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人抬走, 被插上触目惊心的管子。
他试图挣扎,颤抖的嘴唇微弱地叫着痛。
他向我伸手,要我救他。
我却只能眼睁睁地看他被医务人员带走, 终于, 他安静地睡下了, 连着荧幕上一跳一跳的仪器, 躺在玻璃的另一侧憔悴得让人不忍心去看。
我抵着玻璃, 心脏抽搐。
他不该的, 不该遭受这样的待遇。
他来找我, 拔掉维系生命的药水偷偷跑出来, 我为什么会让他看到哭笑不得的事实,为什么又惹他那么难过?
或许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不再见面会更好。
起码不会让他再难受,不会让他再受伤。
不会让他把自己的命不当一回事跑出来, 只是为了早点找到我告诉一个原本会让我欣喜若狂的消息而已!
这么多年,他用了全部真心捧给我。
而我, 究竟给过他什么?
……如果换成是别人。
如果换成是方写忆, 如果他喜欢上的是一个值得他爱的人,那个人一定会把他保护得好好的。
一定不会让他受到任何人的伤害。
而我, 没有珍惜他, 失去了他之后,又跑回来索取温暖。
他自私了。
我不值得。
……
早已忍了我很久的路蔚夕终于彻底丧失了耐性, 我们又打了一架, 或者确切说应该是我被他打了一顿。
骨子里流着暴力的血的外国人,激动起来说了一大串法文, 我想他应该是在骂我, 可惜到底在骂什么, 真是一句也没有听懂。
相对而言,方写忆却表现得异常冷静,他只告诉我:“小恒过两周就要手术了,能不能恳请你,洛予辰,起码在这短短的准备期里,不要再做出任何刺激他的事情?”
我不敢和方写忆对视。
也说不出话。
在病房外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着。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样他就眼不见心不烦,就不会想起来要赶我走。
我想陪在肖恒身边,至少这十四天,我必须陪在他身边——我一定会如履薄冰地努力克制自己,在这段时间里不要说蠢话、不做蠢事。
无论如何,我必须看着他好起来。
可“洛予辰”这几个字,对肖恒身边的人来说早就被列为和病毒一样讨厌的东西。
假如这个世界上有什么药水能让他彻底脱离被我感染,我想他们一定不惜血本买下来给他灌。
路蔚夕的简单粗暴,找人来感我。
我在被蛮力拖向走廊的时候,不断恳切拜托方写忆。
“求你让我留下来照顾他,就只有十四天而已。拜托你!”
方写忆回过头,眼底幽暗得深不可测。
路蔚夕:“照顾?你照顾好你自己吧!洛予辰,你就是可恶!机会不是没给过你,一次两次弄成这样你还要我怎么相信你?”
“你知道手术的成功率有多低吗?他有一半的机率可能会死!洛予辰,他活到现在容易吗,为什么你到最后还不放过他?”
我的喉咙伸出,发出一声可怕的嘶吼。
百分之五十?
是的,手术有风险,我居然天真地以为他醒了就没事了。
他还是,有可能会死。
我束手无策。
眼见,最后希望的大门就要关上,却被人伸手从里面拉开。
路蔚夕回头,方写忆站在他身后,眯着眼睛。
“如果你能答应,在这之后,都再也不出现在小恒面前——这十四天,我就让你留在这里。”
“方写忆!”路蔚夕很是不解,我则愣住了。
“怎么样,同意吗?”狐狸眯起了狡猾的双眼。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可是小恒确实可能会死,这十四天说不定是他最后的日子,有你陪着他,小恒会觉得安慰一些。”
“但是,一旦手术成功,我不希望你继续破坏他的人生。”
他深黑色的瞳仁紧盯着我。
我浑身的血液都几乎在逆流,我当然要陪着他。
我只要他活下来,只要这样而已。
我还能想什么别的?我已经不敢有一点多余的奢望!
……
天开始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接着渐渐变大。
街道逐渐清静,我记得好像有这么一次,不知道是哪一年了,我应该是心情很阴郁,也这样在雨里慢慢走回去。
他迎面跑过来,打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把我揽进怀里。
到了家,两个人身上都湿透了,然后就放了热水在浴缸里做了。
其实那一天很美好。我们就像幸福甜蜜两情相悦的情侣一般温柔地相拥,可为什么,隔一天之后就被我抛之脑后,为什么没能就那么再接再厉继续幸福下去。
雨水从刘海上流下,睁不开眼睛。
我被什么绊了一下,双膝都磕在水泥地上,伸手一抓,毛茸茸湿漉漉地挤出水来,回头一看觉得上天真是很厌恶我,才会让我遇见什么都被讽刺得一针见血。
那只毛绒狗,被肖恒说是很像洛予辰的毛绒狗,那时被我们遗留在路边。
现在头朝下泡在雨水里,很像自杀现场的浮尸。
把它捞起来的时候,它的脸已经被地上的泥水弄脏了,一道污迹从眼角滑下来,蜿蜿蜒蜒的好像眼泪。
“你有什么可哭的?” 我皱眉看着它那脏脏的样子。
它当然不能回答我,样子可怜兮兮的。
窝在烧得烫烫的浴缸里,我懒得用肥皂,也不知道自己算洗好了没有,那狗倒是已经被泡得干干净净坐在我膝头。
我把它拧得皱皱巴巴的挤出水,再展平,再捏,后来就变成了我一个大活人机械性地欺负一只毛绒狗。
……
第二天我早早去了医院,方写忆摔出厚厚一叠文件来让我签。
“这是什么?”
