一直目观着生的一切,当她听到韩箫的名字,不由得芳心巨震,“箫儿,这个韩箫是你么?你和我私定终身,为什么又去联姻盟会与别的女人勾搭?”

    绿衣少女正是明宫的颜芳,自从四年前一见,琴箫合音,深深的爱上韩箫,虽然韩箫丑陋,但和他在一起是幸福、是快乐、是自由,尤其母亲管教甚严,她把自由理解成比生命还重要。

    上一次和吕雉前往灵脉雪山,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山下,但父亲严令不准私入雪山一步,她痛苦抉择之后,与心爱的韩箫似有擦肩而过之感。

    “韩箫,还会有女人对你痴情,我恨死你。”颜芳不知不觉的手一用力,手里的杯子碎成几片。

    “菩提美酒,当歌当醉,挥剑问情,何醉我一生;好酒,好酒。”声音很洪亮,从楼梯处传来,颜芳扭头看去,一个三十来岁,天蓝长衫的男人从二楼跌跌撞撞的走下来,手中举着大酒坛子,香气扑鼻的“菩提醉”源源不断的流入嘴中。

    “酒入愁肠,醉透钟情,山水依旧,你在何处?”蓝衣人醉眼朦胧,一步没踩正楼梯,一下子摔倒,象一个肉球一样滚落下来,酒水四溅,腰间的一块红色蛇形玉佩被酒液洇湿,出淡淡的光芒,光芒越来越盛,象雨后的彩虹,耀人二目。

    颜芳注视着蓝衣人的一举一动,当她看到奇妙变化的玉佩,想道:“此人竞是父亲敬佩的‘十二相君’之中的蛇巳,据传他与文洲妩媚仙子以酒定姻缘,爱情感化了妩媚仙子,令其放弃了屠刀,成为一代恩爱情侣,隐居于文洲,怎么会突然出现于岭南一代。”

    蛇巳从地下爬起,依旧把酒倒入嘴中,高声吟道:“天地悠悠,红尘漫漫,何处人能归真,望天涯,晓天地,我身在何处?”说着,脚步歪歪斜斜的凑到颜芳的桌前,一口残酒喷到地上,又道:“你真漂亮,梦虚虚幻幻,何为真实,你不要做负心人。哈哈,好酒,好酒,当歌当醉。”

    颜芳早已听说过蛇巳修仙得道,在十二相君数他最正派,不受大秦帝国金钱美女的诱惑,被雁仙破例带到文洲。

    蛇巳诗书琴画无一不精,是天下人爱戴的仙人,颜芳站起身想扶他坐下。谁知蛇巳一甩手,向门口走去。

    “姻缘何处不伤人,我后悔么,我无悔,行走天地间,哈哈,何悔。”声音犹在屋内响着,蛇巳已不见了身影。

    颜芳哪里还有心情接着吃饭,把碗筷一推,自语道:“想必蛇巳情场失意,才落得如此疯疯癫癫,落魄的失去往日风采。他一定被妩媚仙子伤害了,情不可信。”

    颜芳暗暗咬牙,脸上不知不觉的升起怒色,双眉上挑,转而变成一个冷面美女。她刚要转身去柜台付账,离开这里,只听得有人道:“哈哈,芳儿,和谁生这么大气呢?”

    两个人从二楼走下来,前面的人四十来岁,身着青衫,仪表堂堂,一脸正气,后面跟着一个十四五的少女,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着。

    “芳姐姐,又见到你了,真高兴。”少女拍着手向颜芳跑来。

    “金叔叔,唯儿,你们怎会在这里?”颜芳转努为喜。

    “我和唯儿路经此地,正好赶上午饭时间,顺便约晤一个昔日老友,没有想到碰到了你。呵呵,前几天,唯儿,翠儿,效儿还念叨过你呢。”青衫男子笑道。

    “好几年了,金叔叔的伤痊愈了么?”颜芳白玉般的手掌轻轻的抚摸着被称为唯儿的脸庞,接着道:“唯儿,都长这么大了,几年不见,象个漂亮大姑娘了。”

    “芳姐姐爱说笑,唯儿能追上你一半的漂亮,也不会被翠儿每天当成话柄了。”金唯拉着颜芳的一支手摇晃着,亲切之情溢于言表。

    “这里离叔叔的‘金鼎花社’只有三十里路了,到家里住几天,你婶婶也经常提起你的。”

    “去吧,我们都想你,翠儿还弄了好些的泥巴,捏成了人形,说那个最漂亮的就是你,她都不允许我碰一下。”

