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那天陆辰俞出去探了一天路回来后,后来的几天他就再也没有为该如何离开的事情而烦心,他每天唯一操心的就是要如何吃饭,五个大馒头吃完后,陆辰俞不得不再次出去猎食!
陆辰俞每天为了粮食奔波人都瘦了一圈,而沈澜怡就从来没有这方面的忧虑,霍达每天按时来陪她吃饭,细心周到地为她布菜,山珍海味、美酒佳肴,端得那是色味俱佳、美味齐备,每餐都不带重样的。
沈澜怡吃得很是麻木,想到躲在床底下的陆辰俞,她越吃越不是滋味,便与霍达说:“你让我写的东西我快写完了。”
霍达温笑:“不急,明天才是第五天,你按时给我便好。”
沈澜怡点点头,问:“小熠能不能还给我,我已经四天没有见到他了。”
霍达道:“明天,我拿到东西,就会把他带过来。”
沈澜怡咬唇,又道:“我都按你的要求做了,总得有所奖励吧,既然现在你还是不愿把孩子还给我,那就把我的待遇再提升回以前那样可以吗?”
霍达看她,“哪样?”
沈澜怡随意道:“就是可以去外面转一转啊,随时能点餐的那些。”
霍达笑笑,说:“我没有不让你出门,只是必须有人陪你一起,至于点餐,不可以。”
“为什么?”
霍达道:“没有为什么,我要让你知道我的重要性。”
沈澜怡无语,心里窝气,看着霍达,她心里颇有些咬牙切齿
的意味,这个男人,为啥就非要限制她吃食,额外的宵夜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但对她来讲,至关重要啊!
至于为什么额外的宵夜对沈澜怡来讲至关重要,沈澜怡无力扶额,她当然是为了给陆辰俞改善伙食!
至于为什么非得给陆辰俞改善伙食?
沈澜怡的眼泪往心里流!
按理说男人家家的,在敌人的大本营里他没被杀了,还能吃上馒头就该感天谢地了,可陆辰俞那个狗男人,他不,他异常矫情,异常挑拣,还异常不干那人干的事儿!
他一边啃着馒头,一边还得就上点有味儿的!
于是乎,陆辰俞每次吃馒头的时候,沈澜怡都害怕,都想逃跑,可陆辰俞手长,那狗东西手臂一伸,沈澜怡没逃两步,就被他勾在了怀里!
然后,他把他固定在腿上,一边吃馒头,一边朝她胸前就上一口,他不仅吃的有滋有味,吃相还带着一种难言的骚气,沈澜怡脸都绿了!
每当沈澜怡想发火的时候,陆辰俞都会委屈上一张狗脸,可怜兮兮道:“澜澜,馒头吃的都要吐了!”
沈澜怡气道:“你才吃了几顿,我不信你在食堂吃不上别的菜!”
陆辰俞道:“有是有,但是那的饭菜太贵了,你知道我是偷偷潜进来的,身上没那么多钱!”
沈澜怡:“……你吃了,孩子怎么办!”
陆辰俞大言不惭道:“他才多大,你挤给他他也吃不完,我不吃不仅浪费,而且还
会造成淤积,澜澜,那样对身体可不好!”
说罢,他又埋在了她的身上,吸了两口!
沈澜怡:“……”
沈澜怡红着一张脸,对他恨恨道:“陆辰俞,你做个人吧!”
陆辰俞好奇:“难道这不是人干的事儿?”
沈澜怡道:“正常人干不出这事儿!”
陆辰俞道:“我也从不干正常人干的事儿。”
沈澜怡气得对他又打又挠,最后还是拧不过这无耻之徒,被他掌住了双手,给宝宝准备的粮食全进了这狗男人的口!
所以说,沈澜怡迫不及待地想给陆辰俞改善一顿伙食,她实在受不了那个不要脸的混蛋了!
可是霍达死活不给她提供额外的补给,沈澜怡觉得,霍达和陆辰俞,完全就是一丘之貉,他们都在欺负她!
此时沈澜怡看着桌上的美味,委实有点味同嚼蜡,她宁愿自己吃馒头,把这顿美食换给陆辰俞。
霍达这顿饭吃的有些漫长,看着沈澜怡光洁的手臂,他道:“我送你的玉镯呢?怎么没戴了?”
沈澜怡道:“怕磕碰,放起来了。”
霍达笑笑,没有强求,在温白的水晶灯下他神态温和,忽然道:“沈澜怡,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沈澜怡看了霍达一眼,他这是要与自己叙旧?
她喝了一口汤,说:“记得,那时,你来我上课的班级听课,我以为你是领导来查课,却没想到,你是师父介绍给我的相亲对象。”
霍达温和一笑,说:
“那时,我对你的感觉很不错。”
沈澜怡道:“我自打见你的第一面起,就觉得你不是个简单的人,你虽然表现的随和,但我莫名对你打怵,果不其然,你居然如此不简单。”
霍达道:“的确,那时我是在刻意接近你。”
“因为陆辰俞?”
霍达点头,道:“Y国当局怀疑陆氏集团研发抗癌新药有问题,派我过去查探。”
沈澜怡道:“所以,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你就调查过我了,师父安排你我的认识,也是你有意设计过的?”
