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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整整十年!
我傻乎乎地望着他,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十年的时光,似乎根本没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反倒因为年岁的增长而多了股说不出来的意韵。难怪人人都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照这样看来,也许男人四十了,也还是一朵红艳艳的花。
“看什么?不认识为师了?”夜朝夕甫一开口,马上让我的万千感慨化为灰烬。
我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强克制住心念开口说道,“夜朝夕,我警告你,你要么把我放下去,要么就干脆抱着我,这样拎着在空中晃是怎么回事!”说完,我使劲地扭了扭身子,整个身体就像秋千一样在空中晃荡,级没有安全感。
他提着我衣领的手加了把劲,另一只手抽空过来,摘掉了我的面具。
“丫头,别乱动,会掉下去的。”他“语重心长”地说道,透明的眼瞳里,却全是狡黠的笑意。
你知道会掉下去还这样拎着我?我扭头瞪他,他却自得地扯着嘴角,不时侧头打量打量我,又不时地点点头,很认真地说道,“想不到十年的时间,你已经从土豆块长成了土豆丝,为师甚是欣慰。若不是夏夏告诉为师你戴了面具,又穿了男装,为师一定认不出你了。”
这个夜朝夕上辈子一定是被土豆砸死的,三句不离土豆!我向上翻了白眼,问道,“你去过泰雅了?”
他点了点头,叹了口气,“听说你不在,我还很担心,怕你突然改变主意想嫁给我。”说着,他眯起眼睛,凑近我,“不过,如果你现在改变主意想嫁给我,我一定欣然接受。”
你做梦!这本是我脱口欲出的话,但考虑到自己的小命还攥在他的手里,于是只能作罢。
出了密林,夜朝夕终于着落,不再在大树间窜来窜去,而是平稳地走路,我也得以享受大地的安全感。回头往密林的那边看了一眼,心中是说不出的苦涩,明明距离得这么近,却连再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也许我们的缘分真的很浅。
夏夏或许已经把我的事情都跟夜朝夕说了,但一路上,他很少说话,也根本没问我什么,我也就只默默地跟着他,我们很地便回到了泰雅雪山。
上山的时候,我们都很有默契地选择了人少的小路,因为大道上散布着人家,夜朝夕一不小心就会被围个水泄不通。
雪之琉璃宫,在千层阶的尽头熠熠生辉,我颤抖着手,撩起下摆,一步步朝它靠近。它亦如当初我离开时一样圣洁,美丽,她的轮廓渐渐地从我的内心深处飞了出来,变成了这眼前这片片真实的石与砖,梁与瓦,我的泰雅,一别十年,我回来了。
我平缓着气息,梅花就像梦境中一样,在眼前飞舞。有几个侍女正在梅树下嬉闹,看到我跟夜朝夕,皆是一惊,立刻围了上来,惊喜道,“夜公子,你回来了!这位……难道就是少主?”她们的目光先是犹疑,随后一亮,最后变成了难以置信。
我刚要说话,身后传来了颤抖的一声呼唤,“阿宝?阿宝,是不是你?!”
“雯姨!”我回转身,向那个妇人飞奔过去,我有多想念,多怀念,小时候她柔软的怀抱,多想,她能像小时候一样抱起我。她的两鬓已有些微白霜,眼角有了淡淡的细纹,但除了这些外,仿佛什么都没变。直到我现她只到我的鼻尖,再也抱不动我时,才恍然醒悟过来,时光已经过去了十年,我再不是当初那个又矮又胖,能够被雯姨抱在手中的阿宝了。
雯姨颤抖的手抚上我的脸颊,她的温暖亦如当年,“阿宝,你长这么大了,你出落得这么美了……”泪水自她的眼眶中落下,她慌忙抬起袖子要去擦,我已伸手拭去了她的泪,“雯姨,这些年过得可好?身体还好吗?”
“好,好,都好!就是没了你,泰雅都变得冷清了。”雯姨紧紧地拉着我的手,细细地打量我,忽然,她像想起什么似地,问道,“阿宝,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
没待雯姨说完,另一声呼唤从路的尽头传来,我扭头看去,现娘正向我飞奔而来。白衣飘飘,她的轮廓终于也从梦境中来到现实,变成了眼前实实在在的人,而不只是个念想的影像。
“娘!”