“合约书,毕竟口说无凭。”狐狸阴阴道。
“合约里写清楚了,约定期结束之后,你不准用任何理由跟小恒联系,不能通过任何手段把这件事告诉他博取同情。如果你敢不遵守约定,洛予辰,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你下半辈子都再也看不到他一眼。”
我唰唰签了,扔回他手里,无视他眼里得意的笑。
终于进了肖恒的病房,他还没有醒,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除了窗外树枝的沙沙声外一切静得出奇。天空在暴雨后蓝得澄澈,斑驳的树影映在窗帘上,像期待而畏惧的心轻轻颤动。
仿佛回到了一个月前。
我每天怀着这样的心情等他醒来,等得不知道我的人生除了等待还能够做什么。
这么多事,转了一圈,又回到起点。
就像寓言里永远围着轮胎转的松鼠,我疲于奔命,说不定累死的时候还是倒在原点上。
现在他躺着,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我却反而安心。
总害怕再在他面前做错事、说错话,倒宁可他这样一直睡着,让我守着。实在好笑——在他面前,我却一天比一天不知如何自处。
由爱生畏。
我以前不相信这个词,我觉得既然会怕,那就不要称之为爱。
现在终于知道一个眼神一句话在心里都被成倍放大时那种牵心动魄的感觉,在孤立无援就那么点希望却不知道抓得住抓不住的时候,怎么可能不怕。
而他,却什么都没跟我说,甚至没有表现出半点害怕或畏惧。就好像,他现在,已经不怕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我。
肖恒变了。
世界的中心,不再是洛予辰。
曾经他的一切对我都是透明的。可如今,却统统藏了起来,深得我拼命挖掘也挖掘不出来——不再会对我露出其他人都没有看过的表情,也吝啬让我再看到他的真心。
他依旧温柔,努力不说任何可能伤到我的话,可是,他不要我了。
我的眼眶又湿了。
坐在床边等着他醒,时间绵延流过。
阳光从清早的明亮,变成正午的灿烂,温暖地晒在身上,一切仿佛都凝固在此时此刻。
起先还在想,还在想待他醒来的时候,我该怎样对他笑、怎样和他说话。
想着想着思绪就变成了空白,变成绵长盛春阳光里的慵懒,变成拉着他的手摩挲着他的手心的单纯触感。
后来我居然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白色的灯光雪亮刺眼,外面已经是昏暗的暮色了。
他坐在床上,一只手玩弄我耳边的发丝,表情像是逗一只小猫一样专注,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
我愣愣地坐起身子,睡了好久弄得腰腿酸痛,盖在身上的被子从肩膀上缓缓滑下来。
他见我醒了,有点尴尬地缩回了手,想要全盘掩饰在我闭着眼睛时才敢流露的温情。
终于我也尝到这种滋味了——恨不得把他的手给抓回来,心里的委屈苦涩无处发泄,却还要努力地微笑,一点也不能让他看出来心里面被拧得发疼的端倪。
“你睡了好久。”他的声音低沉微微有些哑,听了很让人心动。
我茫然点点头,居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我问他,实在有点羞愧,肩膀酸疼也不敢去揉。
……
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睡了那么久。
要是方写忆他们知道了,估计是要立刻把我这种毫无贡献的人赶回家。
“下午的时候。你还没吃晚饭吧,我本来想早点叫醒你的,”他若有若无地勾了一下嘴角,居然转头按铃帮我点了菜,“你那个胃,还是三餐按时吃比较好。中午也没吃饭吧,怎么自己都不注意一点……”
“肖恒。”我因为他的关心而受宠若惊,恍恍惚惚地叫了他的名字。
他似乎在等着我的下文,我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这么大脑空白地看着他。
“你要留下来陪我,我已经知道了。”他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很有趣,微微笑了,“别总是看着我发呆,都不像你了。”
“洛予辰,我们现在就把以前的事情忘了,好好的在一起过十几天,好吗?”
