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主房出来,盛世下楼前往餐厅。
行至走廊,离餐厅还有十几米,还没见到人,就先听见盛奚聒噪的声音。儿子小时候挺乖的,五岁之后变野了。
如今十岁了。
又野又聒噪。
一周至少有一次会被叫家长,喻唯一去学校,他则接到校董打来的电话,对方委婉地道歉说:“实在不好意思总统先生,是我们对少爷照顾不佳。”
盛世不能生气。
一是,孩子是唯一怀胎十月辛苦生下来的。
二是,盛管家说盛奚的脾性很像他。
亲父子。
一脉相承。
盛世:“……”他真没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有这么话多聒噪烦人。
与此同时。
餐厅里。
孙嫂跟在盛奚身后,一边走一边听着少爷絮叨。半小时前她在林荫道前等他晨跑完,在回屋的路上他也不停地说话。
去了三楼洗完澡,换好衣服下楼。
期间他也不停地说。
现在还在说。
“我们郊游的地点是峡谷,我趁着老师没注意,就带泡芙去看晚霞。结果不一小心被导员抓了个正着,泡芙太紧张就把脚崴了。”
“我背她回去的,回去的路有点远,但是我感觉一点都不累。泡芙一直抱着我的脖子,搂得可紧了——”
盛奚说着话。
走到餐桌跟前,拉开自己面前这张椅子的同时,也把身旁的椅子拉开。
请孙嫂坐。
妇人点了点头慢慢坐下。
少爷很有教养,无论出门还是在家,他绅士的动作不会少。他长得也极好看,遗传了姑爷剑眉星目的俊朗眉宇,又有着小姐精致的五官轮廓。
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长开。
愈发俊逸。
就是野性难驯,性格越发张扬高傲,还有一点就是话特别多。
“泡芙就那么安静地躺在我背上,我偏头就能看见她漂亮的脸。孙嫂,您说她是不是喜欢我呀?”
“周围那么多人她只要我背她,还那么紧紧地搂着我,她肯定对我有点意思,说不定很久以前就处处留意我了。”
孙嫂:“……”
“昨天我去她家里看望她,本来是想问她脚伤怎么样了,她让我别说话,给了我一束小雏菊花,盛叔告诉我,小雏菊的花语是暗恋的意思。”
“她都表示得这么明显了,作为男生,我应该主动起来。嗯,我今天去学校就跟她告白,早早地把事情定下来。”
孙嫂愈发:“……”
“少爷,您和泡芙小姐还小,婚事……”
“不小了,盛叔说结婚要从娃娃抓起,如果不早点行动,就会发生难以预估的意外。定下来,就不会有差错了。”
“既然她喜欢我,我也挺喜欢她,那么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如果可以把泡芙接到我们家来住就更好了,上学前能见到,放学后还能见到她。”
对了。
泡芙比他大一岁。
两人原本不在一个年级,但泡芙的学业成绩不太好,去年就留了一级,目前跟盛奚在同一年级同一个班。
“等会儿去学校我就去找校董,让他提前给我们班的同学重新排座位,我要跟泡芙坐同桌,每天都看着她。”
孙嫂沉默了。
她怎么觉得一切都是少爷想多了。
泡芙小姐好像并不是特别喜欢少爷,准确来说,他们年龄还不大,根本不懂男女之间的感情。
想到这,孙嫂在心里狠狠瞪了盛管家一眼。
少爷的想象力本来就比一般人要丰富,他还在一旁煽风点火。小雏菊的花语是暗恋?十几年前他也是这样跟姑爷说的!
“孙嫂,您觉得我等会儿出门,路过花店是买小雏菊呢,还是买玫瑰花?雏菊不够艳丽,不如还是买红色的玫瑰——”
声音戛然而止。
孙嫂皱眉。
就在她疑惑少爷怎么忽然卡住了,转过头要去看旁边的男孩时,抬眼就看见了从餐厅外走进来的盛世。
男人身材高大。
阅历与时间沉淀下来的气场,沉稳又内敛,令人望而生畏。
孙嫂连忙起身,“姑爷。”
盛世‘嗯’了一句,径直往餐厅圆桌的方向走。孙嫂跟了上去,再次看向桌边,几秒钟前还坐在椅子上喋喋不休的盛奚,此刻正站在桌前边,站得笔直。
待盛世离近,他敛着眸子,没了半分小兽的野性,恭敬得很:“爸。”
姑爷在外是受人尊敬的。
在家也是。
少爷和小小姐都比较惧怕他。
姑爷是一位严父,一位将父亲的职责尽到最好的严父。就比如工作日的早晨,他会准时在七点半敲门进入小小姐的房间,帮小小姐梳头发。
会在七点四十五出现在餐厅。
陪少爷一起吃早餐。
孩子们的家长会,一学期三次,他尽可能全部出席,实在抽不出时间也会去参加至少两次。
食不言寝不语。
早餐期间餐厅里鸦雀无声。
仅有碗筷碰撞发出的细微清脆声音。
盛世放下筷子,掀开眼帘看向对面的儿子。他细看了他两眼,唯一总说盛奚越长大模样越像他,他怎么觉得没那么像呢?
明明他比盛奚好看。
这边。
父亲的目光再度落到自己身上,盛奚蜷了蜷手,莫名紧张。
他喝了口水压压惊。
但还是扛不住父亲眼神的压力,盛奚招了:“爸,前天班级组织露营。达到营地之后,我没征得泡芙的同意,就拉她去看晚霞,导员发现我们的时候,她受惊崴到了脚,追根究底这是我的错。”
盛世收回视线。
他听见了儿子的话语,道:“然后?”
“我第一时间与泡芙道歉了,每天都有去林姨家看望她。我也向导员们说了抱歉,承诺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父亲没说话。
这说明父亲认可他的处理方式。
盛奚松了口气。
早餐后,他双手接过盛管家递来的书包。在盛世的陪同下走出家门,朝林荫道的方向去。
盛奚犹豫再三,还是开了口:“爸,泡芙以后来我们家住可以吗?”
“可以。”
“一直住在我们家也可以吗!”
闻言,盛世低头扫了他一眼。
懂了他的意思。
盛世告诉他:“住可以,一直住也可以,但前提是泡芙同意。”
如果泡芙不同意,盛奚却使用强硬的手段,那么他以后就不用姓盛了。后半句话盛世没说,但盛奚明白。
从小到大,父亲教了他很多道理。
第一条就是:尊重。
这个世界在男女权重方面本就不平衡,女性得到的资源远远比不上男性。所以,他作为天生的获利者,就更加应该尊重女孩子。
不过。
父亲的考虑是多余的。
因为泡芙很喜欢他啊!
她肯定会在他开口表白,第一句话还没说话的情况下,就点头答应!
盛奚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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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漫歌(泡芙)打小不爱读书。
成绩不好。
林夏莫西故也不强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并不一定非要她学业有成。就在二人打算发掘女儿其他长处的时候,林漫歌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
半年前倒数第一因此留级。
半年后名列前茅。
甚至在12岁那年参加了首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取得不凡的名列。
那之后。
林漫歌去到哪,哪所学校就有她的传闻。
考试前:“拜这个林漫歌,不挂科。”
后来,圈内好友开她的玩笑:“作为莫氏集团直系继承人,出生就坐拥百亿家产,还这么努力学习,漫歌,别太卷。”
林漫歌:“不努力学习是会嫁给盛奚的。”
再后来。
网上流传了一段令人艳羡的告白视频。
画面中的女主角被感动得泪流满面,林漫歌:“原来不管怎么样都会嫁给盛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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