霍达看她的眼神带着点点的光亮,淡淡点头。
“陆辰俞作为陆氏集团的总裁,也是陆氏抗癌新药项目计划的发起者,我自然要对他有全方面了解,然后就发现,你是陆辰俞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和他有情感牵绊的女人,所以,你自然也就成了我的重点关注对象。”
沈澜怡扯唇道:“你可真是煞费苦心。”
霍达低垂下眉眼,说:“我也没想到,最后和你竟会有这样深的牵扯。”
沈澜怡道:“你把我放了,我们之间就什么牵扯都没有了。”
霍达笑了笑,无言。
今天的霍达有些不一样,他居然跟她谈起了过去,沈澜怡想了想,也许今天她有机会探听到她一直想知道的事情。
沈澜怡抿抿唇角,试着又问一遍:“霍达,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华国人,为什么一定要为Y国做事?”
霍达看她,“有那么好奇吗?”
沈澜怡点头:“有。”
半晌,霍达淡笑:“因为命运,也因为我的母亲。”
“你的母亲?”
“是。”
沈澜怡有些吃惊,问:“你的母亲不是去世了吗?”
霍达摇头,笑道:“没有,那是我为了回国调查陆氏集团的新药项目,装可怜骗叔父的。”
沈澜怡蹙眉道:“那你这么多年为Y国做事,是因为你的母亲在皇家集团手里,她被挟制了?”
霍达道:“算是。”
沈澜怡有些激动,说:“那你怎么不早说,你应该早告诉我,我让陆辰俞帮忙救出你的母亲,这样,你就不用受制于人,也不用逼我研发新药了!”
霍达摇头:“我的母亲不愿意离开,她爱上了那个禁锢她的人,她离开那里,会死的。”
沈澜怡激动的心又跌入谷底,怔怔地看他。
沈澜怡的话让霍达忆起了第一次遇到爷爷的时候,回想起这一生,他只能淡笑,然后无奈摇头。
所有的幸与不幸,早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他从小父亲早逝,母亲因工作的原因,带他来到国外定居,他们母子的生活本来无波无澜、平淡如水,却因一场意外,改变了他们母子的一生。
在他八岁那年,母亲接他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歹徒,歹徒把母亲拖到树丛里,要强暴于她。
而当时的小霍达被歹徒用枪砸伤脑子,昏倒在地,直到母亲的尖叫声响彻他的耳际,他才昏昏沉沉地从地上爬起来。
然后,他就听到了母亲的哭喊声,母亲在求他,求他快跑,求他不要回头看她,可他还是回头了。
那一刻,他亲眼目睹了母亲被坏人欺负!
年仅八岁的他发了疯,他不惧歹徒手中的武器,带着浓浓的恨意和疯狂,冲向了那压在母亲身上为非作歹的人。
他扑到歹徒的身上,死死地咬住了他的脖颈!
撕裂了皮肉、咬断了动脉,即使那紧实的皮肉崩掉了他的牙,即使歹徒同伙连开数枪打的他穿肠烂肚、血沫横飞,他也不曾松口。
霍达第一次杀人,是八岁,他咬死了强奸母亲的那个罪犯。
本来他也是会死的,但幸运的是,他被人从鬼门关里捞了回来,那个救了他和母亲的人,是爷爷。
皇室亲王路过此地,亲眼观看了他咬死那个男人的整个过程,他认为他是一个可造之材,他身上有狠劲,有匪劲,也有难得的孝心。
他救了他的命,收养了他,他照顾着他的母亲,教他杀人的招数,在往后的二十多年里,他成为了爷爷手中最锋利的一柄匕首。
这些年,他作恶无数,他无心无情,他杀人的时候没有任何悲悯,看着那脑浆炸裂的场景,他甚至有一些隐隐的兴奋感。
这些年,他接触过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可唯有沈澜怡,让他产生了感觉,也许因为她是陆辰俞的女人,陆辰俞那样深不可测的男人居然会爱一个女人十几年,他非常好奇。
沈
澜怡,从最开始就以一个很不寻常的方式入了他的心,因为陆辰俞,他一直默默关注她,调查她,在他充分掌握了她的一切后,他开始接近她,利用她。
可是,霍达笑了笑,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些年,他杀过人、害过人、负过人,可他从来没有爱过人。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沈澜怡,只知道最开始接近她,是想从她身上打探和陆辰俞有关的消息。
后来看到有人欺负她,让她受尽委屈,他就出手替她整治了那个欺负她的人,再后来,他确定了叔父就是陆氏科研团队首脑的时候,他居然松了一口气,他想,他是可以放过她的。
再然后,他迫于无奈设计抓她走,陆辰俞追来了,他要把她从四千米的高空上推下去引开陆辰俞的时候,他的手是颤抖的。
纵然他知道陆辰俞会跳伞、知道陆辰俞爱她会不顾一切,可他还是颤抖了手,自他十岁开始握枪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抖过一次手。
最后,他还是把她抓过来了,看着她那双满含恐惧的眼睛,他心软得一塌糊涂,他不想伤害她了,他想对她好,想看她笑,想让她对他放松警惕,直到现在,他不想让她死。
霍达想,他应该是爱她的吧,因为爱她,所以,不想让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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