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挺带着民壮把放在藏兵洞里的火药弹都取出来之后,在左面的城墙上构筑了一条坚固的防线,陈树和赵平接应战团之中的兄弟一一的返回防线后面,至此,兰州城的正面城墙,宋辽各据一半。
一条火舌蜿蜒着向城墙的东面游了过去,于是,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就响彻了兰州城,本来就残破的土城墙,顷刻间就被火药给削平一半。
李清瞅着漫天乱飞的残肢断臂苦笑着对虞侯道:“怎么,火药弹的事情你还没有给这些蠢货们讲过吗?”
虞侯回报李清一个苦笑道:“这些蛮人作战忘命,但是指望他们能够明白什么是火药,根本就做不到,当初在拿火药弹做实验的时候,有的蠢货居然会把火药弹拿在手里,即便是点燃了引线,他们也舍不得扔,认为这种带着花纹的铁器是一个值钱的东西,结果,就被火药弹给炸碎了。”
李清甩一下马鞭,指着硝烟弥漫的兰州城头道:“那里充满了京西军兵卒的臭味!”
虞侯拱手道:“将主,是否继续攻击?以末将之见,再来一次冲锋,兰州城就要易手,李寿已经从后城攻进去了。”
“响箭我听见了,他们已经开始杀戮了,希望能够从背后向那些宋军发起攻击,不过这样做很明显没有什么作用。
你看看城墙上的那些人可有分毫准备去救援百姓的举动?身为军队不去救援自己的百姓,只知道和我们纠缠,说明这支军队根本就是一支私军,他们只执行将主的军令,不会去理睬百姓的死活。”
“私军?私军找我们的麻烦做什么?我们只不过是来兰州散心的,没打算进攻宋国。”
李清笑着从怀里取出一封军报递给虞侯道:“这是我刚刚收到的军报,云峥已经在东京登坛拜将,挂印出征了,目标就是代县雁门关!”
虞侯吃了一惊,打开军报瞅了一眼连忙道:“将主,既然宋辽之战已经开始,咱们也应该快速回国,留在这里做什么?”
话说到这里李清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瞅着黑烟已经冒起的兰州城叹息一声道:“我没有接到领军的军令,相国的计划里没有我的名字,所以我们只能留在兰州城下攻城玩。”
虞侯乃是李清的心腹之人,自然知晓李清来兰州的目的,考察黄河河道的任务就是一个笑话。
这些天以来,相国在兴庆府活动频繁,不断地有开国老臣被派遣到远方,另外一些重要部族的首领也被召回兴庆府,火赤家族被勒令固守西平府不得出境一步,黑山威福军司,右厢朝顺军司,白马强镇军司,以及韦州的静塞军司在这个宋辽关系突变的时刻,不但没有远征他方,反而在大踏步的收缩,全部都驻守在兴庆府周围,和皇家铁卫隐隐形成对峙的状态,就是在这样的局面下,将主才交卸了兴庆府左军都督的职位,来到大夏的最南方来养病。
想到这些,刚刚还对骇胡儿与宋军作战感到激动的虞侯,这时候再看烽火连天的兰州城,竟然懒洋洋的提不起半点劲头了。
不管能不能攻下兰州城,有什么重要的?这样的城池骇胡儿已经攻陷了无数个,再多一个又有何用?
相比宋军在辽国的土地上纵横捭阖,攻城掠地,自己不过是在这里玩孩子的游戏而已。
李清笑道:“没意思吧?”