    少女金唯天真无邪,眼睛每一转动,就像能说话一样。她拉着颜芳的手,蹦蹦跳跳的迈步走去。

    青衫男子走到柜台,扔出一片金叶子,道:“陆掌柜,你派人带上三十坛‘菩提醉’,送到我的‘金鼎花社’,过几天,我宴请乡邻,他们都声明要一定喝到新铺独一无二的美酒。”

    “金爷,你放心了,我马上派人,你的吩咐,小的怎敢不办到。”掌柜的把金叶子塞入怀里,一双小眼眯成了缝,点头哈腰的道。

    “金鼎花社”以种植培育奇花异草闻名天下,整座宅子包围在艳丽的花丛中,看一眼,闻一下,半个月神情都会舒畅的如中了大奖。哇,好气派。

    但所有的人和仙都不知道号称大金社主的金臣乃是芭蕉花修炼的人身。

    此时的“金鼎花社”灯火通明,五月,天虽不太燥热,但很多的人赤胸裸背,围着几张大桌子,周围即是鲜花和各类盆栽,这样的环境饮酒,给个神仙位子也不换。

    喝酒猜拳,呼叫声连成一片。人穿梭其中,十几个仆人继续端上美酒佳肴。

    “哈哈,菩提美酒,该当一醉,喝,喝。”有个尖嗓子的男人叫道。

    “承蒙大金社主看得起,宴请乡邻,我等才有幸畅饮如此非凡之物。来人呀,把大金社主请上来,我胡不雄要和他干三碗。”尖嗓子的旁边是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他端着一支大海碗,踉跄跄的站起,一不小心酒洒在了蓝裙女人的身上。

    “唉呦,这是俺老汉新买得裙子,今天刚刚穿来。该死的胡不雄,卖了你的房子你也赔俺。”蓝裙女人一下子揪住胡不雄的的衣领,杏眼圆翻。

    “骚娘们,哈哈,你陪老子睡两夜,给你买上几条,老子有的是钱。”胡不雄一扬脖子,把碗里剩余的酒倒入嘴里,用力一拨蓝裙女人的手。

    “陪你就陪你,胡不雄,你还是男人么,听说你老婆翠花耐不住寂寞,跑到十里外的‘红云寺’勾搭出家的和尚。你如果还有男人的雄风,你老婆何必舍近求远,哈哈,笑死我了。”蓝裙女人一笑如花枝在招展。

    很多人哄堂大笑,有一个人喊道:“翠花貌美如仙,风骚卓绝,床上的功夫一定一流,俺也要哈。”

    胡不雄抡起海碗向说话的人扔去,叫道:“陈老大,你与妖妇狼狈为奸,坏事做尽,胡不雄岂能饶你们。”

    忽然有人说道:“胡兄,暂且息怒。”月亮小门里走出两个人,前面的是“金鼎花社”的社主金臣,也就是三天前在新铺“摆宴宾朋”酒楼与颜芳巧遇的青衫中年人。因交游广泛,对待百姓如亲朋兄弟,所以乡邻们给他送个雅称“大金社主。”

    他的兄弟金柔枯瘦如柴,但精神旺盛,眼睛如星辰,此时走在他的身后。

    “大金社主,金二爷,你们来的正好,胡某今天一借贵宝地,惩治‘无魂二妖’。”胡不雄双手一抱拳道。

    不但金臣大吃一惊,稍有耳闻的乡民吓得面无人色,无魂二妖乃是乃是妖仙徒弟夜妖在人界收的弟子,妖法高强,为大秦帝国卖命,竟然跑到西北边陲小镇,混进百姓之中。

    金臣向四外看看,吃惊的道:“胡兄言之,‘无魂二妖’陈轩大和郎梅二到了敝处?”

    “看来大金社主还埋在鼓里,陈、郎二人冒充成乡邻,在这里已经饮酒多时了。”胡不雄双眼死死盯住刚才的蓝裙女人。

    很多的人放下了酒碗和筷子,有的抄起了凳子叫道:“二妖坏事做尽,今日是自投罗网,在那里,剁了他们,为民除害。”

    蓝裙女人向后退了三步,道:“想不到大存金镇还有如此的能人异士,一眼便看出我们兄妹的行踪。咯咯,老大,不用伪装了。”

    说着扭动水蛇腰肢,漫天红雾过后,蓝裙女人露出了本来面目,火光之下,众人看到她的左脸庞刺刻着一只獗尾翘钳的蝎子,青色的刺痕闪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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