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草原,寒风瑟瑟,初春的草原依旧冻手。
身处边关的大魏百姓们最近发现了一个事:近两个月,来互市的北胡人变多了。
最直观的一个现象,就是每个摊位前都排起了队伍!
排队这回事,放以前也不是没有,但那就是个别现象,还不至于人人摊位前都排队。
可近两个月,那是啥摊位前都有人排队啊,尤其是卖吃食,药物的,更是排起了长龙。
敏感的边关百姓一看这现象,便都知道北胡那边肯定是有部落在打仗了。
“该不会又是那女汗王在打仗吧?”
“不会吧,上次我家隔壁那客栈,有商队回来落脚,没听说那女汗王在打谁啊,不是说冬日冷,雪厚不好打仗吗。”
“嗐,要我说这女人就不该当汗王,也是那哈莫罕的王子不争气,这才叫那女人捡了便宜。”
“哪个鳖孙在扯犊子!哟,我说胡麻子,就你这话你敢当着你婆娘面说吗?我看她不削你!什么狗屁话,女人怎么啦?别是你女儿上学比你儿子有出息,你就在这儿酸吧?”
“你,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不是说北胡打仗嘛?嘿,这女儿咋啦?我闺女可孝顺聪明了,上学还被她夫子夸赞了呢!”
“你别说,我听我二舅姥爷的侄子讲,他在衙门给师爷当跑腿,听说这学习好的,日后就算不能考上进士做官,也能进研究院当公务员呢。”
“嗐,早知道了,我家那几个早听他们夫子说过了,就是因着想去研究院,他们上学可认真了,回来后隔壁小子叫他们出去溜达那都不去的,非说要把夫子布置的课业写完了再去!”
“哟,你家孩子可真好啊。”
“……”
“诶不是,这不聊北胡嘛?咋聊孩子去了!”
“北胡?哦对,是北胡,那北胡打仗不是常事嘛!反正又不打咱们,这有啥好说的,一群蛮子,都打死算了。”
“说的也是,都死光了最好。”
活阎王那还得看百姓,至少边军将领卫城不会这么想。
因着他还念着殿下跟他说的,要收服北胡的事呢。
这要北胡人全死光了,那这北胡收服起来还有啥用?
可着那么大块地儿,也就北胡人自己能适应了,换大魏人自己过去生活,待不了俩月就得回来。
卫城站在山坡上眺望北方,每日都会三省北胡。
打完没?人还剩没?牛羊马还有没?
主打就是一个惦记别人碗里的。
卫城慨而发叹。
——今年的冬日好啊,雪美,打起仗来也分外叫人拍手称快。
要说平素冬日都不内战的北胡今次为何这般乱糟糟,究其原因还得看乙十三。
被发配去海上抓人的时候,困于环境还能看见他人影,但一入草原,那就跟泥牛入海一般,再难寻其踪影。
孩子喜欢搞事啊,寻常不搞事他都浑身不舒服硬要搞点事出来了,换了如今奉旨搞事,那乙十三可不得高兴疯了!
是以他一落地草原后,就飞快带着自己人不知道蹿到哪儿去了。
短短两月,打出来的辉煌战绩就包括:抢了萨莫大王子的小妾,偷了科奇纳小王子王妃的衣服塞在汗王,隔三差五宰了科奇纳附属部落的羊做晚餐……
不就是叫北胡各部落自己斗起来嘛,简单!WWw.GóΠъ.oяG
叫乙十三自己来理解,殿下给他下达的任务就是叫他不干人事……
嗯,乙十三搞事且有自知之明。
他五行缺德,但他忠诚能干啊。
身为殿下的忠贞小能手,灰卫使指挥使的位子迟早都会换他乙十三来做的!
哈,乙十三有大志,已经看不上方生副指挥使的位子了,直接就剑指霍廷玉的位子。
哼,谁家好人愿意当老二的?
他要做就做第一!
不知道自己被边军将领给寄予厚望的乙十三,还在草原上继续发光发热。
他看着科奇纳和萨莫从王子跟王子之间小规模战斗,最后一点点进化为王子跟汗王,汗王跟汗王,还拉下了附属小部落的战斗后,便满意溜了。
他就只负责搞事啊。
这打仗他可不擅长呢,刀剑无眼,万一伤着了他可咋办呐?
所以还是换个部落继续搞事吧。
貌似五大部落,还有俩无事做吧?
就换这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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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胡进度喜人,魏钰想表扬乙十三,但奈何找不到人,也只能作罢。
年后没多久大皇子就出海去南美了,到了二月,二皇子和七皇子也陆续出发。
到了三月底的时候,派去南苗勘探地貌的人回来了。
南苗已经收服,因着要将版图纳入大魏,那新的州郡县就得划分好。
朝堂在就着舆图商量了半月后,将南苗那块地定位了平州,并划出了七郡。
虽然南苗的地一点都不平,但谁叫朝堂大半官员对其都有这么个美好愿望呢。
平点好啊,平点修路都好修点。
于是至此,大魏有了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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