虞侯这时候从战马上下来,随手指派了另外一个百人队去支应已经攻入兰州城的骇胡儿,自己把马鞍子卸下来,坐在上面抱着一个皮囊喝酒。
“这批胡儿已经被财富和战功喂饱了,他们已经失去了继续战斗的意志,既然他们喜欢在兰州城继续劫掠,也就随他们去吧,反正兰州城被毁灭乃是迟早的事情。
当富弼从青塘出来的时候,这里注定要成为战场的……
这些年宋人侵占了青塘,侵占了滇西,打败了交趾,平定了南方,云峥部将几乎将大理灭国,如今,终于到了对付辽国的时候。
云峥,狄青,富弼,种諤,杨文广,这些人苦苦忍耐了五年,就是为了今日……
而我们虽然向西拓展了国土,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是贫瘠的沙漠,戈壁地带,统治的百姓也大多都是骇胡儿这样的蠢货。
这样的百姓我们融合的越多,大夏就会越发的野蛮,这是一种倒退,确实我们唯一能走的一条路。
现在的宋国太强大了……”
“将主,我们毕竟是要回去的!即便是相国不用我们,在这个时候我们也没有留在兰州城虚度岁月的理由,既然西夏国是我们的父辈开创出来的,他所有的事情都和我们有关。”
年轻的虞侯来自世家,听了李清的话之后心情郁闷之极,大大的喝了一口酒,就把皮囊远远地抛开,斩钉截铁的对李清道。
李清开心的笑了起来,他发现这个年轻的虞侯和五年前的自己很像,对他的无礼并不在意,用马鞭轻轻地敲着马镫道:“骇胡儿不死光,我们没有理由回去,莫忘记,你还欠骇胡儿一大笔赏赐没有发下去。”
虞侯狞笑道:“战死之后就不用发赏赐了……”
此时的兰州城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骑着骆驼的骇胡儿在疯狂的向兰州城正面发起进攻,骑着战马的骇胡儿游骑从兰州城残破的城墙缺口处涌进城里,城里见不到一个人,于是火把就投进了街道两边的房屋。
一个男子惨叫着从房间跑出来,滚到在地上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不等他做完自救,一柄铁枪就把他死死地钉在地上。
刚刚还悄无一人的街道,很快就跑满了逃命的百姓,街道两边大火熊熊,人们只能沿着狭窄街道向后狂奔,却不知道,这样做恰好方便骇胡儿的游骑从后面撵羊一样的追杀。
地上扑满了尸体,更多的是手无寸铁的妇孺,因为她们跑的比那些成年男子要慢的多。
烈火熊熊中,一张桌子砸破了窗户,桌子带着火花砸向一个领头屠杀百姓的骇胡儿,仓促间,骇胡儿双手猛地一架,一个雄壮的的身影已经冲了出来,整张桌子在两道巨力的作用下成满天飙飞地碎片。
整张桌子上劈下的巨力给了骇胡儿双手都要断裂一般的疼痛。身体随着股大力从马上跌落下去,一半是由于自己的飞退。另一半却也是身不由己。
不过,这样地退后并不能给他争取到多少时间,那个雄壮的身影已经随着碎裂的桌子扑了过来,一根枣木制作的棒槌带着风声砸向他的脑袋。
骇胡儿下意识的举手挥挡一下,只听咔嚓一声响,他的双臂就以奇怪的姿势向后扭转,他甚至能看到自己断裂的臂骨中那些粉红色的骨髓。
骨髓是他在这个人世上看到的最后一个诡异的画面,身为胡人吃过无数牲畜和野兽的骨髓,只是看见自己骨头里的骨髓的时候,那种诡异的感觉让他忘记了自己还在战斗。
枣木棒槌落在他的天灵盖上,于是脑浆四溅。
壮汉甚至来不及发出欢呼声,一柄投枪就刺穿了他的胸膛,紧接着一柄狼牙棒将他摇摇欲坠的身体捶进了已经快要坍塌的房屋,轰然一声响之后,这个兰州城中出名的枪棒手就被淹没在火海之中。
红鹰的对手非常的凶悍,交手不过一瞬间,红鹰的小腹挨了一拳,手臂上的同一处地方连续中了四拳,几乎就要断裂,下一拳,朝着再无防备的左脸猛击而来。
砰的一下,红鹰地身体飞旋了起来。
血从胃里涌出,红鹰籍着一瞬间的清醒,失去平衡的左腿在第一时间借力甩向这个主动放弃武器攻击自己胡人头部,然而,仅仅是在这片刻,左腿已经承受了一次猛烈的肘击,胸口则被猛地踢中,整个身体都朝着后方飞了出去。
身体重重的撞在一堵土墙上,咳着血的红鹰勉强站起来,恰好看见狼娃子被另外一个骇胡儿捉着双腿从胯间撕成两半。
红鹰的脑袋迷糊的厉害,看着那个胡人狞笑着朝自己走过来,每一步都走的异常的踏实,嘴里还说了一句自己根本就听不懂的胡话,其实不需要懂,他发现胡人绿莹莹的眼珠子跟野狼的眼睛一模一样。
努力地靠着墙站稳,红鹰只想死的体面一些……
一柄长枪从土墙后面穿出来,紧紧地贴着红鹰的肋骨,就在胡人毛茸茸的手臂就要勒在他脖子上的时候,长枪出现了,路过了红鹰的肋骨,然后刺进了这个连皮甲都没有穿的胡人胸口。
这一枪的力量非常的大,以至于在第一时间就把胡人刺了一个透心凉,红鹰看得很清楚,这一枪正好穿过胡人的心脏。
无力支持身体的红鹰倒在地上,透过土墙上的狗洞,他看见春哥儿夫妇正在努力地把长枪从土墙的另一边拔出来。
“原来是老大救了自己!”
红鹰在昏迷过去之前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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