他看着我,眼神还带着几分询问。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宽容,先是一阵狂喜,然后心脏倏地就疼了。
经过那么多,到现在他还是愿意成全我,还是不计前嫌地替我着想。
“肖恒,对不起,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说什么,亏欠太多,语言已经不足以表达此刻的心情。
他却摇了摇头,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
他的眼睛,温柔而理性。
现在的他,不要道歉,不要承诺。
我苦笑,他现在什么都不要。
身后的门被推开,姓方的狐狸指指挂钟:“会客结束。病人请好好休息,你明天再来。”
话音刚落,已经不由分说拉着我出了病房。
“你今天很乖,”他押着我下楼,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最好一直都这么乖,记住我们的约定,别想跟我耍花招,否则。”
他抱着手臂。被楼梯的阴影遮得只剩一半的脸上,露出略带颓废的冰冷笑意。
……
我回到家,躺在床上,在黑夜里辗转反侧。
睡不着。
翻身起床,匆匆披了件外衣,抱着那只毛绒狗就往外跑。
我又去了医院,坐在他病房外面的长椅上,衣衫不整发型散乱,加之抱着那只硕大的狗,活像一个神经病。值夜的护士经过,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
十三天,如果黑夜的一半还留在家里,那折算下来就只有六天而已了。
我不要那样。
能够待在他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对我来说都很珍贵。他在房间里应该睡得很熟,一墙之隔,其实看不到也听不到,却终于心安。
我就那样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直到清晨有人拍了我肩膀,抬头一看,是路蔚夕抱着便当盒和保温杯,呈完全居高临下鄙视我的贤惠状。
我马上站起来跟进了病房,和我睡眠不足脸色难看的蠢样子相反,美貌的外国人一大清早就魅力全开。
眯着他那双翕动着金色睫毛的蓝宝石色眼睛,露出灿烂的傻笑,殷勤地对肖恒打开了他的爱心便当。
“早!今天的营养膳食,还有我专门煲的汤,快趁热尝尝。”
肖恒看到我,微笑着点了一下头,算是打招呼。
路蔚夕却立刻不满:“喂!不公平啊,你对他笑什么?辛辛苦苦一大早起来给你做饭的人可是我耶!”
“是是是。”
肖恒被他逗得勾起嘴角,仍然偷偷抬眼看了我一下。
马上被路蔚夕打了头:“还看!你对得起我不辞辛苦一大清早起床给你做饭吗?”
说着,就用勺子递到他嘴边,肖恒愣了一下。
“这个……我自己能吃。”
“算了吧!都喂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你也不用因为某、些、外、人在旁边就害羞吧!”路蔚夕操着古怪的腔调,刻意加重了非常刺耳的几个字。
“小路,你别胡说。”肖恒认真道。
“胡说?明明是事实嘛!”路蔚夕强制喂饭,然后拿着空勺回头对我晃了晃,嘚瑟道,“在这个世界上,不会做饭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不懂温柔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只会傻站着连句甜言蜜语都说不好的男人更不是好男人……”
肖恒没有反驳他,吃了他勺子上的饭。
我很难过。
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个房间里好多余。
路蔚夕笑眯眯地继续喂饭,而我,确实是那种奢靡都不会、连甜言蜜语都说不好的男人,自作多情要陪他,其实根本没有人需要我。
肖恒是那种很敏感,很会顾及别人感受的人。
他问我:“你是没睡好吗?你黑眼圈很严重。”
“没……我睡得很好。”
气氛再次僵掉,他还想问什么,被路蔚夕直接一勺塞满。
“我说小恒,你能不能好好吃饭,不要再分心管那些闲事了啊!”说着,又喂,表情很愉快,电话却响了。
“什么事?啊?是今天吗?八点半?今天八点半?完了完了,我全忘了,妈的还要彩排加上塞车……啊啊啊!肖恒,我工作给忘了,死了死了,我再来!”
他来去一阵风,房间里诡异地静了。
我看看肖恒,肖恒看看我。
难得碍事的家伙不在了,我默默走过去拿起饭盒,里面热气腾腾的煎蛋居然还用番茄酱画了一个比路蔚夕本人还傻的笑脸。
我用勺子把它送到肖恒嘴边,他呆了呆,犹豫了片刻还是吃了下去。
啊,怪不得。
怪不得刚才路蔚夕喂得那么开心。
就,真的很开心。
看他吃下去,像是心里开了花一样。
我又给他夹了几口菜,憎恶自己做不出看起来这么精致的东西。
他那边,却突然伸手从饭盒旁边拿起了折叠筷子,给我夹了剩下的半个蛋:“给。”
我愣住。
“你又没吃早饭,是吧?”他问我。
我还抱着饭盒。如果放手的话饭会洒,否则我一定抱住他。
路蔚夕的爱心早餐做得非常丰盛,分成两人份也不嫌少,这样的互相喂食看似很有趣,实则非常生涩——
我们都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所以勺子和筷子都拿不稳,米粒和酱料都会洒出来。
横在蠢笨的动作中的温馨既陌生又陡然生出丝丝酸涩的微甜,让人心跳心动又不知所措。
空气在急速升温变得暧昧,我们虽然都仍旧保持沉默,但是应该同样感觉到了,却没有一个人舍得停下来打破这种默契。
心跳很快,带着血管都在突突直跳,手一抖,沾着酱汁的饭粒就掉下来,弄脏了被子,他的嘴角也沾上了一些。
似乎是顺理成章地,我假心假意地帮他抹掉,越来越近,最终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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