我跑了过去,我们在路的中间相逢,然后紧紧地抱在一起。这些年过去了,岁月竟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她的美丽亦如我离开的时候一样,倾国倾城。
“娘想你,这几千个日日夜夜,娘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娘的声音有些颤抖,手轻柔地抚着我的后背,我含泪点了点头应道,“我也时刻在想娘,娘,你身体好吗?娘,你跟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的美。”
“谁说没变?娘老了,而阿宝已经长成了美丽的姑娘了。”娘笑着抚摸我的脸颊,深深地看着我,“这下,你再不会说自己的爹爹是丑八怪了吧。”
我低下头,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阿宝,娘问你,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娘拉着我的手,很郑重地问道。我知道她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疑问,但我一时语塞,竟不知道如何把事情的始末都告诉她。
“娘,让我休息几天,之后,我会慢慢的把事情都告诉你,好不好?”
娘看着我,虽然疑惑,却还是点了点头。
在家的日子过得非常的平静,我每天除了看书,练字,与夜朝夕下棋,讨论一些实事,很少再理宫外的琐事。很快,就到了我的十五岁生日。娘跟雯姨本来要为我庆祝,却被我婉言谢绝。十五岁这一年将成为我生命中不愿提及的一个点,让它淡淡地过去,好过在心里留下一道深刻而不可磨灭的伤痕。
早晨,我吃过长寿面,独自在梅园中散步。十年的山下生活,我渐渐有些不适应山上的严寒,虽然穿着很厚的外衣,依然冷得我抱紧了手臂。远处,太阳刚刚升起,红红的太阳在天边洒下一片霞光,泰雅的清晨远比丽都的美,可此刻站在故乡的梅园里,我却无比地怀念那个度过了十年时光的异乡。
梅雨缤纷,恍惚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书房,一个小女孩正趴在门口的窗台上,往里面望。
透过窗户,能看到里面是一个一身白衣的男子,正伏案写着什么。他长得极俊美,光是看侧脸,就让人挪不开眼睛,他的眉有些淡,但眉形很好看,眸漆黑得像夜,却比黑夜澄澈干净,英挺的鼻梁仿佛平地隆起的山岭,极具线条感。
忽然,他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声音轻柔得仿佛空谷幽风,“萱儿,有事吗?”
门口的那个女孩耷拉着脑袋,推开门走了进去,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明明头都没有抬,怎么就知道是我呢。”
男子听到这话,把笔放在了一旁,笑着看向眼前嘟着嘴的小女孩,那目光温柔明净,还有一种情绪在深处翻涌,“是不是又被夫子罚写字了?说好,这次我可不帮你,你要自己写。”
小女孩抬起头来,狡黠地笑了笑,一下子就扑向了他。他怕她摔倒,忙伸手把她抱住,无奈地摇了摇头,“淘气鬼,这次又想了什么花招?”
“明烨哥哥最好了嘛,你看人家手疼,脚也疼,头也疼了嘛……”她抱着他,满足地靠在他的怀里,轻扯了扯他的衣领,“委屈”地说道。
他又好气又好笑,伸手捏了捏她胖嘟嘟的脸,叹道,“你呀,夫子难道没看出来,每次的字帖都是我写的?”
“你的字比我写的好看嘛,再帮我一次嘛,人家真的全身都疼啊!”说完,她还痛苦地扭了扭脸,凄哀地看着他。
他终于点头应允。
“哇!明烨哥哥最好了!我找明磬玩去!”小女孩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下子就从他的怀里跳下了地,本来就要往外跑,想了想,又踮起脚,在他的脸颊狠狠地亲了一口,满脸得逞的诡笑。随后,对他挥了挥手,一溜烟跑走了。
他知道他又中计了,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怀抱,笑着摇了摇头。
他的表情就这样定格在我的眼前,我仿佛伸手就能够触碰到他的脸。泪水把他的轮廓弄得模糊,我伸出手去,所有的影像一下子破灭,我疾走几步,想要抓住它们,却一下子向前扑倒,终于痛哭出声。
迎接我的不是大地,而是一个陌生却又熟悉的怀抱,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双透明色的眼瞳。
“明明相爱,却狠心离开,你觉得你做得对,你觉得自己是为他好,你想过他的感受没有?他能放得下吗?若放不下,这段感情就像长在心上的荆棘,每每思及,便会锥心刺骨,聂明烨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比我更清楚。”
听着他的话,我止住了哭声,“他为什么放不下去,他对李湘兰很好,他会跟她有很多很多孩子,他……”
“戚璟萱!”夜朝夕捏紧了我的手臂,摇了摇我,“若是形势允许,以聂明烨的地位和聪明,就算你相逼,他也不会娶李湘兰!你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以为李富派人找过你的事情他会不知道吗?要不是为了你的安全,他绝不会向李家妥协!”
我愣了愣,一下子抓住了夜朝夕,“你怎么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夜朝夕板起脸,正色道,“亏我教了你三年!苍龙玉天下间只有一块,我知道它在你身上,你觉得聂明烨会不知道吗?这代表李家的苍龙玉在你身上,说明了什么?!你觉得你逼他娶李湘兰是成全了他,却不知道,他娶李湘兰只是为了保护你!”
“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推开夜朝夕,大声地吼道。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离开是对的,我做的是对的,他不是这样想的,他不是的!聂明烨三个字就真想夜朝夕说的那样,已经长成了我心墙的荆棘,每每思及,就痛彻心扉。聂明烨,明烨哥哥,我在心里一遍遍地唤他,想念他的味道,想念他的怀抱,我们好像已经分开了好久好久。
对!我去找他,我们不要皇位了,既然彼此对彼此都最重要,我们就抛弃掉一切,远走高飞,他会同意的,他一定会同意的!我提起裙摆一下子站了起来,下决心要把他带走。
“戚璟萱!你不能这么自私!”夜朝夕一把拉住我,把我拖了回来,我使劲地想要挣脱开他,他却牢牢地按住了我,用我听过的最大的声音说道,“自他娶李湘兰开始,他就不再是一个人,他已经是一个女人的丈夫,他已经是两家人的顶梁柱,他已经被推到了恢复一统的风头浪尖,再也不能退后!是,天底下只有你戚璟萱能够把聂风带走,让他从此销声匿迹,但你想过没有,李湘兰该怎么办,盛怒的李富会把聂家怎么办,对他抱以希望的万千人该怎么办,西地又该怎么办!”
“我不管,我什么都不要管了,我爱他,我需要他!其它人根本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夜朝夕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放开了我。
我激烈的情绪也因为他突然的放手,而平复了些许。
他转过身,不再看我,只是轻轻地说着话,那话音如歌,“原本你有机会跟他一起远走高飞,你却为了道义,放弃了。现在他已经不能离开,你却为了儿女私情,强要毁了他,我教你的三年,他教你的十年,真真都浪费了。”说完,他朝雪之琉璃宫直直地走去,背影在梅雨之中,却再没有了当年的潇洒,他也在背负,或者,他也在为我心疼。
“师傅!”我对着他的背影跪下,泣不成声。夜朝夕缓缓转过身,远远地看着我,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满溢的泪水和满满当当的心痛,久久不去。
我们再不能回头了,在应该的时候,我没能知道,没有争取,错过了便只能遗憾,也许连遗憾都成为了奢侈品。
晚上,娘还是在大殿举办了宴饮,席间,夜朝夕依然是坦然谈笑,不时地出久违的洒脱的笑声,若不是我握着酒杯的修长手指告知这中间已经过了十年,恍惚之间我总以为,时光还驻足在四岁那年。
“夜公子,阿宝才刚回来,你就要把她带走,我心里真是舍不得。”娘的目光看着我,对夜朝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可是夜朝夕似乎丝毫不买账,“族长,我们说好的,你可不能反悔。实在不去也行,把这丫头嫁给我。”说完,他朝我看来,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娘摇头,“这……我做不了主。阿宝要嫁谁,得听她自己的。”娘看向雯姨,似乎希望她能说点什么,而一向能说会道的雯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问,“阿宝,你愿意嫁给夜公子么?也许一生平平安安,能有个清净。”
嫁给夜朝夕?我下意识地侧头看了看坐在我身侧的男子,如焦墨一般的眉,透明色的眸子,无可挑剔的鼻梁和脸部轮廓,长相他没的说。夜朝夕盛名在外,这些年虽在聂府几乎算足不出户,但地志课的那个夫子却花了三节课给我们讲夜朝夕,讲他一个人怎么在百儒会上舌战群儒,力挑天下名士。讲他怎么以一《归田赋》写尽了天下怀才不遇的风流名士的辛酸历程,而成为了朝堂跟江湖人人拜读的巨作。多少高位者想要拉拢他,收买他,哪怕是得他一幅墨宝,见一下他的人,可是他生性自由散漫,不好攀附权贵,他只做想做之事,只见想见之人,纵情于山水之间,真真成了一个大家。
这样的人,跟一幅名贵的画一样,别人光是听说你有,就已经羡慕不已,更不要说把它挂在厅堂之上,朝夕相对了。
夜朝夕径自喝着酒,并不表态,似乎我做出什么回应他都没有意见,他的坦然让我阴霾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起来。
“娘,我决定了,我要跟师傅去永昌。”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再更啦……下一章预告,“天都永昌,天人熠熠”最后一个主角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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